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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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考核办法
人大代表考核办法
人大代表考核办法纯复乡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考核办法
一、根据《代表法》、《四川省〈代表法〉实施细则》《井研县委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规定,结合纯复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要当政议政督政,须做到小组活动要参加、会议审议要发言、联系选民要热心。
三、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10分)。
书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3条(10分),每增减1条增减5分。
各代表小组有1名代表作审议发言(10分),每增加1名加5分。
四、各代表小组按通知要求参加主席团会议,做到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5分)。
按照主席团会议议题的要求认真调查研究(10分),全年在主席团会议时作1次发言(15分),每增加1次加5分。
五、各代表小组活动有规范的记录(5分)。
每名人大代表指导1—3名村民代表开展活动(5分)。
有代表活动的经费开支(5分)。
全年召开代表小组活动4次,活动情况向主席团汇报,派选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其他代表无无故缺席情况(10分)。
每名代表联系选民户10户,并走访征求意见1次以上(5分)。
民主评选出优秀代表(5分)。
各代表小组为民办实事1件以上(5分)。
六、主席团根据以上标准评选先进代表小组3个,奖150元,合格代表小组4—6个,奖100元。
先进代表若干名。
可评选较差代表小
组1—2个,凡被评为较差代表小组的不给奖,不纳入先进村党支部评选范围,凡被评为先进代表小组的,该村作为评选先进村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人大代表考核办法》
附送: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一、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
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作为人大街道工委的延伸和有效补充,应当拓宽工作渠道,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工作。
二、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
以多样化的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互动,保持有效沟通和联系,了解和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三、协助落实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组织人大代表以座谈会、定点接待、走访慰问、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方式密切与选民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活动。
四、协助人大代表收集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分析整理社区舆情,并向人大代表通报。
协助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跟踪了解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其他书面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畅通选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的渠道。
组织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群众),及时做好选民(群众)的来访、来电、来
信的登记、转交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
六、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履职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协助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做好代表履职过程中的会务、联系、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七、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的履职活动情况登记。
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信息报送和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整理留存代表履职活动台账。
职责二: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本联络站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选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
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街道人大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3、组织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汇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进问题解决。
4、根据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街道人大工委。
5、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站联络员设联络员和义务联络员两类,在联络站站的领导下,协助组织联络站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年度计划的落实,联络员应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1、联络员原则上由社区工作站站长兼任,负责活动小组、社区工作站、站内人大代表、选民及联络员之间的沟通联络,协助联络站站长及站内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为代表履职和开展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2、义务联络员负责做好本站年度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协助站长抓好落实,做好联络站日常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收集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做好联络站的活动记录、材料报送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义务联络员要依据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可以推选社区内各界别的专业人士兼任,并作为联络站的工作顾问,为代表开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务联络员配合联络员共同做好服务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