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 提高环境损害赔偿成本

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  提高环境损害赔偿成本
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  提高环境损害赔偿成本

环境污染治理(2)资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的制度及实践 专业:地质工程 学号:2112160031、2112160042、2112160030 姓名:郭宇伦、王萌辉、祖琳 授课老师:张秀荣

摘要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也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然而,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欠账”较多,目前的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列举了我国现存的环境污染的问题,并且自70年代初开始总结我国环境保护的制度与实践,深刻归纳了各个阶段环境保护的特点。根据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环境保护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环境污染; 制度演变; 治理实践

Abstract Since the 13th Five-Year Pla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entered a New Normal. An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also faced an important period of strategic opportunity. Howev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s "debts" are excessive in the process of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Current environmental situation is still grim. How to speed up completing the building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s short board of comprehensive well-off society has become a major challenge facing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is paper enumerat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summarizes the institution and practic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since the early 1970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t various stages. Based on the existing shortcomings, 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research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stitutional Evolution;Governance practices

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分析研究

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分析研究 发表时间:2018-09-06T11:00:11.410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2月上作者:温树超 [导读] 随着人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而在建筑施工中,也应该注重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 528251 摘要:随着人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而在建筑施工中,也应该注重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本文具体分析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从而有效实施绿色文明施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使建筑行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成本;预防措施 在实施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环境污染,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比较重视施工的进度、施工的质量,还不能够有效地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施工企业比较注重施工单位中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而忽略了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协调。除此之外,施工体验也比较注重质量的管理以及技术的管理,而忽略了对于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从而给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及污染。分析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分析 1.1污染防止分析方法 1.1.1污染防治成本控制的代价函数 根据污染成本分布的敏感性控制变量,得到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治理的统计代价函数为: 根据环境污染防治投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比例和现金比例的关系[7],进而得到成本造价与环境污染防治效果的代价函数: 1.2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成本 据相关调查数据分析,城市中的废弃物有40%左右来源于建筑施工固体废弃物。在具体施工这程中,这些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废弃的施工材料、生活垃圾、废包装等。为了减小这些废弃物对施工的具体影响,施工企业会选择将这些废弃运往郊外进行填埋,或者是选择露天堆放,这样就会给环境带来直接的破坏,同时还会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1.2噪音污染的防治成本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一系列的噪音,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比如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尤其针对于多种机械设备共同运行,那么就会加重噪音污染。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施工材料的切割或者是在安装材料过程中也会出现一系列的噪音。甚至还有的部分项目在晚上进行,噪音污染会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会给居民把健康带来一定的危害。 1.3大气污染的防治成本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粉尘污染也是一大主要问题,粉尘的产生会直接影响空气的质量。施工开始之后,会对周边的绿化产生一定的破坏,随意堆放的建筑材料会产生一定的粉尘,例如石灰,水泥等材料,如果遇到大风的天气,那么就会使粉尘弥漫在空中,同时还会夹杂着刺鼻的气味,不仅对空气环境有一定的破坏,同时还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除此之外,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也会挥发一些具有污染性的气体,例如沥青油漆在挥发过程中,会刺激人的呼吸道以及眼睛,严重的话还会对人们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巨大的危害,在此过程中就加大了环境污染防治的成本。 1.4水污染的防治成本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要设置好下水道,同时打好坚实的地基。而在此施工过程中,土壤就会影响水质,从而造成水质污染。除此之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还会出现废水、污水等随意排放的问题,尤其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环保意识较差,所以不会对废水污水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带有化学成分的废水渗入在地下,那么,就会给土壤以及水资源带来一定的污染破坏,同时也就加大了水污染防治的成本。 二、减小建筑施工环境中环境污染防治成本的措施 2.1减小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首先一定要对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做好相应的规范工作,同时,还要保证运输车辆全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散落现象,而且还要对车辆轮胎进行及时的清洗。另外,不能够随意的堆放固体废弃物,应该对相应废弃物做好及时的清理。在施工结束之后,要及时的拆除临时工棚,要保证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恢复。当然还应该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尤其应该着重处置可以再次利用的废弃物。 2.2减小噪音污染的防治成本措施 在施工前期可以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堆砌围墙,必要的话也可以安装安全围帘,除此之外,施工人员在安装使用机器设备时,也一定要规范操作,做好自我控制,坚决避免出现故意敲打机械而产生噪音。对于噪音较大的场地需要安装密封棚子,同时也要尽可能地使用噪音比较低的设备,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另外还应该注意,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尤其避免晚上进行施工,从而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当然也要做好相应的噪音监测工作,同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确保能够将噪音降到最低。 2.3减小大气污染的防治成本的措施 要想有效的控制粉尘污染,其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经常洒水,每天对运土车辆经过的路面洒水4到5次,可以有效的减少70%的粉尘污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例内容有哪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例内容有哪些 1、财产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如原告因住宅附近的噪声污染而致神经衰弱。在英美法中,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得主张精神损害,而在对人身或人格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 隐私权侵犯名誉权民事责任过错责任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与人类息息相关。随着环境损害的日益加剧,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普遍关注的大问题。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例层出不穷,那么环境污染损害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环境损害的特性是什么?承担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向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环境污染的概念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 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二、环境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5)、矿山废水、废渣。 (6)、机器噪音,电磁辐射,二氧化碳污染 (7)、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 三、环境污染损害产生的原因

