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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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来源:作者:日期:2011-07-16 我来说两句(0条)

关于一次性取得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缴税的问题,我们一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这两个文件进行计算。

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主要规定:

(1)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以降低“月应纳税所得额”;

(2)具体期限为“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3)工作年限超过12个月的,依照12个月计算;

(4)“月应纳所得额”还应扣除个人应缴的“四金”部分;

(5)经上述平均计算之后得出“月应纳所得额”,再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缴税款;

财税[2001]157号文件在前述规定的基础上再作了征免处理,主要规定:

(1)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之85、87等条款之规定,现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出现了“赔偿金”之概念。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赔偿金也可依照上述规定计缴税款。

公式为:

应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总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实际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案例:上海某企业员工A在原工作单位B已工作满4年零7个月。现B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经司法机关介入,在2009年12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原单位向A支付人民币26万元经济补偿金。

在上述案件中,缴税金额计算如下:

上海市2008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502元,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39502元×3倍=118506元。

A在B处工作年限为4年零7个月,比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故计为5年。

A应纳税所得额为:(260000元-118506元)/5年-2000元=26298.8元。

根据速算公式:26298.8元×25%(税率)-1375元(速算扣除数)=5199.7元

5199.7×5=25998.5元

即A总共需缴纳税款人民币25998.5元,约占经济补偿总额的10%。

注:3倍工资的标准以纳税地计算,而非员工的工作地。实操当中如确有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超过纳税地上年度工资3倍的,需要和账务中心确认后才操作。

附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020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2020 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问题,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不知如何下手。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做个实务分析,希望大家能看得明白:) 一、为何要分段计算?由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计算规则有所不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当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会出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算法需适用不同的计算规则。为便于理解,以下分析以新法和旧法来区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 关于分段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对此进行了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就是分段计算的法律依据了。 既然要分段计算,那就必须了解新旧法的计算规则有何不同。我们都知道,决定经济补偿金数额取决于两个指标,一个是工资基数,一个是工作年限。简单来说,经济补偿金数额=工资基数x 工作年 限。 二、新法下的计算规则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主要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述条文规定,可归纳为两种算法,一种普通算法,一种特别算法。 (一)普通算法: 1、工资基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2、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特别算法: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执行特殊算法,即:工资基数为社平工资3 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实行双限。

正确判断甲供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正确判断甲供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企业情况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万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型施工企业,xx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全文结束》》年11月,该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康馨幼儿园签订室外景观硬化工程合同,硬化园区院落地面、粉刷装饰综合楼外墙立面。这是营改增以来,企业承接的第一个建筑工程新项目。合同中约定甲方即幼儿园提供水、电并采购施工所需的涂料,乙方即该公司负责采购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合同总金额400万元,约定xx年3月首期付款180万元。 企业疑惑 “上述合同,公司是按照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的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依照不含税成本加11%增值税的方式与甲方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如果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预计能够取得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计算大体有8万元左右进项税额。这样的话,应纳增值税万元,初步估算增值税税负率为%。这样的税负我们感到压力很大。”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子平介绍说。

“营改增试点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是,我们内部研究的时候,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提出,建筑行业里一般认为甲供工程是甲方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全部材料,所以不认为该合同是甲供工程合同。我们这项业务到底能不能按照甲供工程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呢?”高子平疑惑地问道。 辅导建议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国税局李睿、温志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xx〕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具体而言,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所称的甲供工程,是税收概念,并不等同于建筑行业对甲供工程的管理概念;税收法规规定了甲供工程发包方全部采购或者部分采购两种情形,对采购部分没有比例和金额限制;税收法规明确了发包方自行采购的范围包括动力;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建筑合同自行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 企业在判断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时,仅需要对照财税〔xx〕36号文件的规定。在上述合同中,由幼儿园提供水、电和涂料的行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共3页)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 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安宁二中语文“五环导学”展示课学生学案】 中考说明文阅读: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一、自主学习 1、说明方法 (1)举例子:为了把事物(或事理)及其特征等说明得更加具体、清楚、明白,在说明过程中举出一些实例来进行说明的方法。 (2)打比方: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说明对象的某一特点形象生动地表达出来。 (3)列数字:运用具体的数字资料介绍事物特点的说明方法。 (4)作比较:把两个以上彼此有一定联系或者有相似点的事物进行比较,从而介绍某一事物的性质、变化、发展的说明方法。 (5)分类别:将事物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门别类的逐一说明。 (6)下定义:用最准确简洁的语言,概括出事物的本质意义和特征。 (7)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 (8)摹状貌:通过描绘事物形貌的方式把事物的特征表现出来。 (9)画图表:用画图表的方式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说明。 2、说明方法的作用及其答题模式 (1) 举例子: 作用:具体、真切、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答题模式:通过举什么的例子,真实有力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使说明更具体,更有说服力。 (2)分类别: 作用:条理清楚。 答题模式:为了说明什么的特征(道理),条理清晰地从什么方面分门别类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 (3)打比方: 作用:生动、形象,增强文章的趣味性。 答题模式:将什么比作什么,形象生动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 使说明的内容更形象易懂。

