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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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功力竞赛规则(节录)
(试行)
第一章竞赛通则
第一条定义
一、功法运动
为掌握和提高武术套路和格斗技术,诱发武技所需的人体潜能,围绕提高身体某一运动素质或锻炼某一种特殊技能而编组的专门练习。
二、武术功力
通过武术功法练习所获得的运动能力和专门技能所达到的程度。
第二条竞赛宗旨
武术功力大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其宗旨是为了加速功法运动的体育化和竞技化进程,为推动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为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三条竞赛类型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三、个人及团体赛
第四条竞赛项目
一、规定竞赛项目
单掌断砖、石锁上拳、长杆较力、流星打靶、桩上徒搏。
二、自选表演赛项目
克服阻力组、击打能力组、灵敏能力组、其它能力组。
三、特邀汇演项目
凡武术传习者掌握的各种武术绝技,不宜列为“自选表演赛项目”的,均列入特邀汇演项目。
第五条体重分级
有体重分级的竞赛项目,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按体重分为轻量级(65公斤以下,含65公斤)、中量级(65公斤至75公斤,含75公斤)、重量级(75公斤以上),每级别比出1、2名,进行前6名决赛,决赛时体重不分级。
第六条抽签
一、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有体重分级的竞赛项目,抽签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
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则不设该级别,但可申请参加体重高一级别的比赛。
第七条场地规格
一、单掌断砖、石锁上拳和长杆较力项目的比赛场地:1号场地。
二、桩上徒博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场地。
三、流星打靶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和3号场地。
3号矩形场地是运动员打靶时的活动区域;在距2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中点1米处,分别放置两个靶架,靶架高1.7米,圆靶直径为20厘米。
四、自选表演赛与特邀汇演项目比赛场地:参赛运动员尽量利用下图中的1、2、3号场地。
若有特殊要求,应向大会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参赛队参与准备所需场地。
五、1号场地是直径为6米的圆;2号场地是长、宽分别为12米、6米的矩形;3号场地是长、宽分别为5米、3.32米的矩形;3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的中点距圆心的距离均为2.5米。
5厘米宽的场地边线属于界内。
第八条服装
运动员须身着运动服装,或经大会批准的练功服装。
对抗项目的比赛服装分为红、黑两种颜色。
第九条比赛礼节
运动员听到场上裁判员发出“上场”口令后,进入比赛场地,向场上裁判员行抱拳礼,场上裁判员回行抱拳礼,准备比赛;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向场上裁判员行抱拳礼,场上裁判员回行抱拳礼,运动员退场。
如果没有场上裁判员,则需向裁判长行抱拳礼;双人对抗项目,运动员还需互行抱拳礼。
第十条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权论,不再参加以后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双人对抗项目比赛过程中,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或用手连续拍击自身身体表示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点名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比赛者,作无辜弃权论。