1、人口过度增长:庞大的人口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大增,迫使人们高强度使用耕地,乱砍滥伐,以致大量土地被破坏,森林被毁,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繁,污染危害加重。 2、环境法律意识淡薄。 3、环境执法不严。 四、环境损害的特性 1、社会危害性。 2、价值性。 3、环境损害的间接性。 4、环境损害的复杂性。 5、环境损害的多元参与性。 6、环境损害的缓慢性。 五、环境损害赔偿的确立 1、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使违法企业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的修复,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l00人以上; (二)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三)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四)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五)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六)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七)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三)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四)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三)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下死亡;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三)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目的: 有效执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合理利用及处理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及施工现场使用。 3.内容: 3.1管理职责 3.1.1办公室负责办公废弃物的管理和合理处置,并负责保管场所的管理工作。工程部负责施工场所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合理处置。 3.1.2办公室须按月按职责分工统计固体废物处理量,并填写《废弃物处理情况登记表》,每月10日前报环境管理者代表。 3.1.3管理者代表应经常检查有关部门是否按制度处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有不符合应及时监督纠正。 3.2一般废弃物的处理 3.2.1对于可以利用类废弃物:如纸箱、气泡袋、胶袋、塑料箱、桶、铁桶、通用工具等,及可回收类废弃物如:纸类、塑料类、木板、木屑、金属、轮胎、废弃不良品、玻璃等,应在保管场所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3.2.2对于前述可利用或可回收类废弃物,由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或废物回收商回收。 3.2.3对于不能利用,但又不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由项目经理指定地点临时存放,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堆存指定地点。 3.3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3.3.1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应识别危险废弃物。本公司特殊废弃物包括:天那水、粘合剂、涂料、油漆、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类物质。柴油、汽油、润滑油、油脂等油类物质。蓄电池、灭火器,医疗废弃物(棉球、纱布、废弃药品等),还包括这些物质的盛装容器及抹布等沾污物。 3.3.2对危险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相应的装置或容器表面等显眼的地方标识名称,以便防止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发生化学反应。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 境污染及其治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显着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实现帕累托最优要求私人边际净收益等于社会边际净收益,但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私人边际净收益与社会边际净收益存在差异,因而不能获得最优资源配置效率。 环境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污染者所承担的成本远小于社会承担的成本,仅受自身成本约束的污染者终将会使环境污染超过环境的耐受值。而环境保护则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保护者所获得的利益小于社会的收益,仪受自身利益激励的保护者不会有足够的动力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环境保护。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影响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环境污染问题更加严重。 所以要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就是要找到合适的机制,把环境的价值体现出来,加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去,从而实现环境的外部性有效内部化。所谓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就是使生产者或消费者产生的外部成本进入它们的生产和消费决策,由它们自己承担或“内部消化”,即环境政策领域中普遍接受的“污染负担”或“污染者付费”的方式。 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命令控制方法。命令控制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管理调整方法,主要通过政府的强制命令迫使污染者将污染的费用(成本)内部化来减少污染,例如设立环境标准以及推广某一种低污染环境技术的应用。具体表现为污染者在排污前必须进行净化处理,迫使污染者将原转嫁给社会承担的污染治理费用转化为污染者自身的生产成本,从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外部不经济性。 (二)经济刺激方法经济刺激方法是指利用经济手段,间接作用于政策对象,把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成本内部化,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原有的破坏环境的行为。经济刺激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侧重于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环境问题,可称之为庇古手段,其具体手段有排污费和排污税等。另一类侧重于通过市场本身来解

