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采购,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焦炭,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焦炭购销合同

焦炭购销合同

供方:雷谢国需方合同编号:供焦字XX0701签定地点:贵阳

需方:贵州天盛和冶金炉料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时间:XX年7月1日

一、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虽

二、质虽要求:固定碳A 82% ;全水份<12%;灰份V 16%;挥发份<2%;含硫V

%; 10m”下粉末<5%。

三、交货方式、地点:贵州遵义八五厂车站,专用线名称南宫山2314专用线四、质虽检验标准及合理损耗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验收,以贵州遵义取样

化验结算;计虽以贵州南宫山专用线收货方地中衡过磅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货到后由需方按每5车结算

付款一次,月底统一根据贵州

遵义结算检验单实际结算;两票结算:供方应于月结算之日起5日内开据货物每吨1400元17 %增值税发票及铁路大票。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

(一)供方义务1、粉末、水份超标,需方有权按贵州遵

义化验标准扣除供方货款;2、

因供方质虽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

当固定碳低于82 %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4、货物数虽每月

所供不得少于1500吨;5、供方供货第一批次500吨必须在XX

年7月10日前全部完成;6、供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据相关发票,需方有权选择供方开据相关发票或选择要求供方降价17 %。

(二)需方义务:1、需方按每5车皮为单位计总价货款预付供方50馈款;2、因供方

质M问题等需方需进行货款抵扣或要求供方返还货款时应提前3天告知供方。3、供方货到遵义化验结果出来后需保证结清供方当批次剩余货款,如不能按时结清应支付供方损失。4、需方应保障供方到货卸车及时,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5、合同期内,需方因市场因素要求供方停止供货,则需方应保证供方己备原料500吨左右的成品货物接收。

八、合同价格以双方协商的批虽价为准,调整随行就市。

九、本合同从XX年7月1日起执行,止于XX年12月31日。十、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H^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篇二:焦炭采购合同

焦炭购销合同

合同号:

签订地点:上海

买方:

卖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以下合同, 双方在此确认:

1、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地向对方进行了解

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

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

3、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一、品种、数H、价格

三、交货时间:(具体装船时间由买方选择)

四、交货地点:天津港。

五、交货方式和风险负担:

1、交货方式:凭买方在装港确认的质虽和数虽,并由卖方通知,买方派船在天津港交货。

2、权利和风险负担:货物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货物在交付买方前的毁损风险由卖方承担,直至交付至买方。

六、交货质虽要求:

七、产品验收标准

1、质n验收标准:

2、数虽验收标准:

八、奖罚条款:

1.水份超过7%寸,按下列折价公式折价

折价公式:(100-实际水分)/ (100-计虽水分)*合同价。

2.灰份每超%条价2元/吨,依此类推。

3.挥发份每超飓价2元/吨,依此类推。

4.硫份每超%条价2元/吨,依此类推。

5.M40指标每降1%条价2元/吨,不足1临6分不降价。

6.M10指标每超1%条价2元/吨,不足1临K分不降价。

7.CS时旨标每降1%条价2元/吨,不足1临6分按1%计。

8.CRI指标每超1%条价2元/吨,不足1临6分按1%计。

9.焦末超出8临K分按焦末价500元/吨结算。

九、付款结算方式

焦炭装船离港后,凭买方驻港员书面确认的装船书面信

息和卖方开具的70%曾值税发票,先付70馈款(含税),待宝钢化验报告出全后,按质按虽结清余款。

十、拒收条款

拒收标准:若灰份超过咐其它指标超过国家一级冶金

焦标准,买方有权通知卖方停发。十一、异议处理

1、数虽异议:买方在发现货物数虽与本合同约定的数虽不符时有权将异议信息通报卖方。

2、质虽异议:买方在发现货物质虽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时有权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如异议成立且由于非买方原因产生,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2天内须对买方作出正式书面答复,如需到异议发生地处理的,则须全力配合买方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