第十一条裁判员口令与手势(见附录三)
第十二条名次录取
一、个人单项名次
运动员竞赛成绩最好者为该单项第一名,次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二、团体名次
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的确定办法进行评定。
三、平局的处理
1.有体重分级的项目,出现平局时,违例次数少者胜(预赛、决赛分别计算);若违例次数也相等,则体重轻者胜。
2.无体重分级的项目,按照项目竞赛规则进行。
四、录取名额
录取名额与参赛名额的比例,根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编排与记录(略)
第十四条故障及伤情处理
若比赛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经裁判员允许可暂停比赛进行排除,每次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如果出现轻微划伤可于场外由医生处理,医生同意其继续参赛者,可继续参赛;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参赛者,必须终止其继续参赛。
第十五条申诉处理
比赛结束后,如某队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由领队(含教练兼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同时交纳申诉受理费,每项申诉受理费500元。
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审理,所作裁决是最终决定。
第二章竞赛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略)
第三章规定项目竞赛规则
第一节个人竞技项目
第二十二条单掌断砖
一、场地(见第七条一)
二、器材
1.支架:金属支架3个,高度分别为0.6米、0.8米、1.0米;架面仅两端有横梁,用以支撑砖的两端。
运动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架高度,但支架与砖块的高度之和不得低于本人直立时髋关节的高度。
2.砖块:普通建筑用红砖。
大致规格:长24厘米,宽12厘米,厚5厘米。
比赛用砖,由大会指定厂家同炉烧制,统一封存,统一提供。
三、运动方法
以一掌的任一部位发力(不能握拳),击断横置于支架上的砖块。
打击多块砖时,多砖相叠并齐。
在打击砖块时,非打砖手不得扶摸砖块。
四、比赛方式
比赛采用单淘汰制。
比赛时,从2块砖起赛,每赛1轮增砖1块。
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试劈。
在每轮比赛中,运动员可试做3次,每人每次试做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成功断砖即可进入下一轮比赛,否则,被淘汰出局。
参赛选手可自行选定从第几块砖开始。
新加入赛事的选手,列于当轮比赛顺序前首。
五、评判方法
1.成绩计算
按照运动员一次打断砖块的数额计算成绩,以运动员按照规定的运动方法一次打断砖块的最多的一次,为最终成绩。
2.未完成动作
(1)打击时,发力点不对或握拳,判当次试做失败。
(2)打击时,砖块散落,判当次试做失败。
3.名次取录
(1)一次打断砖块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一次打断砖块数量相等,则以打断砖的试做次数少者列前;如果参赛选手成绩仍相等,则体重轻者胜。
第二十三条石锁上拳
一、场地(见第七条一)
二、器材
石锁,以青石制成(也可以其它材料制成),形状呈中国古锁形。
石锁各部名称:锁簧、锁头、锁尾、锁面、锁背、头面、尾面、左面、右面(见下图)。
石锁上应注明重量。
预赛时运动员自带石锁,试做成功后,即刻称量石锁重量;决赛用石锁由大会统一备置。
石锁各部名称图
①锁簧②锁头③锁尾④锁面⑤锁背⑥头面⑦尾面⑧左面⑨右面
三、运动方法
顶锁:运动员在1号圆形场地内面对石锁站立,锁簧在上,锁头向前,锁尾向后。