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对政府的影响

内蒙古科技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年论文 题目: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对政府的影响 学生姓名:范欣 学号:0865140132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班级:公共2008班 指导教师:宋君丽副教授

摘要 政府主导思想以发展经济为先,而环境保护问题则放在次要位置,导致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突出,治理环境污染不仅关系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政府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分析得出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唤醒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和防止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推进循环经济,保障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关键词环境污染污染治理政府影响

Effectiv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impact of government Abstract Thinking of the government-led economic development first, while environmental issues are falling by the wayside, causing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n China,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sustainable human development is also related to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sustainable human development is to protect the government's actions without delay. This article aims b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reached the government's behavior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need to awaken the government'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wareness, protection and to prevent further deterioration of the fragi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mprove resource and energy efficiency, promote the recycling economy,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o build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ollution abatement Government Influence

环境污染治理成本

环境污染治理成本5年增长75.4% “隐身”已久的“绿色GDP”再次“上线”。 12月25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低调披露了2008年全国环境经济核算(也即俗称的“绿色GDP”)的部分研究结果。 这是自2006年第一次公布2004年“绿色GDP”结果之后,第二次公布相关结果。根据《中国环境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8(公众版)》,和2004年相比,2008年我国环境退化成本增长了74.8%,虚拟治理成本增长了75.4%。这意味着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在环境和生态方面所付出的代价日益增大。 从计算范围上来看,《报告2008》完善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的计算方法,后者为中国第一份也是目前唯一一份被公布的绿色GDP核算报告。 根据《报告2008》,2008年的生态环境退化成本达到12745.7亿元,占当年GDP的3.9%。其中环境退化成本(指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各种损害,如对农产品产量、人体健康、生态服务功能等的损害)8947.5亿元,生态破坏损失(指森林、湿地、草地和矿产开发)3798.2亿元,分别占生态环境总损失的70.2%和29.8%。 就环境退化成本而言,《报告2008》显示,2008年,利用污染损失法核算的环境退化成本为8947.5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613.5亿元,增长了22.0%,增幅略高于2007年。“这一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GDP9%的增长速度,这是对我们现有经济发展模式不可持续的最好说明。”WWF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主任杨富强对记者评论。 《报告2008》课题组专家指出,目前的核算结果还不能完整反映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因为报告没有将在核算方法上不够成熟以及基础数据不具备的环境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损失若干项目计算在内。 即便如此,2008年的环境虚拟治理成本已经高达5043.1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75.4%。所谓虚拟治理成本,指目前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 在每年的GDP总量里,减去这部分虚拟治理成本,方能体现其对环境的部分欠账。“2008年的GDP环境污染的扣减指数为1.5%。”环保专家对记者指出。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是什么 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环境污染就已经开始,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的速度已经远远大于环境自身的修复能力,从而造成了一些损害,我们称之为环境损害,那么环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律师365小编就为您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门城市:驻马店律师秦皇岛律师聊城律师平顶山律师安阳律师白城律师九江律师辽宁律师石家庄律师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环境污染就已经开始,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的速度已经远远大于环境自身的修复能力,从而造成了一些损害,我们称之为环境损害,那么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他所解决的是侵权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在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各专家学者对此众说纷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民法通则是将环境污染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了民事基本法之外,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均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如《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完全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水污染损失有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完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失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负责灯塔或则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是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安全是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也正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开创了我国环境污染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先河。

