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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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将位于

现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月日止,共计租期为年,每年租金为元,合同签订之日预交付全年租金的其中一部分元作为定金,等评价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拿到后,送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验收,拿到该储存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验收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下一年度租金每年度期满前一个月支付(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2、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租用应

当保持原状和仓库一并无条件归还给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仓库以《安全评价报告》现状为准;乙方接受该储存库后的一切手续办理和经营管理由乙方自行安排、自主经营并负与本仓库有关的一切安全责任,经营管理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需要提供与本次安全评价有关的证照和资料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乙方只能在本《安全评价报告》和公安部门规定及核定范围内保存民用爆炸物品。

5、甲方保证水、电、道路畅通后移交给乙方,合同使用期间的库房区的房屋维护及水、电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或交给该辖区水电收取单位,当合同期满在合同终止前必须清算完毕。

6、甲方负责协调仓库周边村民及其相邻关系,如遇因本仓库原建设遗留问题及其它与本仓库有关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保证本仓库在合同期内乙方能正常使用和经营;甲方不得私自动用储存在仓库的任何物品,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7、库房租赁期间,库房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和政策变化及政府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算。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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