(4)列数字: 作用:科学、准确、具体。 答题模式:用具体的数据,科学、准确、具体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使说明更准确、更有说服力。 (5)作比较: 作用:说明对象的特点鲜明突出。 答题模式:把什么和什么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什么的特征(道理), 使说明更加具体深刻。 (6)下定义: 作用:科学、准确、精练、严密。 答题模式:给什么下定义,科学、准确、精练、严密地揭示了说明对象的内涵。 (7)画图表: 作用:直观、形象。 答题模式:直观形象地说明了事物的什么特点,使读者一目了然。 (8)摹状貌: 作用:形象、生动、具体。 答题模式:对什么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地描摹,使说明更具体、形象、生动。 (9)作诠释: 作用:通俗易懂。 答题模式:具体解释说明了什么事物的特征、事理,使说明通俗易懂。 3、根据自学掌握的知识,快速判定下列句子所使用的说明方法。 ①正方形就是四边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四边形。(下定义) ②燃料工业可分为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太阳能利用工业、原子能工业以及天然气加工工业等。(分类别) ③纯数据文件不会被病毒感染,如:声音、图像、动画、文本等文件。(举例子) ④大礼堂椭圆形,有两层挑台像两弯新月,围拱着主席台。(打比方) ⑤有时,一个气孔在一秒钟内能吸进二万五千亿个二氧化碳分子。(列数字)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一、按照5%征收率 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4.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按照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附件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 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b5E2RGbCAP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p1EanqFDPw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 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DXDiTa9E3d (七)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以下 3 种: 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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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の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の,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の,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跨越2008年1月1日の,经济补偿金涉及到2008年1月1日前后の分段计算,以及新旧法律の封顶限制问题,使得经济补偿金の计算问题远比想象の那么简单。而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の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二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の分段计算精神进行了细化,基本上理清了分段计算の问题。在当前经济补偿金计算混乱の情况下,本文认为上海の规定对全国具有很好の参考价值。 (1)《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の相关法律法规の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且劳动者の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の,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の月平均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の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3)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の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の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の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の“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の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の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の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の,按照实际工作の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总结一下,劳动合同跨越2008.1.1 の分段计算及封顶限制の情形主要有以下五种: a、在《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都未遇到年限封顶の情况下,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公式为: 全部经济补偿金= 本人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未遇到年限封顶且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主要有本人平均工资超过了上年度当地颁布の平均工资の三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の工作②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③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案例:上海某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部需搬迁到外省市,B作为生产部の一员,不愿意去外省市工作,又不愿意变换工作,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该公司于2009年3月解除与Bの劳动关系,B于1990年进入公司,月工资4000元。 案例中该服装有限公司因客观情况变化与B解除劳动关系,均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规定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B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不受“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の限制,按实际工龄计算。B于1990年进入公司至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有18年工龄,按18个月计算。Bの月工资为4000元低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の三倍,所以B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为4000元。该服装有限公司需支付Bの经济补偿金为:4000×19.5=78000元。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与个别的选择权是如何界定的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与个别的选择权是如何界定的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很清楚: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在文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建筑服务的老项目和房地产企业的老项目,是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的。对于销售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也提供了选择的权限,各地在解读中,是就企业自己分不同的项目可以分别选择适用的方法的,但选择之后就是36个月的事了。注意,这儿并不是要求所有的项目要么都是简易计税方法,要么都是一般计税方法选择。 基于一个应税行为,并不是一个企业的主体,因此,可以就不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判断,比如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如果有两个交易行为,存在选择空间时,可以一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个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那在这儿我们再延伸一下,免税与不免税的行为问题: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那这儿我们能否“照猫画虎”了呢?即有一个销售行为我们选择免税,有一个我们选择不免税呢?这多人性的好处啊?最好建议连36个月也不要限制了!估计这样真是乱了套了,好处都占了。 那从我们的规定来看,也有相当的限制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这说明的很清晰了,但也有说不清的,比如对于技术服务,有一个前置条件,就是需要科技部门备案,也就是说,这是前置条件,如果有客户说我们不要免税,非要专用发票,那此时企业不作备案,是不是解释为我们不是放弃的,我们是不满足免税条件的,这样就不是放弃之说的。所以这儿还是有点空间可以说的。 当然你要是真没有招了,那就考虑设立一个分公司吧,专门做应税的业务,省得折腾,这样企业所得税也满足,增值税也满足纳税主体的问题。

