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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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引言:为了高效建设占地少、空间利用率高、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立体停车设施,解决某某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甲方经某某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公方和经法定采购程序确定的乙方(私方)就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合作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车库

(二)项目建设地点:某某路西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附后)。(三)投资规模:设计规划层,个车位,建设投资约万元人民币。用地规模:平方米(详见附件:土地评估资料)。

(四)投资建设期限: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二、项目合作模式

(一)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暂用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乙方出资万元,出资(持股)比例%。

(二)出资方式:

1、甲方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该土地使用权货币估价为元。

2、乙方以现金和实物(设施、设备等)出资。

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法定评估机构对实物评估或审计确定具体出资额度。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充到位。

(三)项目公司组织机构

1、项目公司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项目公司权力机构。

2、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由乙方委派人,甲方委派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人,副董事长。董事长由乙方委派,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3、项目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甲方委派1人担任项目公司财务总监。

5、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甲乙双方各委派一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6、项目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董事会同意。董事会不同意的,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四)收益分配

项目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股东按各自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五)注册登记手续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各指定专人共同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乙方先行垫付。

三、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四、资产移交及项目公司债权债务处理

项目合作期限到期后项目相关资产,包含:项目土地使用权、立体停车场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相关技术资料等无偿归甲方所有。项目公司债权、债务由项目公司自行享有和承担。

五、甲乙双方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就合作出资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且该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一)甲乙双方的出资均为各自单独、完全并合法地拥有和持有,并未占有、借用或承租第三方财产;

(二)双方提供的有关资产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并完整;

(三)双方资产处于良好和可用状态,符合项目公司正常经营用途,并且该等资产及其使用均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

六、投资的转让

(一)甲乙双方自项目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持有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项目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满三年内后,甲乙双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立项、报建等审批工作,提供合法土地使用权。

2、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理管控立体车库周边停车秩序,废除周边人行道停车位,为项目营运公司做好前期相关工作;

3、如果确有需要,甲方可以为乙方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或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完善项目的工程规划、建设程序、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和融资,确保本项目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2、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应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如果确有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或资料。

八、特别约定

(一)项目公司存续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不得对外融资、举债、担保等行为。

(二)乙方不得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乙方向项目公司投入资金超出乙方出资额的,不作为乙方资本金投入,只作为项目公司的债务或借款,不改变公司持股比例。

(三)甲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超出甲方出资额的,不作为甲方资本金投入,只作为项目公司的债务或借款,不改变公司持股比例。

(四)合作项目建成后,为追求最大效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部分或全部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经营管理。

九、违约责任

(一)各方应按协议约定足额认缴出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其应缴纳而未缴纳资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资金(项目全部建设投资)不到位致使本项目未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改正,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在限期内未予改正,致使合作无法履行下去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地震、洪水、战争等)或法律政策原因致使协议条款不能履行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各方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

十、保密条款

各方必须对所获取对方的机密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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