运动员用右手或左手抓住石锁锁簧(柄把),将石锁向前上抛起纵向翻花270度(锁头沿向前、向上、向后弧行翻花后下落),花高过肩;然后抛锁手握拳,用拳面接住石锁头面,拳高与肩平,石锁在拳头上稳定后伸臂上举;成两腿直立(两腿可开立)、身体竖直、手臂伸直、拳面举托着竖立的石锁稳定3秒钟(顶锁式)。
在顶锁过程中,两脚可由弯屈状完成上举,然后伸直髋关节和膝关节。
在保持“顶锁式”3秒钟时,脚步不能移动,各关节不能弯曲。
放锁:完成上述动作后,屈臂将石锁回落至肩平,再以拳面发力顶落石锁,并用抛锁手抓握锁簧,将石锁放回原处。
四、比赛方式
1.比赛采用单淘汰制。
分预赛、决赛进行。
2.预赛:运动员连续进行两轮试做。
每轮可试做3次,运动员自定每轮试做的石锁重量(自带预赛用石锁)。
第二轮试做石锁重量应大于第一轮试做石锁的重量。
运动员在第一轮试做中成功完成动作者,方可进入第二轮试做。
如果第一轮试做未成功,即淘汰出局。
在1、2轮试做成功的成绩中(以现场磅秤称量为准),取各级别前2名进入决赛。
3.决赛:决赛时,首轮比赛以各级别中试举成功的最轻石锁重量增重2公斤为起赛重量,每赛1轮石锁增重2公斤。
决赛所用石锁由大会统一提供。
4.每次试做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五、评判方法
1.成绩计算
以运动员按照规定的运动方法举托起石锁的最大重量,为最终成绩。
2.未完成动作
(1)石锁掉地,判当次试做失败。
(2)保持“顶锁式”3秒钟时,若出现脚步移动,或支撑臂关节弯曲、身体和两腿未充分伸直,或托举石锁的时间不足3秒钟;均判当次试做失败。
3.违例
(1)运动员在完成比赛动作的过程中任一脚出界,判违例1次。
(2)放锁时未能抓握住锁簧或石锁放置位置不对,判违例1次。
4.名次取录
(1)每量级录取前2名,然后进行无差别级决赛,决出前6名。
以运动员最终成绩的石锁重量大小排序,石锁重量大者列前,依次类推。
(2)如果参赛选手成绩相等,则以违例次数少者列前(预赛、决赛分别计算)。
(3)如果参赛选手成绩又相等,则以试做次数少者列前(预赛、决赛分别计算)。
(4)如果参赛选手成绩还相等,则加赛石锁翻花,即在“石锁上拳”进程中,采用向前上抛起纵向翻花450度、630度、810度的方法决出名次。
(5)如果参赛选手成绩仍然相等,则以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第二十四条流星打靶
一、场地(见第七条三)
二、器材
流星由流星锤和流星绳构成。
流星绳的长度自定,绳质自选。
流星锤的形状为流星状或瓜状等圆形体。
流星锤可用金属制作,也可用其它材料制成,重量自定。
也可以绳镖作为代用器材。
三、比赛方式
1.赛法
(1)比赛分预赛和决赛。
(2)预赛分3轮进行,每轮比赛时间为1分钟;第1轮为肘部缠绕(单肘或双肘)发锤打靶,第2轮为腿部缠绕(缠脚、缠踝或缠膝)发锤打靶,第3轮为缠身背后(或缠脖、缠头)发锤打靶;在每一轮比赛中,淘汰未击中靶者。
在3轮比赛中,累计无淘汰记录者击中靶的次数,按击中次数多少排名,取前6名进入决赛;若取不足前6名,则在仅有1次淘汰记录者中累计击中靶的次数,取足前6名;依此类推,取足前6名为止。
(3)决赛中将肘部缠绕发锤、腿部缠绕发锤和缠身背后(或缠脖、缠头)发锤3类方法连为一组进行连续打靶;一组动作做完后,依次重复动作进行打靶,直至该次比赛时间到。
在2分钟时间内中靶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出现中靶次数并列,则加时比赛1分钟,直至决出胜负。
2.比赛过程
运动员经点名入场、致礼,即可开始演练和打靶。
在裁判员发出“比赛时间到”的信息(锣声)后,运动员不论是否完成打靶都必须即刻收式、致礼、退场。
四、运动方法
1.在比赛中,运动员在3号矩形场地内,使用规定的流星缠绕方法打靶。
2.不能连续击打一方靶位,应左、右靶交替换击;换击靶位时应用穿梭(左、右回带)动作,或者其它流星花法,作为缠绕发锤打靶动作的连接动作。
3.除收式动作外,流星不得落地;因动作失误出现流星落地,可继续进行比赛;在裁判员发出“比赛时间到”信息(锣声)后,运动员即刻停止打靶,并需有收锤动作。
五、评判方法
1.得分与扣分标准
(1)运动员每击中1靶得1分。
(2)在决赛中,未按照肘部缠绕、腿部缠绕和缠身背后(或缠脖、缠头)发锤3类方法依次打靶,每漏做一种方法扣1分。
(3)累计失误3次扣1分。
(4)累计违例3次扣1分。
2.失误
(1)除收式外,在运动过程中,流星每掉地1次,判失误1次;流星击地、擦地,不算失误。
(2)流星绳绕住靶架,每绕住1次,判失误1次。
3.违例
