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诗本义》的文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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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诗本义》的文学阐释思想

摘要:在欧阳修《诗本义》之前,对诗的文学阐释思想很早就已出现,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中提出的“本义”问题便是《诗本义》的源头,宋代理学大倡及文学创作的进一步发展也促成了它的产生;《诗本义》的文学阐释思想主要包括:从诗的本义去说诗的阐释原则;以“情理”解诗的阐释方法;“还原”诗歌情境的阐释创新。

关键词:欧阳修诗本义诗经文学阐释

欧阳修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以文学为世所称,他的《诗本义》虽是经学著作,但其中对于《诗经》的文学性研究却开启宋代研究《诗经》的新风气,对宋代研究《诗经》的诸家影响深远。探讨这部著作对《诗经》的文学阐释思想的情况,有助于把握这一时期诗学研究的发展,同时对研究与《诗经》经学阐释并行的文学阐释的发展历史也有重要意义。

一、《诗本义》文学阐释的渊源和背景

先秦时期,人们已注意到了《诗经》的文学特性,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又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孟子也提出了“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解释方法,“把诗文创作同时代联系起来ⅷ只是这一时期对于诗经的解释还只注重其政教意义,诗的本义意识非常淡薄。汉代的《诗经》研究也基本是功利的、政治的,汉武帝时,独尊儒术,“三家诗”立于学官,博士弟子遍布朝野。这样

的学术氛围和思想模式,决定了汉代经师对《诗经》进行阐释时往往不能忠实其文本,探求其本义,而重在政教伦理层面微言大义的阐发。但就在这时,《诗经》本义问题首次被提了出来。《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诗类序云:

《书》日:“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尽之。三家皆立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汉书·艺文志》是班固删取刘歆《七略》而成。这里说的三家诗“咸非其本义”,实际上是刘歆、班固以“本义”问题向当时的《诗》学权威经师们发出的挑战。这种挑战虽然当时为主流话语所淹没,连他们自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被迫以当时最有权威的鲁诗为依傍,但本义问题一经提出,便随着《汉书》的流传而保存下来,直至宋代启迪了疑经议经的思潮。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儒学地位动摇,经学失去了神圣性,士人解经注重发挥个性,受此影响,经书研究突出学术品位。随着思想解放潮流的兴起和个体意识的觉醒,文学观念逐步得到净化,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批评进入一个“自觉时代”,《诗经》的文学特

性受到重视,曹氏父子常化用《诗经》的成句以抒情言志,文学理论著作如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的《诗品》也都注意到了《诗经》的文学研究。在《诗经》解读方面,与汉代的传疏相比魏晋人解诗破除礼教的束缚而更注重人情。

唐朝唐太宗认为提倡儒学就必须统一经学,于是命孔颖达等撰定《五经正义》,《正义》在继承毛、郑之说基础上,集汉魏六朝《诗经》研究成果之大成,把汉代《诗经》学提高了一大步。唐中后期,少数学者开始突破《正义》束缚,各抒己见。其中如成伯玙的《毛诗指说》已开始对《诗经》的文学技巧进行论述。

因此,宋以前,人们已从不同程度地对《诗经》进行文学阐释以探求诗义,欧阳修正是在此基础之上撰写了《诗本义》。影响欧阳修撰写此书的还在于宋代特殊的文化背景。宋代理学家们宣扬“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理学思想,而宋以前就一直在《诗经》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的《毛诗序》、毛《传》、郑《笺》等与宋儒的道统学说有相悖之处,特别是其中《小序》中的“美刺说”的“刺”,多指刺某君、某王,这显然与宋儒们要以“存天理、灭人欲”来重振社会道德秩序的愿望是不一致的。因而他们对《小序》从批驳到废弃,转而使他们能更多地从文学角度去解释《诗经》。

二、《诗本义》的文学阐释思想

欧阳修对《诗经》的文学阐释思想在《诗本义》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从诗的本义去说诗的阐释原则

如前所说,汉代的刘歆、班固已提出了诗的“本义”的概念,但并未就这一概念作太多解释,汉、唐之间,《诗经》的阐释与研究有许多进展,但也未对这一问题有拓展开发。欧阳修则于千载之后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应,其所著之书便以此来命名,可见其关乎诗之阐释的重要原则。在以往的说诗过程中,经学家们往往忽略或偏离了诗的本质,重在比附牵合,申言美刺,阐发政教伦理方面的微言大义,诗中许多篇章的真情实感为政治说教所掩盖。欧氏是想拂去遮盖在诗经扉页上的千年尘埃,让诗之本义重见天日。在《诗本义·本末论》中他肯定了《诗经》本义的存在:吾之于《诗》,有幸有不幸者也。不幸者,远出圣人之后,不得质吾疑也;幸者,《诗》之本义在尔。那么,诗义的本末又如何区分呢?他说:

何谓本末?作此诗,述此事,善则美,恶则刺,所谓诗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别其类,或系于彼,或系于此,所谓太师之职者,末也;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诫,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太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

欧阳修认为“诗人之意”与“圣人之志”为本,“太师之职”为末。“经师之业”,能求诗人之意而达于圣人之志,则为本,仅讲太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为之说,则为末。因而他强调诗之本义,主要是要在不违背“圣人之志”的情况下,于阐释的过程中凸显出作

者或诗人的创作动机或写作原意。《诗本义·破斧论》中,他评论“《破斧》、《笺》、《传》意同而说异,然皆失‘诗人本意”’。《诗本义·斯干论》中他指出“且《诗》之比兴必须上下成文以相发明,乃可推据,今若独用一句,而不以上下文推理之,何以见‘诗人之意”’。这两例都表明了这一原则。同时,他也认为诗之本义还包含了文本或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如《诗本义·本论》中说“《郑笺》所说皆‘诗意’本无,考于《序》文亦不述。虽‘诗之大义’未甚失,然于说为衍也。”《斯干论》中说“《郑笺》不详之首卒,随文为解,至有一章之内别为一说,是以文意散离,前后错乱而失‘诗之旨归’矣。”无论是诗人之意还是文本之意,欧阳修都摈弃了经学家们强加在诗本来面目上的牵强附会之意,以诗的本来面目示人,表明诗的阐释在此时已基本转向文学方向。所以,在阐释《邶风·静女》一诗时否定了毛、郑的美、刺说法,认为“‘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蹰’据文求义,是言静女有所待于城隅,不见而彷徨尔,其文显而义明,卓然易见。”在释《周南·葛覃》时,虽也尊《小序》的后妃之说,但也已经依诗解诗,日:“诗人言后妃为女时勤于女事,见葛生引蔓于中谷,其叶萋萋然茂盛,葛常生于丛木之间,故又仰见丛木之上,黄鸟之声喈喈然,知此黄鸟之鸣乃盛夏之时,草木方茂,葛将成就而可采,因时感事,乐女功之将作,故其次章遂言葛以成就,刈劐而为絺络也。”

这个阐释与《小序》的政教之说已是不同了,它更强调文本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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