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安装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安装工程服务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设备、管道、钢结构安装工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便于共同遵守、相互监督,特订立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甲方生产区设备、管道、钢结构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一次盐水工序:次盐水板式换热器改造和配置槽改造;

2、氯氢车间:3#氯气透平机改造、2#氢气压缩机改造、氯化氢气体吸收系统改造、氯化氢石墨炉和氯化氢到事故氯管道改造;

3、成品车间:液氯液化器改造和蒸发系统技改;

4、汽水车间:锅炉三塔系统水回收改造和纯水反渗透系统改造;

5、其他设备、管道、阀门、管件的安装,非标设备、管架、平台的制作安装由甲方提供图纸或现场对接。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水电。

主材除油漆外,工程所用的其他主材料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及辅助材料(氧气、乙炔和焊条等)。

四、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乙方提出变更图纸设计要求时,须征得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工期要求:

自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之日起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安装完毕。因甲方施工条件不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1、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有关预结算文件规定执行,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

2、人工、管理费调整按桂建标【2015】5号文件执行;

3、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的实测工程量为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

4、本工程价款含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

5、工程总造价让利5%(不包括税金)。

七、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施工人员及设备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进入现场施工,当部分工程施工完成符合竣工条件时,甲乙双方可对部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结算;结算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六个月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工程款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时,乙方按照100%的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须提供发票。

八、双方责任

甲方:1、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并提供食宿方便。

3、保证设备及材料的及时到位。

乙方:1、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工料自负。

3、按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

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财物,遵守甲方厂规做到文明施工。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某安装工程服务公司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