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介绍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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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介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目录
一、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
二、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及需求
三、信用保险的作用及国家保费扶持政策
四、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情况
五、几点理念
六、什么情况企业应投保信用保险
七、产品简介
八、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
一、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做法,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承担收汇风险来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就出口企业来说,企业投保后,由于国外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造成的未收汇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在英国产生,已有80多年的发展历史,支持的出口贸易占了全球整体出口贸易的15%,欧洲国家的平均比例是20%-25%,个别国家甚至达到了40%,我国目前接近6%。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直属于国务院、国有独资,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

她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贸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的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加强对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特别是对高技术、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支持力度,在信用保险、出
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为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和出口融资保障,支持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生存和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遵循“政策性保险,市场化经营”的原则,主动贴近市场,真正关心出口企业的利益,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有总公司营业部、12个地方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其中天津分公司于2002年9月2日正式挂牌运营,为河北省、山西省和天津市的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二、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及需求
(一)、出口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全球性的买方市场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在此大趋势下,买方的交易地位不断提高,出口贸易的结算方式将朝着有利于买方的方向发展。

同时,基于付款的便利性、快捷性和低成本,非L/C的支付方式将成为主流。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企业不但要面对未能收回账款的风险,而买家所在地的政治、社会及商业因素亦会影响买家的付款能力。

目前企业控制风险的三种典型的认识:
1、将LC作为防范收汇风险的唯一手段;
L/C的风险与不足:
传统意义上的L/C是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是一种有条件
的付款承诺。

现在的L/C软条款不断增多、不符点率高、形式变化(如1/3提单自寄、空运等)。

L/C不涵盖银行商业风险及政治风险,而且L/C的成本越来越高、部分国家地区的银行信誉比较差,某些银行往往会为了自己客户的利益而无理挑剔或者拒付。

L/C方式的最大弊病在于:在全球买方市场下,缺乏竞争力,不利于巩固老客户和开发新客户。

2、大客户交易绝对没有风险;
大客户的信用风险:
客户规模不是决定收汇风险的根本要素;近些年许多大企业都涉及亏损、破产保护或信用危机(做假账、虚报利润等);与我国出口企业交易的是谁?(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关联的中间商),必须去了解对方的情况(海外投资与注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认为和多年合作的老客户做交易没有风险。

如何正确看待与老客户的交易历史?
从根本上说,买方的信用建立在其商业利益之上,而非交易历史之上;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经验说明:在交易历史上吃亏的企业不在少数;交易历史是增加买方信用的参考,但不是防范收汇风险的手段。

老客户一旦出现风险,损失往往是致命性的。

(二)企业的需求
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巩固扩大业务,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既不能盲目乐观,为了巩固和扩大业务、开发新客户而承担巨大的潜在风险,又不能过于保守,最终导致市场份额的逐步流失。

如何实现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又可保持稳健经营尤为重要。

2、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目前,企业资金偏紧已是不争的事实,企业的发展(扩大再生产、扩大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这离不开银行的支持,但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很难满足银行的融资条件,或者银行给予的额度满足不了企业的资金需求。

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在现有条件下获得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资金。

3、加强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
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是指进口商无力或故意拖延,或拒不付款而造成出口商或出口商银行出现呆账的风险。

中信保根据客户业务的需要,事先对国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比较客观的掌握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详细指标,由专业的技术分析人员对国外客户做出评价并批复信用额度,为企业决策提供客观的依据。

中信保定期的对以上资信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的提供市场分析报告、国家风险分析等专业信息,使企业随时掌握国际市场和买家的情况。

一旦出现风险,中信保将按保单的规定进行赔付,保障了企业的资金安全。

三、信用保险的作用及国家保费扶持政策
(一)作用
1、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帮助出口商做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与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买方做全面的评估,提示出口流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适时提供不良买家名单、风险预警信息,提供专业性的信用风险研究报告、买方国家风险报告。

这些使投保企业在事前对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防范风险于未然。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中国信保将按照保险单的规定进行赔付。