增值税计算方法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帐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6.销售旧车、旧货(2003年新改内容) ①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三种列举货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售价÷(1+4%)×4%÷2 ②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③销售使用过的其它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 "其它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b.确已使用过;c.售价不超过其原值;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应按4%征收率减半计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销售旧车,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中原来的规定和现在的规定有何区别: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再局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了,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作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视为一年的规定更公平合理。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新法下,此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了。 3、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 4、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计算封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

说明方法举例说明

说明方法举例说明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说明方法举例说明 一、分类别。 分类别是按一定标准对事物或事理的不同成分、不同方面,分门别类加以说明。如:《向沙漠进军》中,就把风沙进攻的方式分为“游击战”和“阵地战”两种,然后分别具体说明,使人了解风沙的进攻方式,从而设法征服风沙。使用分类别这种说明方法,要注意分类必须有一定的标准,标准不统一是不能进行分类的。如:《谈笑》一文采用分类别的说明方法,标准很明确,此文先从笑和脸、笑和全身、笑和人的关系将笑分成三大类,再在各类中从不同的角度将笑再分成各小类,如笑和脸的关系,先分为整体与局部,局部又分为嘴、牙、下巴、眼几小类。笑与人的关系,先以笑因人而异分类,再以声音分小类,再以种类分小类。 分类别的说明方法,使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二、举例子。 举例子是举出有代表性的恰当的实例,反映事物的一般情况,真切地说明事物。如:《万紫千红的花》一文,举了红喇叭花、杏花、弄色木芙蓉这三种花在不同时候花色不同的实例,说明会变色的花很多。再如:《向沙漠进军》一文,为了说明沙漠是可以征服的,举了我国新疆建设兵团在天山南北建立国营农场使不毛之地成为绿洲的实例。 举例子这种说明方法,可以使说明语言通俗易懂,更具有说服力。 三、打比方。 打比方是适当运用比喻,来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如:《中国石拱桥》第一自然段第一句:“石拱桥,桥洞成弧形,就像虹”,将“石拱桥”比作

“虹”,运用比喻介绍石拱桥的结构知识,说明石拱桥形式优美的特点。《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第二自然段第二句:“(人民英雄纪念碑)像顶天立地的巨人一样矗立在广场南部”,将“纪念碑”比作“顶天立地的巨人”,形象地说明了纪念碑巍峨、雄伟、庄严的总特点。 灵活使用打比方这种说明方法,能将事物介绍得生动形象,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 四、列数字。 列数字是列举具体准确的数字对事物进行说明。如:《故宫博物院》一文,写故宫博物院“宫城呈长方形,占地72万平方米,有大小宫殿70多座、房屋9000多间”,用了“72万平方米”、“70多座”、“9000多间”这三个数字,说明了故宫博物院的面积、宫殿的座数、房屋的间数。《中国石拱桥》一文,写赵州桥“全长50.82米,两端宽9.6米,中部略窄,宽9米”,列数字说明了赵州桥的长和宽。 列数字说明,所列数字应力求准确,条件允许能准确测算的必须用确数,由于年代久远或条件所限不能准确测算的,才可以用概数。能把事物说明得更精确、更直观,是列数字这种说明方法的优越之处。 五、作比较。 作比较是指在说明时,把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的事物进行比较,以突出被说明对象的特征。如:《统筹方法》一文中,列举三种泡茶喝的做法进行对比,最后得出结论:办法甲好,办法乙和办法丙都窝了工,从而说明事前做好统筹,抓住关键环节的重要性。《从甲骨文到缩微图书》这篇说明文,在说到制书材料时,把纸和竹片、木片、绸子作了比较,突出竹片、木片制成的书笨重、使用不

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不含税收入必然大大减少。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税负。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学会计到恒企——恒企:把经验分享给有梦想的人!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学会计到恒企——恒企:把经验分享给有梦想的人!

