家庭农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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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申报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专业农场申报材料:

(一)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四)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五)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六)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

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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