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