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是上述两类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征收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适用当期购进扣税法时,计算税额需要确定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销项税额的计算,一个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情况。 注意:如纳税人将价款和税款合并开具普通发票,其所收取的销货款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此外,纳税人所收取的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金额,也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并入销售额征税。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属于一般纳税人时,要区分是不是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如果是,那么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如果不是,再根据货物适用17%或13%来具体确定。当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凭证条件;二是时间条件。 ①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条件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销售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必须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才能抵扣。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运费的结算单据。 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因为这两种凭证已注明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纳税人计算,应根据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核算进项税额;第二、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第三、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②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时间条件国内购进普通货物: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1+3%)×2%(三)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有网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 1、员工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一定不能超过12个月? 2、一个老师讲课说:员工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员工工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多少个月,比如:员工工作20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20个月。这个老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自己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 一、我国经济补偿金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 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法条链接: 1、《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非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 法条链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的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法条链接: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事例

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事例、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引资料等10种。写说明文要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及写作目的,选用最佳方法。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1)举例子。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法。如: 一般人总以为,年龄稍大,记忆能力就一定要差,其实不然,请看实验结果:国际语言学会曾对9至18岁的青年与35岁以上的成年人学习世界语作过一个比较,发现前者就不如后者的记忆力好。这是因为成年人的知识、经验比较丰富,容易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建立广泛的联系。这种联系,心理学上称为“联想”。人的记忆就是以联想为基础的,知识经验越丰富,越容易建立联想,记忆力就会相应提高。马克思五十多岁时开始学俄文,六个月后,他就能津津有味地阅读著名诗人与作家普希金、果戈里和谢德林等人的原文著作了。这是由于语言知识丰富,能够通晓很多现代和古代的语言的缘故。 这段文章要说明的是:年龄稍大,记忆力不一定就差。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先提供了实验结果,又分析了原因。到此为止,未尝不可,但不够具体,也缺乏说服力,于是,又举出了一个实例:马克思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只用六个月时间便精通了俄语。这样一来,内容具体了,说服力增强了。

说明文中的举事例的说明方法和议论文中的例证法,都可以起到使内容具体、加强说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区别。议论文中的事例,是用来证明观点的,说明文的事例,是用来介绍知识的。 运用举事例的说明方法说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适量性。 (2)分类别。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是将复杂的事物说清楚的重要方法。 运用分类别方法要注意分类的标准,一次分类只能用同一个标准,以免产生重叠交叉的现象。例如:“图书馆的藏书有中国的、古典的、外国的、科技的、文学的、现代的以及政治经济方面的等。”这里用了不只一个标准,所以表达不清。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图书馆的藏书,按国别分,有中国的、外国的;按时代分,有古典的、现代的;按性质分,有科技的、文学的以及政治经济方面的等。 这样,每次分类只用一个标准,就眉目清楚了。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四、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八、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各种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事例、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引资料等10种。写说明文要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及写作目的,选用最佳方法。 一、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法。 这种说明方法的作用是使说明的对象具体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二、分类别 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的作用是使说明条理清楚。 三、打比方 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的说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它的主要作用是使说明对象生动形象,增强文章的趣味性。 四、列数字 (引用的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 其作用是使说明具体化,准确无误,令读者信服。 五、下定义 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叫下定义. 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的本质,是科技说明文常用的方法。 六、作比较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 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也很好的突出了说明对象的特征。

一、考查的主要方式:判断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找出说明方法并举例?分析说明方法的表达作用? 二、说明文中常用说明方法 打比方、举例子、分类别、列数字、作比较、下定义、引资料、画图表、作诠释、摹状貌等 三、说明方法的作用 结合《中国石拱桥》、《向沙漠进军》、《苏州园林》、《统筹方法》、《死海不死》五篇课文内容,判断下列句子运用的说明方法及其表达作用。(在做题时注意总结规律、找方法) 1、我国的建筑,从古代的宫殿到近代的一般住房,绝大部分是对称的,左边怎么样,右边也怎么样。苏州园林可绝不讲究对称,好像故意避免似的。《苏州园林》 作比较,通过苏州园林与我国一般建筑的比较,突出苏州园林不讲究对称的特点。(突出被说明对象特征) 2、把各种盐类加在一起,占死海全部海水的23%—25%。(死海海水的特征是咸度高、浮力大)《死海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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