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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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法规宣传教育--将水资源意识植根于人民群众心中
十一五期间,我队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规、取水许可办理程序、水资源费征收为主要内容,累计设立水法规咨询站10余次、制作展板100多块、出动宣传车20余辆,发动宣传单10万多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陆续颁布了新《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等水法规,我队水法规宣传教育也紧随时代步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广泛宣传、动静结合,坚持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大范围宣传,使节水、惜水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水资源意识,也为水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水资源管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十一五以来,我队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思想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建议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坚持以宣传提高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意识,以服务增强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动力,逐步形成了一户一表一档案的管理模式,以取水户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的方法加强对取水户的管理,现共有取水许可证4套,在审批过程中加强对排污企业排污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控制排污企业排污量,对取水设施运行,用水计划执行,计量设施准确度进行实地检查,简历用水户档案。
实施严格管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就主要建立水资源三条红线: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限制纳污红线。一是以总量控制为核心,建立取水许可管理控制指标体系;二是搭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三是强化饮用水水资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完善水污染事件,迅速反映机制。
三、湖泊的管理与保护
汉南区境内河港、沟渠交织,湖泊棋布,根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我区保护湖泊6个,其中有湾湖、杀牛海湖、鬼神潭湖、坛子湖、前栏湖、桂子湖,湖泊水域面积总计4.41平方公里。我们根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对我区6个湖泊进行了勘界立桩,共埋设界碑200多块、界碑600多个,同时划定湖泊保护三线,即:水域保护线(简称蓝线)、绿化用地控制线(简称绿线)、外围控制线(简称灰线),我们每年与辖区内每个湖泊的责任单位签订湖泊保护责任状,定期不定期对湖泊进行巡查,每年出动湖泊巡查车辆72台次,巡查人员144人次,将违法填湖等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明确执法职责,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涉及湖泊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履行许可审批手续,坚决保护和管理好我区的湖泊。
四、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水事秩序
为了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我们非常重视执法巡查工作,制定了巡查办法,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我们每年开展汛前清障执法大检查活动,联合堤防总段、公安对河滩外临时建筑物、河道垃圾进行清除,对不清除的进行强拆,确保安全度汛。2005年为保障行洪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坚决依法对违法种植在捞子湖村外滩的芦苇进行了清除,此举得到了当地村民的强烈拥护,当地村民放鞭庆祝大快人心。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的力度,及时查办各类水事案件,坚决严厉打击一切水事违法活动,努力维护和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