学校周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几点建议

关于学校周边环境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 学校周边环境关系到学校师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附近广大的安康和全社会的和谐。 学校周边存在以下几点环境问题: 1、校外饮食场所:杂乱无章,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在学校周边开设商店、小吃摊位条件简陋,卫生状况差,造成很多的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这些小餐馆与小吃店经营不规范。且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校容校貌。小吃摊,小吃店,餐馆三类饮食场所,发现共同存在的问题是卫生状况不好、饮食安全低、饮食质量不行、经营不规范。 2、.交通、卫生、安全状况亟待改观,情况不尽人意。学校周围无照车辆过多,交通拥挤,对师生的出行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 3、学校周围大面积的垃圾堆放,另外流动摊贩多,流动摊贩往往是一无卫生许可证,二无工商执照,出卖的商品又往往是烧烤食品,极不卫生,隐患无穷。还有一些商家强占人行道,流动摊位拥挤在校门口,摊位堵塞交通,影响师生通行。 危害: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影响了学校的环境卫生,阻碍了交通,危及着师生员工的安全,又危害了正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一个学生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当前,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师生的安全。 对此,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严格整治。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加强领导,将营造安全健康的学校周边环境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和谐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针对学校周边环

境卫生脏、乱、差的现状,定期开展调研,模清底细,研究对策,出台措施,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专人负责,狠抓落实。 2、明确管理职责,进行专项整治。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的管理职责,让各部门都参与进来,为构建和谐美丽新校园做出努力。定期开展活动,及时研究当前学校周边环境状况,统筹各方资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空气、环境污染、摊点及其他治安问题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和管理的力度,严厉惩处那些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个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执法部门多渠道加强监管。有执法权的部门可以聘请学校的领导和有关教师为特约监督员,以便学校领导和教师平时对学校周边的摊点和营业场所进行检查,以弥补有关执法部门执法精力和时间的不足,促进学校周边环境状况的持续好转。 4、落实长效抓监管。为巩固提高整治成效,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要求学校加强学生的督导力度,教育学生不往楼外乱扔果壳;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同时,将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列入环卫督查的重点区域。 5、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监督举报机制,而且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机制。 1、严厉打击校园犯罪事件,避免学校师生的人生财产受到伤害。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实行警校共建。 2、整顿学校周围的娱乐场所,对学生要经常性的进行教育。 2、凡因噪音、灰尘、烟雾、气味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业企业,坚决予以整改。 3、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 4、对学校及周边外来人口进行清理,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一样,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相伴而生的。50 年代前,我国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问题尚不突出,但生态恶化问题经历数千年的累积,已经积重难返。50年代后,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展开,重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初见端倪。但这时候污染范围仍局限于城市地区,污染的危害程度也较为有限。到了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渐呈加剧之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环境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同时,生态破坏的范围也在扩大。时至如今,环境问题与人口问题一样,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难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程度在加剧,北京成了世界上尘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水环境污染也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从城市向农村扩展。某些物种灭绝、植被破坏、土地退化,以及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正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据我国专家偏保守的估计,每年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占我国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GNP))的9% 左右。国外有的报道称,中国正在成为公害大国”。 1.1城市环境污染态势 (1)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城市尘污染。据参加全球大气监测的北京、沈阳、西安、上海、广州5个城市的监测资料表明,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浓度分别在200?550卩g/m范围内,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卫生标准60?90卩g/m3勺3?9倍,这5个城市全被列入世界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之中,北京是世界上尘污染最严重的首都之一。 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酸雨危害十分严重。除西南、华南酸雨区之外,近年来又逐渐形成了以长沙、南昌为代表的华中酸雨区,以厦门、上海为代表的华东沿海酸雨区和以青岛为代表的北方酸雨区。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来源:作者:日期:2011-06-25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产业政策,其场所及设备经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本保单的有效转让需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地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污染物的排放、泄露、溢出、渗漏造成承保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并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侵权经济赔偿责任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需对承保地点/保险地址外进行清理而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费用和施救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反应、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四)光电、噪音污染; (五)自然灾害; (六)硅、石棉及其制品;

