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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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任务

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开展双向转诊,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时无法确定专科的危重疑难患者及三级医院康复期、稳定期患者转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指导家庭医师签约,参与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承担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任务。

二、设置基本要求

(一)设有全科门诊和全科住院病房

1.全科门诊:诊室≥1间。

3.全科住院病房:住院床位总数10张以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

1.至少有5名以上全科执业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和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2.科室主任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科执业资质,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是科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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