(1)运动员任一脚出界,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2)凡未按规定缠绕身体某一关节发出流星,而是直接掷锤击靶,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3)凡缠绕身体某一关节,但却以手接握住流星然后发锤击中靶位,成绩无效,判违例一次。
第二节双人对抗项目
第二十五条长杆较力
一、场地(见第七条一)
二、器材
长杆长3米,呈圆形,区分为中段和把端段,两把端段各长0.6米,中段长为1.8米。
距两端0.15米和0.6米处各有一标志线。
长杆用实木或金属制成均可。
比赛用长杆由大会统一配备,运动员不得在长杆上缠绕棉带等。
三、比赛方式
1.赛法
(1)采用单败淘汰制。
(2)比赛分预赛和决赛。
每量级比出1、2名,进行前6名决赛,决赛时体重不分级。
(3)比赛两局,每局净赛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第一局比赛前采用“掷硬币”的方法,由胜方选择场地和长杆端位;第二局双方交换场地。
(4)以得分数量的多少决定胜负。
2.比赛过程
比赛时,长杆顺向置于1号圆形场地的直径上,长杆中点与圆心重合。
(1)上场:裁判员发出“上场”口令后,双方运动员进入场地,致礼,然后双手握持杆把。
(2)预备: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双方运动员双手握持杆把,保持静止。
“预备”时间不超过5秒钟。
在此时间内,若一方运动员对自己的架式不够满意,可举手申请进行调整,“预备”时间延长5秒钟。
预赛期每位运动员可申请调整1次;进入前6名决赛后,每位运动员可申请调整2次。
(3)开始: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运动员开始较力。
(4)结束:裁判员发出“时间到”信息(锣声)后,运动员即刻放下长杆,致礼,退场。
四、运动方法
双方运动员在1号圆形场地内,运用拦、拿、拧、绞、拨、挑、压法等方法较力。
双手握持杆把,后把不限左、右手握把;在较力过程中,后手把位固定,不得移离后把位位置;前手位置可自由调整,但不能超出前把位标志线。
五、评判方法
1.得分标准
(1)一方运动员后手脱把,判对方得1分。
(2)一方运动员所持杆把着地,判对方得1分。
(3)一方运动员除两脚外,身体任一部份着地,判对方得1分。
(4)一方运动员任一脚出界,判对方得1分。
(5)双方运动员同时出界,互不得分。
(6)双方运动员同时除两脚外,身体任一部份着地,互不得分。
(7)一方运动员将另一方运动员双脚挑离地面,即判优势获胜。
(8)一方运动员违例累计达3次,判对方得1分。
2.违例
(1)抢先违例:运动员抢在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前,发力拧杆,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2)把位违例:凡运动员后手前移,离开后把位置;或前手超出把位前标志线;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第二十六条桩上徒搏
一、场地
比赛所用场地见第七条二。
如果为室内场地,其空间高度不得低于5米。
赛场中间布设三才桩:3根桩排列于一直线上,中间桩的直径为35厘米,两侧桩的直径为30厘米,相邻之桩与桩间的间隔距离为35厘米,桩高均为60厘米。
(如下图)赛场三才桩由大会统一布置。
二、比赛方式
1.赛法
(1)采用单败淘汰制。
(2)比赛分预赛和决赛。
每量级比出1、2名,进行前6名决赛,决赛时体重不分级。
(3)比赛两局,每局净赛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一局比赛前采用“掷硬币”的方法,由胜方选取桩位和前置脚。
第二局双方交换场地。
(4)以得分数量的多少决定胜负。
2.比赛过程
(1)上场:裁判员发出“上场”口令后,双方运动员站上比赛桩位,致礼。
(2)预备: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双方运动员起手成“双搭手式”。
(3)开始: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运动员开始徒搏。
(4)结束:裁判员发出“时间到”信息(锣声)后,运动员即刻停止进攻,致礼,下桩退场。
运动员下桩方式,不影响比赛成绩。
三、运动方法
1.两位运动员均以右(左)脚站于正中桩(中)桩面上,两人的脚内侧相近;后脚
