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城市科技创新工作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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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科技创新工作总结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快推进科技资金管理改革,遵循市场化、普惠制、后补助原则,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予以全方位支持,明确支持额度,推进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逐步建立“企业决策、先行投入、协同攻关、市场验收、政府补助”的组织实施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一、科技创新政策兑现后补助
2016年,我市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鞍政发[2016]33号,简称“科技十条”),该政策在激励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众创空间、发明创造等10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政策优惠力度和系统性,走在了全省前列。市科技局还出台了《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鞍科发[2016]26号)等7个具体实施办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2017年,市政府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资金总额1740.9万元。2018年的政策兑现资金3378.8万元。
二、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
2018年2月,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省
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辽财教〔2017〕602号)精神,我市出台了《鞍山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鞍政办发[2018]14号),对全市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的研发支出按照比例给予一定额度的
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经测算,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21亿元较去年(13.4亿元)有较大增幅,同比增长56.7%。特别是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8.2亿元(去年2.4亿)实现2.4倍的增长。目前根据省科技厅公示结果,我市71家规上企业获得省补助金额1396万元,其中鞍钢200万元、紫竹104万元。市本级预计发放补助金额1167万元,受益民营规
上工业企业108家。全市R&D占GDP的比重有望从1.1%提升至1.4%。
三、出台《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关于改进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5号)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财教〔2017〕602号)等文件精神,今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
暂行规定》,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科技创新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四、重点企业受益情况
(一)福鞍集团
2016年,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0万元。2017年,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获得辽宁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三等奖,补助3万元。2018年,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获得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17.6万元、省级22万元;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拟获得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5.2万元、省级4万元,申报第二批省直投基金2000万元,目前等待上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补助资金合计71.8万元。
(二)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50万元;设立薛群基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示范站),补助50万元;获得辽宁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一等奖,补助5万元。2018年,拟获得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15万元、省级18万元。
补助资金合计138万元。
(三)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市政府补助10万元。2018年,拟获得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18.8万元、省级4万元。
补助资金合计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