浅谈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处理

浅谈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处理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由此而造成的污染事故和纠纷不断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的处理已经成为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正确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除了必须学好、执行好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外,还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下面就如何处理污染事故及纠纷重点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经济建设环境污染危害纠纷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一定的环境范围内,由于废水、废气、废渣、噪声、震动、热污染、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的突然增量,对国家、集体、个人或社会环境造成突发性的损害事件。 在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并认定和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当事人及双方发生争执的事件称为环境纠纷案件。 一、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 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除了一般事故纠纷的特点外,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污染事故危害的扩散性。环境污染具有明显的扩散性和流动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污染物质会随着各种环境媒介(如大气、水体等)的流动而扩散、迁移,对环境造成危害,另外,因污染有害物质种类多,性质各异,经过转化、代谢、降解和富集,改变原来形态、浓度和性质,可能产生新的不同的危害作用。如河道上游的工厂排放有害物质的废水,必然连续影响下游的河道,有害废水流到那里,那里的水生物资源就会遭到破坏,环境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有毒气体也同样会随风向扩散而危害下风向地区。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范围大,涉及面广。遭受危害的对象普遍,不仅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中的职工、设施及产品,而且有污染区域内的全社会居民群众,甚至胎儿,以及农、林、牧、渔业和整个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 2、污染事故危害的潜在性。环境污染影响的作用时间长,污染危害的后果往往潜伏期长,有些污染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危害不容易被发现,有的无法治理和恢复,造成的某些疾病不易彻底治疗。因此,污染事故造成后,除受到直接损害后果以外,它所遗留的症状具有长期的潜在危害效应,有的潜在危险期长达几十年甚至数百年。 3、污染事故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与污染危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有的污染事故,是由多个污染源共同作用而造成的,不容易确定污染事故行为者及责任。另外,由于污染事故的行为人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使受害人遭受危害,权利被侵而进行申诉时,往往时过境迁,无法正确举证,以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发生环境纠纷。对于环境污染事故直接造成的人身健康和财产损害,只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运用监测、检验等技术手段,一般是能证明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工作计划

万灵煤矿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矿井水是酸性废水,并且其总铁和总锰含量比较高,所以在污水处理工艺中需进行中和+混凝沉淀+除铁锰等工序。 处理方案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力循环澄清池+无阀滤池+除铁除锰双层过滤池+煤泥压滤”处理工艺,即矿井排水经过调节池(在本煤矿矿井水的pH变化时,调节池也可以作为临时的中和池使用)后进入初沉池以便除去部分SS,接着投入混凝剂再引入水力循环澄清池,经无阀滤池过滤,最后出水经除铁除锰过滤器处理(该除铁除锰装置对铁、锰的去除率为95%以上)。将排泥机排除的煤泥采用压滤机处理成煤泥饼,掺入末煤后出售,滤液返回调节池或排放。其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井水的设计能力及处理效果: 矿井目前正常涌水量为25 m3/h(600 m3/d),因此本次评价建议矿井水的设计处理能力为850 m3/d。 矿井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预测其污染物浓度为SS浓度为6.3 mg/L、总铁浓度为0.4 mg/L、总锰浓度为0.00025 mg/L、CODCr浓度为16.39 mg/L。矿井水和淋溶废水经过处理后,105.04 m3/d用于井下防尘和井上地面防尘,415.99m3/d排放到双山小河,处理后水质情况见过下表。 处理后水质情况表

污染物 SS 总铁总锰 CODCr 浓度(mg/L) 6.3 0.4 0.00025 16.39 产生量(t/a) 23 1.75 0.0011 11.97 排放量(t/a) 0.96 0.06 0.00003 2.49 二、矸石场与工业场地淋溶水的处理 临时矸石场和工业场地淋溶水与矿井水的水质相类似,主要污染物为SS,由于其矸石场与工业场地相接,具备引入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条件,可将淋溶水采用水泵抽入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但工业场地及周转矸石堆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在其周围修建截洪沟,在周转矸石堆场附近低洼处建设淋溶水沉淀池(事故池),工业场地及矸石场产生的淋溶水量不大,矿井水处理系统中设计处理能力中已考虑该部分废水的处理能力,对矿井水的处理不产生影响。 三、生活污水的处理 矿井劳动定员225人,年生产天数为330天,由表6可知,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1.56m3/d,年用水量为23614.8 m3,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84 m3/d,20077.20 m3/a。根据排水量建议其废水处理规模为74 m3/d。 废水中SS浓度为220 mg/L、CODCr浓度为250 mg/L、BOD5 浓度为140 mg/L、NH3-N浓度30 mg/L。 生活水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 序号污染物产生浓度 (mg/L,pH除外) 产生量 (t/a) 生活废水产生量(m3/a) 1 pH 6~9 / 20077.20 2 CODCr 250 5.02 3 BOD5 140 2.81 4 SS 220 4.42 5 NH3-N 30 0.60

