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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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可见,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基层党内民主还存在看一些阻碍民主进程的问题。本文结合分析当前基层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党的建设;党内民主;建议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046-01
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在此,笔者结合分析当前基层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谈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基层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
党内民主的发展,激发了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为党的建设增添了活力。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基层党内民主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势必会阻碍民主进程。
(一)党员的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受思想认识、文化层次、职业特点等因素影响,部分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模糊,有的党员仅仅把党员身份当作是“政治待遇”,甚至不清楚党员有哪些民主权利、如何行使民主权利,缺乏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约了党内民主的发展。
(二)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部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缺乏民主观念,不注重听取和采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员正常行使民主权利往往被视为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而对于普通党员来说,对党内具体事务习惯于“拥护”与“服从”,存在“不愿讲、不敢讲”现象,使党内民主没有真正得到体现。。
(三)党内工作透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基层党务公开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方法等没有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存在被动性和随意性。公开的事项特别是对于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内容相对较少,也不够具体,导致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四)民主集中制落实还不到位
部分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对重大事项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家长制”、“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有时虽然是集体研究决策,但其他领导多数只是随声附和,实际上还是主要领导说了算。这样的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五)民主监督还不够充分
一是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程度与参与层面不能得到充分保证,不能监督;二是党员监督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党员在思想上顾虑,不敢监督;三是部分党员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四是监督渠道不畅,监督结果公开不够、处置不严,党员失去监督信心,不愿监督。
二、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建议
党内民主的本质含义是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和管理党内一切事务。笔者认为,基层党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一)加强培训引导,提升党员的民主素质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及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全面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认识发扬党内民主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党员对自身有哪些民主权利、通过哪些途径和渠道行使民主权利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和活动的参与兴趣,增强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落实民主制度,营造党内浓厚的民主氛围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自觉做到坚持原则敢批评,胸襟宽阔听批评,把批评作为一种正常的党内生活,切实改进在民主作风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二是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着力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和
沟通,让党员畅通地反映意见和表达诉求,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三是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健全党务公开常态机制,落实信访制度,畅通党内舆情反映渠道,发挥党员在党务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切磋探讨、形成共识的民主氛围。
(三)强化党务公开,增强党内事务透明度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凡是能公开的党内事务都要进行公开,而且要保证时效性,坚持做到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党费收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党组织活动、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其它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形式,除党内会议、文件、公开栏、工作简报等传统公开形式外,还要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大力发展电子党务,通过内部信息网或互联网,基层党员可以随时阅览、及时了解党务工作相关动态。
(四)完善议事规则,推进党内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改进基层党委表决制度,进一步扩大票决制范围,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防止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中碍于情面不敢表达真实意见的现象。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汇报通气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构建监督体系,增强基层党组织和生命力和战斗力
一是抓住监督的重点。就对象来说,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就内容来说,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的运行,特别是对人权、财权、项目审批这些重要权力的监督。二是改变监督方式。要把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三是扩大监督主体。要把党员监督、班子内部监督与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结合,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利用和引导好新闻舆论监督。四要切实保障监督主体的权利,保护好检举人、揭发人。五是要加大违纪违法的追究和处置力度,做到该追究的就严格追究,该处置就严肃处置,坚决杜绝查而不处、查而无果、处不到位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