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

皮肤病。

3、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氧气、氯气、消杀虫剂等中

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

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

告责任人要在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2009年8月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