2、采用灵活的结算方式,巩固扩大与老客户的业务,开发新客户。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控制风险,但这并不等于我们要谨小慎微、裹足不前。

目前业务人员把信用证和预付款作为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这并不利于企业出口业务的扩大。

目前国际上的信用证使用比例逐年缩小,这是其费用过高和不灵活所造成的。

但对于放账业务,我们确实是十分谨慎的,其实也就是因为没有好的方法对放账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给予保障。

对于新的买家,我们更不敢用灵活的交易方式进行贸易。

这样以来我们可能会避免了一些贸易风险,更多的是丧失了大量的贸易机会,这对我们的贸易发展十分不利。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开发新兴市场,稳定地扩大与老客户的业务,那么出口信用保险就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它使我们可以放心的采用灵活的交易方式提高竞争力,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占主动地位。

3、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可以凭借保险单,限额审批单到银行办理押汇和人民币贷款。

它是解决出口企业资金需求、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有效途径。

目前,与我公司开展短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银行已达23家,其中国有银行有5家,外资银行6家,其他所有制商业银行12家。

目前在河北省主要的合作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交通银行。

4、提高核心竞争力,赚取更多的利润。

要想扩大出口,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改变劣势发挥优势。

在短时间内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品牌优势是难于做到的;进一步发挥价格优势,但目前的价格水平已无降价的空间,那么改变传统的结汇方式,采用灵活的交易方式是一个快速而有效的方法。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政策,更是一种工具,谁利用好这项工具,谁就在竞争中多获得一个胜利的砝码。

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省份的企业利用出口信用险的广度和深度都强于我省,而这些省份都是出口发展快的省份。

而且这些省份的信用证使用率远远低于我省出口信用保险在河北正式推广一年来,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

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获得了外贸经营权,他们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会更高,这些企业的发展会非常迅速,我们的竞争就在眼前。

(二)国家保费扶持政策
2006年,投保出口信用险可享受河北省政府扶持政策,河北省扶持政策2006年标准为20%。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险费支出,20%由财政扶持。

四、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情况
1、目前国际发达国家企业早已充分利用信用险发展出口业务。

2、国内企业中南方众多企业已掀起使用信用险的高潮,美的、科龙、TCL、海尔等大型企业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哈药、福建麦克等大型医药集团也均已投保。

3、省内中化、五矿、纺织、圣伦、威远、源祥、正大、惠达陶瓷等大型出口企业已经使用该工具。

华药集团也与我司签订保单,开始投保。

五、几点理念
企业应该认识以下几点经营理念:
1、风险转移。

一个企业应考虑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不是所有的风险都由自己来扛。

一个企业应准备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及突发事件,以立足于不败之地。

2、核心业务保障理念。

就象中国化工集团一样,97年的金融危机,几乎使他们濒于破产,他们认识到其核心业务必须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得到保障,而不是仅使那些所谓的“风险较大”业务得到保障,中化做的大统保,包括全部的L/C业务。

3、抢占资源。

信保给予进口商的信用额度是一种资源,多占多受益。

近来,我们的一些客户申请限额时,发现限额已经被南方的企业占用,由于受到总限的限制,申请限额得不到满足,这种情况呈越来越多的趋势,对北方的一些出口企业很不利。

南方出口企业利用信用保险用的早,用的好。

北方的企业用的晚,用的差,可能进一步扩大南北之间出口的差距。

4、恰当的信用政策。

有些企业过分依赖L/C结算,L/C比例过高,说明信用证政策偏紧。

有些企业制定了严格的放账业务审批程序,有些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但如果没有获得买家真实、全面的信息,有时也未必真正地、有效的控制风险。

一个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恰当的信用政策。

5、保费是必要的财务安排。

员工要发工资,贷款要付利息,这些都被认为是正常的财务安排。

信用保险对出口企业而言,是保障了其主要的经营活动,其保费支出应被视为必要的财务费用安排,不能说是额外的支出。

投保信用保险,实际上用固定的保费支出,防范未来不可控或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较大的损失。

