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福建省疾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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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血管供应方面:
• 用于司法监管场所包括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 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的,我中心在2008年4月下 发到监狱管理局和劳教局,随后他们再分发到相 关单位,各CDC前往采血不必再自备。
• 用于当地公安看守所采血,我中心近期将再次发 放所需要的的采血管到设区市CDC,要求按照计 划进一步下发到各市、县(区)CDC。
项目要求孕产妇筛查方法全部采用快 速法,筛查阳性的用WB确认。
检测方法的选择: 国家下发的项目方案推荐孕期用快速法检测,对于
剖腹产的,建议用ELISA复核。
结果的告知: 做好原始记录,出具检测阴性报告单标明检测方法 筛查阳性必须送确证,为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
免费提供确证检测。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随访2次、所生儿童随访5 次。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 盖率达到90%以上。
要求:示范区为当年孕产妇人群提供预防 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免费自愿咨 询检测服务。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重点支持长乐市和晋江市开展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求长乐、晋江示范区 为当年到医院进行产前体检的孕产妇进行HIV抗体 筛查,筛查人数36800人,其中长乐市10000人、 晋江市26800人。
对筛查阳性者及时送复检、确证检测。
检测方法的选择: HIV抗体检测方法:ELISA
结果的告知: 要求做好原始记录; 筛查阳性必须送确证。
对所有确证阳性者,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作 好网络直报,落实CD4细胞的标本采集和送检和 结果告知。
为阳性者要提供预防艾滋病传播教育和相关知识, 防止艾滋病病毒继续传播。
3.配合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婚检人群及孕产妇的艾 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工作,初筛结果必须在1周内出 具报告;配合做好艾滋病抗体阳性孕产妇的告知 工作;配合做好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 婴儿的随访及日常管理。
人员培训:
任务数为1400人,由各个设区市CDC负责落实。
接受培训的人员应包括卫生、公安、司法场所等 与筛查有关的人员,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求收集培训花名册、课程安排表、培训材料等 相关材料。
总体要求:
各CDC加强与司法、公安配合,按要求作 好名单资料的收集、现场采血、实验室检 测,按规定作好季度的数据信息汇总、上 报工作。
努力提高各级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的 能力,重点提高性病防治和诊疗机构人员 的能力,加强在性病诊疗机构的咨询检测 力度。
任务量: 今年全省计划完成免费自愿咨询和检测总人数
为21200人。 每个县(区)至少完成200人次、各设区市
CDC 300人次、同时福州、泉州、漳州、莆田、 三明市皮肤病防治院要完成200人次的咨询、检 测和网络上报告。 所有设区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向社 会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对于尚未建立筛 查实验室的区CDC必须提供咨询服务、至于检 测可以转介到临近的CDC。
1. 监管场所高危人群检测
目标: 继续完善卫生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监管场所高
危人群HIV抗体检测工作协调管理和信息收集汇 总上报机制,提高监管场所医务人员艾滋病检测 和防控能力。
各地完成对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监管的看守 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和监狱等 场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卖淫嫖娼等重点人群的 免费艾滋病毒抗体检测。
根据2006-2008年的情况每年的检测量在1500016000人次,全省的18个监狱和6个劳教所.
监管场所筛查任务分解和下达:
在公安监管场所方面:每个县(区)的CDC 负责对当地看守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卖 淫嫖娼等重点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 检测。
任务量:每个县(区)2009年要求至少完 成200人次的检测和上报。
今年,全省共培训咨询员总数为368人。 每县至少培训咨询员4人,其中至少有2人 应为性病防治和诊疗机构的人员。
后勤保障: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VCT服务的筛查 和确证检测试剂费用和宣传培训、外展及 基层工作人员的补助等部分费用。
调查所需要的采血管和实验室检测耗材由省CDC 统一提供。
对于负责阳性孕产妇及婴儿随访的工作人员按照 500元/例进行补助。
省级、地市级(泉州和福州)以及县级(长乐市 和晋江市)均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 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福建 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实 施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 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 [2008]74号、《福建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实施方案(修改)的通知(闽卫妇幼函 [2009]596号)的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 婴传播工作。
5.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目标:继续在艾滋病流行较严重的县市支 持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
为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 病咨询、抗体筛查服务,咨询率达到85%, 检测率达到80%以上。
为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 证检测。
确证试验结果阳性的孕产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为继续妊娠并分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婴 儿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到90%以上。 婴儿免费抗体筛查和确证检测率达到80%以上; 为婴儿提供人工喂养支持服务,人工喂养率达到 85%以上。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检测试剂费、培训费、宣 传协调及基层工作补助费用等给予补助。
后勤保障:
调查所需要的采血管和实验室检测耗材由省CDC统 一提供。
所需的检测试剂由我中心统一采购的ELISA试剂下发 设区市CDC,各县(区)CDC有需要的,到当地设 区市CDC领取。
设区市CDC供应方面有需求的,请与省CDC联系。 所需的实验室检测耗材已经下发到各市、县(区)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DC。
