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洲籍非法移民的特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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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洲籍非法移民的特征研究
摘要:街头随处可见的非洲移民是广州有别于国内其他城市的一道别样“风景”,在体现其国际化大都市特征的同时,也由于近年来的几起非洲移民“群体性”事件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对广州的非洲籍非法移民的特征进行提炼和总结,能够为其他专家学者研究相关问题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对策时提供参考。
关键词:广州非洲籍非法移民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我国谋生的外国移民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对外国人居留和就业采取严格的控制政策,因此部分由于主、客观原因滞留下来的外国人就转化成为非法移民。广州,由于其自古以来对外开放的传统及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经济成就,在吸引大批国内移民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的国外移民,其中就包括大批的非洲移民。
一、研究对象的内涵界定
本文所述的“移民”指狭义上的移民,是国际移民的简称,即离开本人祖籍国或此前的常住国,跨越国家边界,迁徙另一国家的人[1],既用作名词,也用作动词。学术界对非法移民的定义分歧较大,因为移民的合法性与否完全是近现代以来随着“国家”和“主权”概念的出现而产生的问题,该行为的恶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源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2]。移民问题极为复杂,受一国的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的影响,有时并不完全能够被法律所涵盖,甚至会引起法律内容的重新调整。因此“合法移民”与“非法移民”的界限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都会有不同解释并发生转化。国际移民组织将非法移民定义为: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进入一个国家的外国人,他们躲避官方的检查、通过欺诈来获取入境许可或通过虚假结婚而规避移民法,包括没有合法签证而企图秘密进入一个国家、使用伪造证件以及持有合法签证入境但超过停留期限而滞留或侵犯了入境相关法律没有取得获准而滞留等几种类型的人[3]。欧洲合作与发展组织对非法移民的定义与国际移民组织相似,但内容更加简洁:非法移民是指旅行、到达逗留、就业违背国际协议或国家法律的外国人[4]。根据以上定义,本文将研究对象——“非洲籍非法移民”限定为:从广州口岸入境时或在广州居留、就业违背了有关国际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非洲籍外国人。非洲的人种主要有阿拉伯人、白人殖民者后裔和土著黑人,各人种的语言、种族、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华生活圈也有着明显的界限。本文将“非洲籍外国人”再具体限定在撒哈拉以南、南非共和国以北的非洲国家公民,其肤色为黑色。
二、广州非洲籍非法移民的特征
(一)绝对数量的隐蔽性
国家统计局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
查,首次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纳入普查范围。根据普查结果显示,在中国境内(大陆地区)居住3个月以上或者能够确定将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籍人员共计593832人[5];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数据统计,2010年外国人入出境共计5211.2万人次,外国人入出境人数最多的口岸是上海浦东机场和北京首都机场,分别占总数的20.0%和16.1%[6]。综合国家统计局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报告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数据,将在华的外籍人员按照居住地划分,人数排在前3位的地区是: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可见,广东省内尤其是广州市外国人聚居和流动(包括国际和国内流动)的规模是比较庞大的。
