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可持续发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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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旅游可持续发展概述
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一)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在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WECD)于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个定义鲜明地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容
1、强调首先要发展。“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人类共同的、普遍的权利和要求。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这里的发展包括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在内的多种因素的共同发展。
2、强调持续性。即生态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一方面,经济增长必须在自然资源及其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使经济利益的增加达到最大限度。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利用必须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也就是对发展规模、发展速度要有一定限度的限制,改变长期以来人类在追求发展、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以牺牲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的做法,以保证地球资源的开发利用能持续到永远,以便给后代留下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强调公平性。可持续发展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要给世界以公平的分配和公平的发展权,要把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进程特别的问题来考虑。
4、强调共同性。可持续发展共同性是源于人类生活在同一地球上,地球的完整性和人类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人类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地球上的人,生活在同一大气圈、水圈、生物圈中,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本国还是别国,彼此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因此,必须采取全球共同的联合行动。
二、可持续旅游的内涵
(一)可持续旅游概念的提出
可持续旅游的提出首先是直接受可持续理论的影响。可持续旅游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旅游领域的具体运用,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自然延伸,同时,也是在大众旅游的浪潮中,旅游业急剧膨胀、繁荣背后引发的危机在一定时间后日益暴露出来的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旅游业是“无烟工业”的提法表示质疑的反应。
1990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199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大会上,旅游组行动策划委员会提出了《旅游持续发展行动战略》草案,构筑了可持续旅游的基本理论框架,并阐述了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主要目的。1995年4月24-2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旅游组织和岛屿发展国际科学理事会,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的兰沙罗特岛召开了“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大会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和《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观点作了精辟的说明,为可持续旅游提供了一整套行为规范,并制定了推广可持续旅游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志着可持续旅游研究已经进入了实践性阶段。
1996年9月,为了响应联合国《21世纪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其行动计划,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地球理事会联合制定了《关于旅行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迈向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于1997年6月在联合国第九次特别会议上发布。1997年,世界旅游组织授权中国国家旅游局出版《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地方旅游规划指南》,用以指导各地旅游发展事业。
旅游业作为以服务消费与精神消费为内容的高层次消费,对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旅游天然地要求有好的环境。因此,旅游具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应称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实践的先行领域。
(二)可持续旅游的内涵
在国外,比较权威的可持续旅游的定义有两个:
一、世界旅游组织WTO的定义。1993年世界旅游组织出版了《旅游与环境》丛书,其中《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地方旅游指南》一书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给出的定义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保持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审美的要求。它能为今天的主人和客人们提供生计,又能保护和增进后代人的利益并为其提供同样的机会。”这一定义是对
旅游可持续理念的进一步总结,不仅指出了旅游业本身的特质,而且提出了“主人”和“客人”区际公平发展的思想,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认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1995年《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中所指出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即旅游、资源、人类生存环境三者的统一,以形成一种旅游业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良性协调的发展模式。
可持续旅游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旅游业中的具体体现,与一般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一是满足需要。发展旅游业首先是通过适度利用环境资源,实现经济创收,满足东道社区的基本需要,提高东道居民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再满足旅游者对更高生活质量的渴望,满足其发展与享乐等高层次需要。
二是环境限制。资源满足人类目前和未来需要的能力是有限的,这种限制体现在旅游业中就是旅游环境承载力,即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某地区环境所能承受人类活动作用的阈值。它是旅游环境系统本身具有的自我调节功能的度量,而可持续旅游的首要标志是旅游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因此,作为旅游环境系统与旅游开发中间环节的环境承载力,应当成为判断旅游业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是公平性。强调本代人之间、各代人之间公平分配有限的旅游资源,旅游需要的满足不能以旅游区环境的恶化为代价,当代人不能为满足自己的旅游需求与从旅游中获得利益而损害后代公平利用旅游资源的权利与利用水平。应牢记这样一个旅游发展理念,环境既是我们从先辈那里继承来的,也是我们从后代那里借来的;要把旅游看成这样一种活动:当代人为了保护好前代人遗留下来的环境,或是利用前代人留下的环境,为后代人创造更加优异环境的行动。
(三)可持续旅游的目标
1990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199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大会旅游组行动策划委员会会议上,提出旅游业发展的目标:
(1)增进人们对旅游所产生的环境、经济效应的理解,强化其生态意识;
(2)促进旅游的公平发展;
(3)改善旅游接待地的生活质量;
(4)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经历;
(5)保护上述目标所依赖的环境质量。
第二节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对生态旅游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但大体上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加以理解: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形式”;一种“旅游产品”;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人们通过对“自然区域”或“某些特定的文化区域”的游览,达到“了解当地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欣赏和研究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的目的。
我们认为,生态旅游是以生态学的观点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针,以自然生态环境和相关文化区域为场所,为体验、了解、认识、欣赏、研究自然和文化而开展的一种对环境负有真正保护责任的旅游活动,是专项自然旅游的一种形式。
二、生态旅游的产生与发展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专项旅游活动,是旅游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和以大众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深刻的环境背景和旅游者心理基础。
生态旅游的提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当时推动这一新生事物发展的先驱主要有美国学者赫克特、世界自然联盟生态旅游特别顾问墨西哥人谢贝洛斯·拉斯喀瑞等。他们意识到传统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冲击,而从环境保护的思路出发,提出了“生态旅游”的概念。但是,在世界范围内真正把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活动和产品大规模推出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我们可将其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整性自然旅游阶段
1983年以前,一些学者就已经对传统的大众旅游活动提出了不同看法,开始思考这种旅游形式对当地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而提出了一系列与生态旅游相近似的观光方式。详见书35页。
总之,在1983年以前,旅游活动基本上处于传统的大众旅游新型的调整性旅游形式并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