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信息考核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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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信息考核和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加强信息交流,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员踊跃投稿的积极性,**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制定信息、调研文稿奖励办法。

一、奖励程序及兑现办法

1、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街道信息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社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兑现。

2、刊物、报纸信息通讯凭剪报(原件),电子媒体信息凭屏幕截图,电台信息凭录音,年度一次性兑现。

3、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重复采用,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采取累计奖励。

二、奖励分类及标准

1、报刊信息类:凡被区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10元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凡被市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元的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元的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

2、调研文章类:

凡被区级媒体采用的调研类信息(1000字以上),每条给予元奖励;凡被市级媒体采用的调研类信息(1000字以

上),每条给予元的奖励;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调研类信息(1000字以上),每条给予元的奖励。

3、电子媒体类:凡被《滨海要闻》、《滨海新闻网》等区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元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凡被市级电子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元的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凡被国家级电子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元的奖励(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条奖励元)。

三、实施日期: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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