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第四章-契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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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son(1991,2002)指出,契约的经济学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公共选择、产权理论、代理理 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四种。
激励理论是在委托代理理论(完全契约理论)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布坎南提出的用契约研究公 共财政的公共选择方法主要用来分析“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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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理论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 契约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三个理论分支, 这三个分支都是解释公司治理的重要理论 工具,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取代的关系, 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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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一、契约的涵义
契约(Contract,Compact,Covenant)又称 合约、合同、协议。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愿 交易产权的主体所达成的合意。(合意是指双 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状态。契约的签订必须依 据双方的意志一致同意而成立,缔约双方必须 同时受到契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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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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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古典契约
这类契约涉及信用,会出现特殊的监督和执行 问题。
长期契约关系,当事人关心契约关系的持续。 在契约中留有余地(契约不完全)、具有灵活
性或者说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调整。 强调第三方的作用。需要建立制度保障以防止
交易期间出现机会主义地逃避契约义务的行为。
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实际上是将所有的市 场交易都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并以此为分析基 础。契约是一种产权界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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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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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契约的分类
现实中的契约类型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的或文字的, 明示的或默许的,复杂的或简单的,自愿的或强制的, 双方的或多方的,等等。
约束竞争含意着互相同意的行为,或暗或明,或自愿 或强迫,这就含意着合约的存在,由此看,以上四类 都是不同类型的合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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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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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五常的分类
原则上,我们可以把合约分为两大类: (1)旨在约束竞争而界定权利的合约; (2)旨在约束交换权利的市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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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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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五常的分类
约束竞争的权利结构可分四大类,所有社会通常是四 类并存的。 第一类是以资产界定权利,亦即是私有产权; 第二类是以等级界定权利,例如论资排辈并以此配 置资源; 第三类是法例管制。 第四类是风俗或宗教等。
影响契约特点的因素: 契约持续时间不同(持续时间长,风险相对大) 契约涉及的变量不同(价格、质量、数量、惩罚措 施等) 契约提供的激励机制不同(小时工资、与业绩挂钩 的年终分红、股权激励等) 契约所依赖的实施程序不同(自动实施/私人、第 三方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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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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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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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五常的分类
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是庞大的合约组织。这些千变万 Hale Waihona Puke Baidu、纵横交错的合约中,有的相对简单,有的复杂无 比,这些合约都在程度不一地维持着人类组织经济社 会的运行,协调着个人之间或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关 系。
在所有形态的人类社会中,必存在由资源稀缺引发的 竞争,而没有约束的竞争必然带来的租值消散,有可 能导致人类灭绝。因此,围绕资源的竞争需要适当约 束,这些约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或不同的权利结构, 它们界定着经济制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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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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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系性契约
也是一种长期性契约。这种契约会向协议的各 方提供某些可靠的结构和信任,它强调专业化 合作和长期契约关系的维持。
该类契约将适应性贯穿始终。其调整可能参照 也可能不参照初始协议,即使参照也不一定非 坚持不可;而是根据现实需要做适应性调整。 其一般不需要第三方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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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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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约的涵义
或者说是交易相关各方达成的承诺。其中一方可 以是完全出让财产所有权(出售),也可以是出 让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拥有或使用财产的权利 (如贷房或出租);而另一方则是按常规支付一 定数量的货币,得到交易标的物的全部或部分产 权。
对契约的研究形成了契约经济学。契约理论是近 30年来迅速发展的经济学分支之一。这个经济学 分支关注协作问题、监督问题、度量问题、委托 -代理、道德风险、激励和约束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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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Brousseau & Glachant(2002)的观点, 契约理论应包括:激励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 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
第四章 契约理论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第二节 完全契约理论 第三节 不完全契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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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可以视为契约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的 交易行为都是契约选择的结果,市场的过程就是 契约化的过程,市场发育程度越高,契约化就越 普遍。
稀缺-竞争(分工基础上的交易)-约束(产权 制度、契约安排)-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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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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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系性契约
关系性契约的缔约当事人知识有限,因此,这种 契约不可能预见所有的不测事件,更不用说用条 款加以控制了。关系性契约在复杂的现代经济中 极其常见。在现代经济中,许多关系长期持续, 一再重复,并且它们的联网也司空见惯。
在如何应付未预见到和未作规定的情境上,恰当 的规则会定出执行程序。这样,交易成本得到限 制,而契约伙伴可以相信,在他们发生冲突时, 他们未来关系中的具体细节将是条理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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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契约的分类
(一)威廉姆森的分类 1. 古典契约 契约条件得到详尽、明确界定的契约。或者说,
缔约各方的权利及义务都能被准确度量。这是一 种理想化的契约关系。 其是一次性契约,不关心契约关系的维持。 强调契约的自我执行,用不着第三方参与。签订 契约是当事人在不受外部力量的控制、干预(包 括政府和立法机构)的情况下自由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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