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合作模式(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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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合作模式
任何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是在产业链上有着明确的角色分工,才能价值最大化,否则,只会是一个阶段性产物。这点,我们从格力的“区域化销售公司”与娃哈哈联销体,可以明显得到答案。简单的说,厂家的核心价值在于“营”,重心是产品研发和品牌推广;经销商的核心价值在于“销”重心是做好仓储、物流和促销等销售方面的工作。
现在,归纳出中国营销界常见的十一种厂商一体化营销模式。
一、组合式销售公司
厂家与经销商共同组建销售公司,是厂商联手打造共赢平台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厂家和渠道两个不同利益关系的实体在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方面基本上重叠在一起,理念和向心力聚集在一起,真正体现出厂商高度一体化。厂商共建销售公司,因为双方思想统一、目标共同、行为一致,所以更加容易实施深度合作,更加容易共同提高管理水平、经营水平、盈利能力等,彻底解决、避免诸如窜货、倒货等市场运作困惑与难题。
一种是格力模式:厂家让出股份或者参股共同组建销售公司;
格力电器通过让出公司的部分股权,厂商共建销售公司使核心经销商成为公司的主人,达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厂商共建销售公司的厂商共赢模式,数年来一直是格力渠道营销成功的制胜法宝;这种最为简单、直接、少摩擦的厂商共赢模式也是格力空调数年来一直霸占着龙头老大地位的有力保障。
在中国白酒行业中,西凤酒于2013年度,开始与最大的经销商王延安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谋求解决销售过度依赖包销商这一顽疾。
西凤酒和中信产业基金成为新公司的第一和第三大股东,王延安是第二大股东。作为西凤酒最大的经销商,王延安旗下的凤翔德翔商贸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内主销的“陕西西凤六年、十五年陈酿”品牌,拥有100多家4S店,2012年在公司进货销售7亿多元,占西凤酒销售总额的17.8%。
合资公司将由西凤酒总经理徐可强任董事长,王延安任副董事长,西凤酒财务总监袁戌宇任财务总监。
另一种是泸州老窖柒泉模式:厂家不参与股本投入。
泸州老窖的区域销售人员和当地经销商共同入股,成立片区销售公司,资金全部由经销商出,董事长由经销商选举产生,但总经理由泸州老窖选派。据了解,在2009年4~6月分别注册成立了泸州老窖柒泉营销(华北、华中、西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据称分别为2.7亿、1.4亿和1亿。在这个模式中,涉及两方面人群的利益,一是泸州老窖片区销售经理们,在柒泉营销公司新的模式下他们拥有股权激励,自然会提高积极性;二是经销商股东,虽然“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但柒泉营销公司体系下,经销商与片区经理之间的距离更近,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也形成了一定的制度化,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互相“挖墙脚”的事情能有所避免,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对推动市场销售有积极意义。泸州老窖公司,通过经销商股权模式改革可谓是一箭双雕,既增加了公司对渠道的控制力度,又大大激励了销售公司员工的干劲,从而在市场上获取更强的竞争优势。
二、联销体模式
联销体营销模式首创于娃哈哈,它的核心思想在于:厂家掌握主动权,让利的同时对经销商严格控制。
娃哈哈联销体建设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实施保证金制度,经销商必须按年度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进货一次结算一次,娃哈哈则提供更多优惠,如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回报,对经销商销货指标,年终返利,完不成任务者动态淘汰。
2、着手实施区域销售责任制,使经销商、二批商各得其所,互不侵犯对方的业务范围。严格划分责任销售区域,努力消灭销售盲区、杜绝串货现象。
3、理顺销售渠道的价差体系,明晰经销商、二批商和零售终端的利润空间预期,同时实施利益的有序分配。
4、建立专业的市场督导队伍和督导制度。宗庆后制定了一套销售业务员工作规范,并建立了一支市场督导巡检队伍和督导巡检制度。
1994年,深受应收款之害、渠道混乱的娃哈哈,开始寻找突围之道。如何让厂商利益的有序分配,让经销商有利可图,让经销商按照企业标准行事,只有双赢经销商才会尽心尽力成为企业先头部队,这必须先解决好经销商的归属问题。不能仅仅把经销商看作企业的客户,而必须是企业有机组成部分。
1996年始,娃哈哈第一次进行销售网络改造,即从国营批发渠道转到独具娃哈哈特色的联合销售体系上来。娃哈哈在全国31个省市选择了1000 多家具有先进理念、较强经济实力、有较高忠诚度、能控制一方的经销商,通过支付经销商利息的保证金,顺势组成了能够覆盖几乎中国的每一个乡镇的厂商联合销售体系,与企业连成一线,形成了强大的销售网络。
娃哈哈制定的保证金制度,在每年开始,经销商根据各自经销额的大小先打一笔预付款给公司,然后每次提货前,结清上一次的货款。年终付给其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根据公司的效益给经销商一定比例的奖励,实现了厂商双方利益高度统一,使经销商全心全意地销售娃哈哈产品。
联销体的成功构建不仅有效杜绝了坏帐、呆帐的产生,使娃哈哈的资产结构更加合理、流动性更强,而且大大激发了经销商的积极性,变一家企业在市场上单打独斗,为上千家企业合力与对手竞争,大大提高了娃哈哈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得娃哈哈的市场蛋糕越做越大。
在娃哈哈的联销体模式中我们可以获得以下七点启示。
1、设计一套合理的联销体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冲突是联销体是否成功的关键点,如果说处理不好,就容易造成纠纷,甚至于是市场动乱。
2、设计一套严密的组织保证体系,因涉及面广,如果没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和体系保证,就会是一盘散沙。
3、注意控制渠道成本。自然分销则是大部分快速消费品生存的基础,而且这种流动,客观上促进了自然分销降低渠道成本。而联销体一方面造成了垄断;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增加了流通成本。建立了联销体的企业要有一套控制成本的措施与手段。
4、在稳定联销体渠道的同时,不排斥与大型超市、百货的横向合作。
5、联销体内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经销商,补充具有优势的经销商。
6、“承诺是金”,做企业,不仅要消费者相信你的产品,也要你的利益相关方——无论是经销商还是供应商——能够放心地与你合作,这就是“诚信”。
7、要自己赚钱,首先要让别人赚钱,要做到“双赢”。
三、联营分厂模式
所谓联营分厂营销模式就是厂家和经销商共同在经销商所在地创办分厂,转变经销商单一角色定位,变单一经销厂家的产品,为销售“我们”的产品,抱团“打天下”,从而风险同担,利益均沾,起到共赢的良好效果。当然,经销商在购买厂家的品牌使用权进行OEM生产也是一种一体化的模式。
厂商通过创办联营分厂来实行营销的一体化,首先要满足以下4点。
1、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的成熟度。只有通过将产品做成熟,让市场做大、做强,厂商才有机会联合办厂,降低运营成本,不断扩大盈利空间。因此,通过鼓励经销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不断地对市场进行高密度、高强度的渗透,为争取创办分厂创造条件。
2、所在市场及其周边区域销量能够支撑该厂。以建立的该样板市场为核心,辐射和影响周边区域市场,以该区域的整体销量能够支撑该分厂运营为基准,否则,作为厂商所担负风险相对较大,共赢的保障相对降低。
3、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创办的分厂,一定要双方共同出资,共同对分厂进行财务、人员、物资、物流、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提高经销商企业化运作意识,完成从一个单纯的经销商到经销商、制造商双重角色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