6、善用新的金融工具。

一个新的金融工具出现了,应试着用一用,体会一下“梨子的滋味”。

不妨试一下,试一年,有用则用,无用则停。

尚未听明白信用保险是什么,就简单地将之拒之门外,万一错过良机岂不可惜?
六、什么情况企业应投保信用保险
1、对单一客户的交易量越来越大,对该客户的依存度过高;
2、新客户谈判,对新客户资信了解尚不全面、不深入,特别是与新客户第一笔业务金额较大的时候;
3、结算方式上:以D/P、D/A或OA等放账方式结算时;以L/C结算,开证行为一些新兴市场银行,信誉一般,L/C质量较差;或L/C质量尚可,但开证行可能由于进口商的压力,挑剔一些所谓的不符点,拒绝付款赎单,可能造成损失时;
4、银行融资方面,不能提供银行要求的抵押及三方担保时,或希望改变融资方式,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希望对融资结构进行调整时;
5、有过坏帐经历的;
6、销售有竞争对手,特别是竞争对手有可能为企业的同一进口商供货时;
7、从总体上控制出口风险,建立更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企业稳健发展时;
8、目前在防范风险、融资及市场开发方面对信用保险尚无需求,但有志“走出去”,在国际市场大显身手,希望在关键时刻能获得中国信保公司重大支持时。

七、产品介绍
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险、项目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

以下简单介绍与贵司业务可能相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险和担保业务。

1、期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企业所有以信用证和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它补偿出口企业按合同规定出口货物后,或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规定提交单据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直接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一)适保范围:
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等;
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至360天
(二)主要承担风险:
非信用证项下:
1.商业风险: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买方收货后,拒不付货款
*买方拒绝收货
2.政治风险
信用证项下:
1、商业信用风险
2、政治风险
(三)赔偿比例
最高赔偿比例为90%
(四)保险费
影响费率的因素:
1、 约定投保金额
2、 约定投保金额占公司全部出口比例
3、 出口国家分类
4、 采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5、 国外买家的资信状况
6、 出口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规划
7、 其他因素
(五)投保流程
1、填写《国外买家调查表》,
统计所有投保买家 2、对所有买家进行预调查, 报费率方案,拟定承保方案 3、经双方协商确定承保方案,
填写《投保单》
4、出具《综合保险单》,确定一年的
保险权利与义务。

2、国内信用险
(一)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的国内贸易应符合下列条件,但试用和寄售方式的国内贸易除外:
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与被保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销售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且真实、合法、有效。

(二)承保风险:
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且买方接受货物后,因下列原因所发生的应收货款损失,在被保险人履行相关约定的条件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保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被法院宣告破产。

买方拖欠货款。

(三)产品功能: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转移功能:有效化解企业国内贸易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理财功能:有效减少坏账准备,提高当期收益;同时协助企业扩大融资空间,降低融资成本;
信用管理功能:提升公司内部信用管理水平,提供全方位信用管理服务;
优化市场组合功能:有效区分目标客户,把握优质客户,淘汰失信客户,优化市场组合。

3、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主要服务于国内出口企业,旨在为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融资困难,为扩大企业出口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进一步促进公司信用险业务的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赋予我公司的政策性功能。

我司目前开办的担保业务主要有:
(一)融资类担保
融资类担保主要是为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内银行、政府部门等机构申请用于出口的贷款或专项资金提供还款担保。

我司的融资类担保产品可分为出口项目贷款融资担保和出口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担保。

(二)非融资类担保
公司提供的非融资类担保产品包括:涉及出口或对外工程承包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八、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的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业务,是银行针对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险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额度、并在额
度内办理押汇和人民币贷款等,它是解决出口企业资金需求、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有效途径。

它是一种信用授信方式,出口商无需提供担保即可获得融资。

可灵活选择融资币种。

融资货币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便于企业选择适当货币,以避免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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