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

附件: 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 (第I版) 1.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和规范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定量化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国家生态环境资源在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中遭受损害 的赔偿与司法判决提供技术支持,依据《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 出本《方法》。 2.定义 2.1环境污染损害 指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环境污染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 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 污染扩大、污染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釆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 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 务功能的期间损害。 2.2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指某种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其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公众利益所发挥的作用。 2.3防止污染扩大 指当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为防止污染扩散所釆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4基线 指污染物泄漏或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没有发生时,评估区域的生态环境状态。 2.5污染修复 指出现污染物泄漏或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产生风险时釆取的降低环境中污染物浓度、稳定或固定环境中污染物质、或对污染区域实施隔离措施,将污染引发的风险降至 可接受水平,恢复或部分恢复受污染区域环境功能的人工措施。 2.6生态恢复 指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或好于基线状态所釆取的人工恢复措施。 2.7期间损害 指从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发生到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和/或服务恢复到基线状态期间, 受影响区域不能完全发挥其生态功能,或为其他自然资源或公众提供服务而引起的 损害。 3.环境污染损害范围认定 3.1损害范围的认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环境污染损害范围的认定借鉴参考了美国、欧盟等国外相关法律关于环境污染损害 范围的定义以及农业部等国内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的事故损害评估范围,力争反映 环境污染损害的客观实际和内在属性。 (2)简明性原则 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范围广、影响链长的特点,本《方法》对各类损害进行了有选择 的综合归并,以全面合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为目标确定损害的范围边界。 (3)可操作原则 确定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范围经过了充分的案例试点验证以及国家和地方专家的反 复论证,拟列入评估范围的损害易于评价,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4)循序渐进原则 一1 一

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标准

河南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标准 草稿 一、总则 (1)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和司法部门开展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评估工作的特殊需求,对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的资质; (2)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包括: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空气环境污染鉴定、水环境污染鉴定、声环境污染鉴定、光环境污染鉴定、土壤环境污染鉴定、海洋环境污染鉴定、生态环境污染鉴定)、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环境保护或治理工程项目评估鉴定。 二、依据 主要以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为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3) (4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3; (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国务院国发[1996]31号文《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9)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0); (11; (12)《环境损害评估数额计算推荐方法》2011.06; (13)《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令《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6号令《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内容,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害。全面完整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害=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事故影响损害+污染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 本定义中的环境污染损害类别有:空气环境污染损害、水环境污染损害、声环境污染损害、光环境污染损害、土壤环境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污染鉴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等。 三、标准 1、资历与信誉

环境污染治理方案

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建设项目环境治理方案 为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改善周边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措施。 一、环境污染分类 1、大气污染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较为突出的是扬尘污染。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而动力起尘。 2、废水污染 施工期的挖土、材料冲洗以及使用大量的挖掘机械、运输机械和其它辅助机械,在作业和维护时有可能发生油料外溢、渗漏,通过雨水冲刷等途径,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日排生活污水,也对环境有所影响。 3、施工期噪声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撞击

声、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①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装饰建筑材料;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将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过程在“水、气、声、渣”四个方面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将施工过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地点进行土地平整时周围设置围栏,使施工作业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进行,尽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并加篷布等遮盖;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及附近的运输道路进行定期喷水,使路面保持一定湿度,防止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作为绿化场地的抬高土要及时进行利用,以防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对作业面和材料、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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