综合国家统计局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报告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数据显示:2010年,按国籍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籍人员数量排在前10位的国家是:韩国、美国、日本、缅甸、越南、加拿大、法国、印度、德国、澳大利亚,无一为非洲国家;外国人来华人数居前10位的国家是: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菲律宾、蒙古、加拿大,无一为非洲国家;根据2008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整理的数据显示,广州的常住(6个月以上)外国人有2.42万人,按照地区及国籍分,主要是欧美日韩国籍的外国人占53.1%,其次是非洲国家的占7.3%,再次是中东国家的占5.3%[7];另据广州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透露,2007年,广州常住(6个月以上)外国人的人数已达5万,其中可统计到的非洲人就有2万多[8]。
在官方的数据中,非洲籍移民的相对数量并不占较大比例。但是,通过笔者实地走访,从广州市民对街头黑人随处可见这一现象的直观感受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几次大规模非洲黑人群体性事件表明,当前必然存在相当数量的非洲人隐居群落无法统计,这与我国目前的出入境管理模式、范围和技术手段的不足等有关。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的黑人数量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相关人士预测总数已达20万之巨。这些数量庞大的、不接受中国政府出入境管理的非洲人,即本文所述的“非洲籍非法移民”。他们在特定的区域群居,为躲避管理可以几天不出门,靠方便面和矿泉水度日;他们有着自己特有的信息传播渠道,能在20分钟内把警察查护照的消息扩散到数以千计的群体中;更有甚者,在历经艰辛抵达广州后,将护照撕毁丢弃,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都给出入境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难题。
(二)特定区域的群居性
自1996年始,历经十余年发展成熟,大量外国移民已在地理上集结为环市东小北路、天河北、番禺大楼盘、三元里等四大“部落群”。非洲人因语言、种族、宗教和经济条件所致,他们的生活及活动区域呈现出明显的功能性特征。
20世纪90年代末,第一批非洲人来到广州,第一站便是三元里广州火车站附近的迦南服装城。现在以其为中心,一公里范围内崛起了许多外贸城,这里主要是经营鞋类、服装类生意的非洲人的工作区域。由于这部分非洲人普遍收入较低,他们综合考虑交通枢纽、就近便利、城中村的廉价房租和涉外管理松懈等因素,相应地集中居住生活在白云区金桂村、机场路小区等地。长期居留在广州的非洲黑人中,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占到了一半,宗教成为这一群体互相联系的
纽带。因此,围绕着为数不多的穆斯林餐厅,在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的小北路一公里半径内,又形成了一个非洲人的聚居区。同样由于宗教原因,石室天主教堂成为了主要来自原法属殖民地的非洲人聚集地。每到周日下午,不仅参加弥撒的会众有80%是“黑面孔”,连服务人员也是清一色的非洲青年,有时会有超过1000名非洲人参加弥撒。大批非洲人聚居生活和工作的地区逐渐被广州人称为“巧克力城”,大量的非洲籍非法移民也同样混杂在“巧克力城”中。由于城中村是涉外管理的灰色地带,加之其同胞和“好心”中国人的掩护,使有关部门对这些非洲移民的数量掌握和管理存在着巨大障碍。
(三)从事行业的特定性
根据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的调研[9],上世纪90年代,首先被广交会和广州批发经济吸引而来的,并不是非洲人,而是阿拉伯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大批非洲人从东南亚迁往广州“淘金”,并在03至05年间形成一波非洲人来广州经商的高峰。他们主要是同原籍国家或地区开展贸易,商品主要集中于服装、鞋、手表、儿童玩具等。
这些非洲移民基本上归属四类:第一类是贸易商人,他们来到广州的时间比较早,有的已经获得了中国的长期居留权,对当地情况十分熟悉;第二类可称为白领阶层,以黑人和中东老板为服务对象,在固定的写字楼上班,为老板们提供中介、保镖、电话卡销售等服务;第三类是为第一类商人将商品运回国的“洲际搬运工”,或者是没有正规注册的贸易公司、纯粹靠倒腾少量商品赚取微薄利润的“个体户”,他们为了逃避关税,通常将服装、手表等各类商品尽可能地随身穿戴出境,这一类人在非洲籍移民中占大多数;第四类则是在商贸城搬运货物,靠出卖体力换取报酬的纯劳工阶层。这四类黑人群体都是以贸易为纽带聚集到广州的,其中属于纯劳工阶层的黑人是近几年才渐渐出现的,且人数很少。非法移民主要集中在第三、四类人中,但由于非洲籍移民的法制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因此第一、二类人中由于自身对居留问题的忽视也会造成非法居留的情况。
(四)非法居留的恶意性
数量庞大的非洲籍非法移民违反了我国法律,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与其他外国籍非法移民相比,他们具有如下特点:
1、以非法居留为主
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007年的数据为例,在广州市查处的“三非”外国人中,非法居留占99.1%,非法就业和非法入境只各占0.6%和0.3%。非法就业者主要从事餐饮、表演、教师等职业。非洲籍非法移民入境前取得中国的签证并不是难事,其文化素质普遍很低,难以进入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因此主要是从事小商品贸易或相关服务类行业,能在中国滞留下来是其谋生的前提和关键因素。
2、带有主观恶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