2009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1599万元, 其中省级使用经费801.82万元(省CDC719.12万 元),下拨到各地市使用经费797.18万元。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 对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公安司法系统监管场所艾 滋病抗体检测、经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安全套推 广使用综合干预、免费抗病毒治疗、美沙酮社区 维持治疗、针具交换试点、中医药治疗、母婴阻 断、血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工作、重点地 区工作给予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积 极走出去,深入到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 VCT宣传,扩大免费VCT覆盖面,提高接受检测 的人数。
各VCT服务点所在机构要做好免费VCT的管理工 作,按要求及时登记和收集上报咨询检测点工作 报表
检测方法的选择: HIV抗体检测快速法
结果的告知: 凡用HIV抗体检测快速法检测的,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包
3.与疾控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艾滋病病毒感 染阳性孕妇的孕期、产时和产后保健及新生婴儿 的随访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 妇实行专案管理,严格保密。
4.负责将婚检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阳性感染者、 行终止妊娠和分娩后的艾滋病病毒阳性孕妇,及 满18个月确认的艾滋病病毒阳性儿童移交当地疾 控中心,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管理。
(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预防艾
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收集 整理有关信息资料,及时掌握阳性病例情况,并 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开展健康 教育,动员婚检人群和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抗体筛 查检测、住院分娩和接受产后保健和婴儿保健。
年份 2008年(1-12月) 地区 市、县(区) 例数
福州 鼓楼
3
仓山
1
晋安
1
福清
1
长乐
3
厦门 集美
1
同安
2
三明 尤溪
1
泉州 鲤城
1
安溪
1
晋江
2
年份 2008年(1-12月) 地区 市、县(区) 例数
龙岩 长汀
1
永定
1
宁德 蕉城
8
霞浦
6
古田
2
福安
2
莆田
0
漳州
0
南平
0
合计
37
年份 2009年(1-6月) 地区 市、县(区) 例数
对符合条件的病人,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和 救助,积极挽救病人生命。
监管场所的工作补助按照2009年方案的标准根据 具体完成工作情况在次年下拨。
监管场所的筛查工作关系到多部门、多机构、多 人群和社会舆论等多方面,各地应组成政府领导 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按照卫生部、司法部、公安部等有关文件和技术 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 解决好监管场所筛查和管理工作各环节的问题,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目标:所有地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均开展免费自愿咨询和抗体筛查检测服务。 努力提高各级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的 能力,增加自愿咨询检测点,扩大自愿咨 询检测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
措施:
所有设区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 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 健机构均开展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和抗体 筛查检测服务。
5. 加强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尽快通过验收、开 展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服务,方便群众。
(四)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职责
1.负责指导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 体的筛查及承担确诊试验等工作,及时运送标本 及反馈信息。
2.为建设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及艾滋病检测点提供 技术指导,协助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
项目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 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助措施,降低艾 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人的死亡率, 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本年度的目标和相应的措施 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公安司法系统监管场
所艾滋病抗体检测、经性途径传播高危人 群安全套推广使用综合干预、免费抗病毒 治疗、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针具交换试 点、母婴阻断、血液安全、宣传教育、示 范区工作、重点地区工作给予补助。
任务:
全省计划筛查总人数共3.6万人要求培训监管场所 筛查相关工作人员1400人。
监管场所人员培训数量,按每检测50人培训1名 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1名管理人员计算,人员培训 经费按每培训1人3天,每天120元,平均补助 360元/人。 9个设区市CDC 有5万元经费,培训 人数140-160人/设区市。
括厂家、批号、有效期、检测结果、操作人员等。 原则上,结果采用口头告知,需要出具检测报告单时,
标注快速法。 筛查阳性者,必须送当地市CDC确证。
采取各种措施,扩大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 盖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和质量。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组 织对县(区市)咨询点的专业人员培 训。。。。。
要求必须为所有接受检测的孕产妇提供咨询检测服 务,完成VCT表格、并进行VCT的网上录入。项目 还提供咨询3元/人次、检测2元/人次的工作补助。
对所生婴儿提供免费抗体筛查和确证检测。为艾 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随访服务, 至婴儿满18个月(随访次数应达到孕产妇2次, 婴儿5次)。
福州 鼓楼
3
长乐
3
厦门 同安
1
三明 尤溪
1
大田
1
永安
2
泉州 晋江
1
年份 2009年(1-6月) 地区 市、县(区) 例数
龙岩 长汀
1
武平
1
宁德 蕉城
2
福鼎
1
莆田 城厢
1
漳州 芗城
1
南平 延平区
2
合计
21
《福建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修改)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09]596号)
三、组织管理
• 所需的实验室检测耗材已经下发到各市、县(区) CDC。调查所需要的采血管由我中心下发到各设 区市CDC,随后要求继续下发到各市、县(区) CDC。
• 所需的检测试剂由我中心统一采购的快速法试剂 下发设区市CDC,各县(区)CDC按照任务量和 工作进展到当地设区市CDC领取相关试剂。设区 市CDC在试剂供应方面有需求的,请及时与省 CDC联系。
监管场所筛查任务分解和下达:
本项工作对象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司法和 公安行政系统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
监管场所筛查任务分解和下达
在司法监管场所方面:沿用往年的管理模式,由属 地的CDC与监管场所配合,继续完成对我省司法 行政系统监管的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 所和监狱等场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卖淫嫖娼等 重点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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