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充电站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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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
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2016年6月30日
目次
前言 (I)
1一般规定 (1)
2 验收程序 (2)
2.1 验收流程 (2)
2.2 验收组织管理 (3)
2.3 验收结论 (3)
3验收项目 (3)
3.1电气部分 (3)
3.1.1 基本要求 (3)
3.1.2 电气部分验收项目表 (4)
3.1.2 充电桩安装工程验收项目表 (7)
3.2 土建部分 (8)
3.1.1 基本要求 (8)
3.2.2 土建部分验收项目表 (8)
3.3 安防及其他配套设施部分 (11)
3.3.1 基本要求 (11)
3.3.2 安防及其他配套设施验收项目表 (12)
4验收文件资料 (13)
4.1 验收申请文件 (13)
4.2 验收技术文件 (13)
4.3 验收报告 (13)
4.4 其他文件 (14)
5 验收合格标准 (14)
附录1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5)
附录2 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目录 (17)
附录3 项目交接验收报告 (18)
前言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津建科〔2015〕87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天津市电力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共同编制本验收细则。
本细则主要用于指导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动公交车充电站,高速快充站,城市充电桩群和城市快充电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验收工作。
对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验收工作,除应符合本指导书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1一般规定
1.1在进行低压配电装置的验收前,应认清带电设备;触摸前,首先进行低压验电,设置安全措施,如戴绝缘手套等,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1.2 与现场高压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严格电源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源设备。
潮湿天气,应采取防止低压触电的安全措施。
1.3 操作中,严防联电、串电。
1.4 与运行设备有关的试验,必须在停电之后进行;确不能停电试验的,需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5 试验中需要拔出或插入插件时,应先断开电源。
2 验收程序
2.1 验收流程
(1)先由施工单位进行三级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项目部提交相关验收申请文件。
(2)监理项目部进行初检。
(3)监理项目部初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4)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产权所有单位进行交接验收。
图2.1 充电站(桩)竣工验收流程
2.2 验收组织管理
(1)验收工作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验收的人员应由充电站建设单位、产权所有单位共同确定。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现场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司其他相关单位参加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现场验收保障和协调参与施工单位(施工、设计、监理、厂商、物资配送)。
(2)现场验收分为4个专业验收组,各专业组负责具体实施,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后上报验收工作组。
(3)工程验收配合单位人员根据验收专业组的需求分组开展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业分别指定相关人员全程配合验收。
项目设计、监理、主要供应商和主要施工技术负责人员应在现场配合验收,保证随时提供技术支持。
(4)工作组形式及职责
1)验收工作组
工作组成员:项目建设单位、客服电动汽车公司、电科院、监理公司等相关专家;消防、安全专业相关专家。
职责:负责验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审核各专业组验收报告,汇总形成最终验收报告。
2)土建专业组
职责:负责充电设施土建、开闭站、箱式站、整流柜、通信柜、充电桩基础、电缆沟道、罩棚、停车限位器、隐蔽工程等土建部分的验收。
3)电气专业组
职责:负责全站变配电一、二次设备及技术资料验收;负责各电气设备系统功能验收;负责充电桩TCU功能及其与车联网平台互联互通验收;负责监控系统功能验收;负责试验应试项目完整性验收及部分试验项目的抽检。
负责接地系统与电缆工作的验收。
4)安防及其他配套设施专业组
职责:负责消防设施、防火措施的落实验收;负责安防系统验收;负责全站安全设施规范化、安全应急预案、全站设备投运前运行准备工作验收。
负责充电区域内照明、车位线、标识工作验收。
5)归档资料专业组
职责:负责所有工程归档资料、资金使用的完整性、齐全性验收。
2.3 验收结论
最终验收材料,由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在签字栏签字、验收单位签章,形成项目验收结论。
3验收项目
3.1电气部分
3.1.1 基本要求
(1)本部分所有电气安装及试验应符合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库》、《输变电工程质量防治通病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
(2)验收项目不限于本节,其它可另附页。
3.1.2 电气部分验收项目表
5
6
3.1.2 充电桩安装工程验收项目表
7
3.2 土建部分
3.1.1 基本要求
(1)土建部分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当充电站内有装饰设计内容时,还应符合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监理单位提供隐蔽工程的检验合格记录,关键过程照片。
(3)验收项目不限于本节,其它可另附页。
3.2.2 土建部分验收项目表
8
9
10
3.3 安防及其他配套设施部分
3.3.1 基本要求
(1)充电区基础设施金属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金属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金属外壳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措施。
(2)充电区基础设施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底座等金属构件均需就近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接地截面满足规范要求。
(3)充电区配电、充换电设备标志和各类安全标志,是否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第一部分:变电(Q/GDW 434.1-2010),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第二部分:电力线路(Q/GDW 434.2-2010)相关要求。
(4)验收内容不限于本节,其它可另附页。
11
3.3.2 安防及其他配套设施验收项目表
12
4验收文件资料
4.1 验收申请文件
(1)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调试大纲、试验记录、合格证件以及装配图等技术文件。
(2)相关设备的工厂验收报告,要求验收合格。
(3)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4)自检报告。
(5)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6)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的资质及人员资质材料。
(7)施工单位提供开工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告。
4.2 验收技术文件
(1)由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技术联络会纪要。
(2)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书。
(3)由设计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设计院签章)6份,电子版光盘3份。
(4)安装技术交底记录。
(5)隐蔽工程记录。
(6)调整调试报告。
4.3 验收报告
(1)隐蔽工程记录。
(2)测试大纲。
(3)设备清单。
(4)文件资料清单。
(5)差异内容(作为验收遗留问题备忘录;制造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应对每一项差异提出解决措施和预计解决时间,限期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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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其他文件
充电站建设中形成的,本细则中未写明且需要归档材料。
5 验收合格标准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要求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时,可认为验收合格:(1)系统文件及资料齐全。
(2)所有软、硬件设备型号、数量、配置均符合项目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
(3)验收满足本细则的验收内容、要求及方法、项目技术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且无缺陷项目。
(4)各设备运行正常,验收结果总体评价合格。
(5)其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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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充电站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
验收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各项内容及篇幅不限于此表,其它可另附页。
附录2 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目录
附录3 项目交接验收报告
充电站建设工程
交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
验收单位
(盖章)
年月日
注:交接验收报告内应写明验收时间、交接验收过程发现缺陷的消除情况,并对交接验收做出结论,各项内容及篇幅不限于此表,其它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