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干事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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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干事工作标准

发布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工作内容与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检查与考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工作标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团委干事工作的职责、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以利于团委干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编制。

本标准代替 Q/108-326.05—2007《团委干事工作标准》。

本标准由政治工作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四次修订,代替 Q/108-326.05—2007《团委干事工作标准》。

团委干事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团委干事的职责、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团委干事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Q/108-217.02.01 共青团工作管理标准

Q/108-302.01.000 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2 缩略语

政工部——政治工作部

4 职责

4.1 负责贯彻落实厂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4.2 负责协助团委书记积极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性地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4.3 负责组织召开团委会,研究布署全厂团的各项工作,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

4.4 负责团结带领青年职工积极开展各种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活动。

4.5 负责制定团的工作计划,指导和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4.6 负责维护青年职工的利益,为青年职工办实事。

4.7 负责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基层团组织的各项规章。

4.8 负责开展“推优”工作,对审批入党的优秀青年、团员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4.9 负责制定、修订与团的工作有关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各项规章。

4.10 有权对基层团干部人选调整和奖惩提出建议。

4.11 有权监督、检查、指导各团总支、支部的组织活动和宣传工作。

4.12 本岗位工作关系:

图1 本岗位工作关系

5 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5.1 文化程度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2 专业知识

5.2.1 熟悉、掌握共青团工作专业知识。 5.2.2 掌握共青团工作方法。 5.3 工作经历与能力

5.3.1 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5.3.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3.3 具有共青团工作经验,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电厂各相关专业。 5.4 管理知识

5.4.1 熟悉、掌握共青团工作专业知识。 5.4.2 掌握共青团工作方法。 6 工作内容与要求

6.1 工作目标

6.1.1 完成厂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1.2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推进全厂共青团工作的全面发展。 6.1.3 维护青年职工的利益,为青年职工办实事。

6.2 工作要求

6.2.1 按Q/108-302.01.000中相关规定执行。

6.2.2 在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制定全厂团的组织计划,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

6.2.3 配合团委书记争创国家级“五四”红旗团委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

6.2.4 主持厂团委的部分日常工作。

6.2.5 上传下达,确保厂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

6.2.6 负责全团的组织设置,了解掌握全团的自然状况,组织进行团的各级组织换届工作,及时调查工作不利的团的班子。

6.2.7 做好团员的发展、荣离工作,组织处理接转组织关系、办理团员证、收缴上报团费等工作事宜。

6.2.8 指导、检查基层组织、宣传委员的工作,安排团的活动内容并进行检查。

6.2.9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并指导基层工作。

6.2.10 做好年终的统计报表工作。

6.2.11 开展全厂青工教育工作,每月定期下发青工教育、宣传提纲。

6.2.12 负责“青年之家”的活动及管理。负责团内刊物、杂志的发放和管理。

6.2.13 及时选出本厂的青年先进典型,并负责对外宣传及对上级团委的信息反馈。

6.2.14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6.2.15 积极开展团内竞赛,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并做好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工作。

6.2.16 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并进行检查、考评工作。

6.2.17 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等社会活动。

6.2.18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制定、修订与团的工作有关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各项规章,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2.19 指导、检查基层团支部的宣传工作。

6.2.20 做好直属团支部的建设和团员审批工作。

6.2.21 对基层团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6.2.22 就团员青年入党、提拔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7 检查与考核

7.1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规定,对团委干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2 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

7.2.1 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团课或青工理论学习活动,每季召开团青大会,每少一次考核支部50元。

7.2.2 积极组织本支部团青参加厂团委举办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考核100元。

7.2.3 团员合格率达95%以上,每降低5%考核50元。

7.2.4 每月至少一篇青年工作信息,不按时上交考核部50元。

7.3 考核人员:政工部主任、团委书记。

7.4 考核时间:每月25日前及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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