分别站于各自身后的桩上(左或右)。
同时,两人左、右掌分别向体前侧起,高于胸齐,一内一外交错相搭,成“双搭手式”。
2.在比赛中双方两手臂相互缠绕运划,可运用推、按、捋、带、采、拿、引、化等武术技法,相互进行攻防。
3.进攻部位:可用手掌推对方手臂以及颈部以下,髋部以上的躯干部位。
4.两脚均可在3个桩上移动。
四、评判方法
1.得分标准
(1)一方运动员跌落桩下,判对方得2分。
(2)双方运动员同时跌落桩下,互不得分。
(3)双方运动员依次跌落桩下,后跌落者得1分。
(4)一方运动员身体任一部份扶靠桩体,判对方得1分。
(5)一方运动员在一局内被判3次违例,判对方得1分。
2.违例
(1)抢攻违例:运动员抢在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前,发力进攻对手,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2)拉人违例:一方运动员在比赛中用手死缠硬拉对方,判违例1次。
(3)方法违例:①凡运动员比试时推击对方有效部位之外,每出现1次判违例1次,成绩无效;②用手指戳击对方,每出现1次判违例1次,成绩无效;③用拳击打对方,每出现1次判违例1次,成绩无效;④主动抽手离开对方后,进行突击,每出现1次判违例1次,成绩无效;⑤两手抓握对方超过2秒,每出现一次判违例1次。
(4)消极违例:双方在比赛中如超出5秒不进攻,裁判员将指令其中一方主动进攻。
听到指令后超出5秒仍不进攻,判违例1次。
3.僵持的处理方法:
双方相抗,僵持达5秒钟,判令双方分开,重新搭手比赛。
第四章自选表演赛项目竞赛规则
第二十七条自选表演赛项目竞赛规则
一、场地
凡获准参赛的自选表演赛项目,由参赛运动员申报有关规格,交大会准备。
特殊场地由参赛队参与准备。
二、器材
由运动员自备,并于赛前交大会验收、封存待用。
三、运动方法
按运动员报名时申报的并经主办单位批准的运动方法进行。
若有改动,须报大会批准。
四、比赛方式
1.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体重。
2.按克服重力组、击打能力组、灵敏能力组和其它能力组,分组进行表演赛。
参赛选手按抽签排定表演赛顺序。
3.“自选表演赛项目”完成项目表演的时间,每项不得超过3分钟。
如有超时要求,应于赛前向大会申报,获准后方可按批准时间进行表演。
否则,表演到3分钟时,裁判即通告停止。
五、评分标准
最高分为10分,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评判:
1.特点鲜明,技术真实;占3 分。
2.方法合理,功力深厚;占4分。
3.动作到位,观赏性强;占2分。
4.精神饱满,文明健康;占1分。
六、评分方法
1.5位裁判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3个中间分的平均数为运动员最后得分。
2.裁判长根据运动员的表演水平,有权通过加分或减分调整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裁判长加分或减分的权限,9分以上不能超过0.1分,8分以上不能超过0.2分,8分以下不能超过0.3分。
3.由裁判长当场宣布运动员最后得分。
第五章特邀汇演项目表演规则
第二十八条特邀汇演项目表演规则(略)
附录
一、项目来源
1.规定竞赛项目的来源
(1)单掌断砖
单掌断砖源自武术掌功功力演示方法。
武术传习者经过铁沙掌、插沙、打狗皮袋等练习,常常通过一掌打断砖块的块数多少验证和展示手掌的打击能力。
(2)石锁上拳
石锁上拳是武术功法练习中“石锁功”中的一种练法。
通过这一练习增强拳面承受反作用力的能力和提高抓握力及臂力。
(3)长杆较力
长杆较力源自武术运动中大枪、滑杆、单头棍技法,是武坛各拳种普遍采用的基本功法。
这一练习不仅能有效地提高运动员的抓力、握力、拧力,还能有效地锻炼和运用人体的整劲。
(4)流星打靶
流星、绳镖是武术软兵械的一种,属暗器。
流星、绳镖携带方便,练习趣味性较强。
不仅具有提高灵敏协调能力的锻炼价值,也具有一定的自卫价值。
(5)桩上徒搏
桩上徒搏,源自武术轻功——梅花桩练习法,以及武术推手练习法。
是将梅花桩功和武术推手法融合一体,通过在梅花桩上进行徒手搏斗,锻炼提高和相互比试平衡能力和攻防技巧的一种运动方法。
2.自选表演赛项目的来源(略)
3.特邀汇演项目的来源(略)
二、武术功力比赛常用表格
三、裁判员口令与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