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现状与完善_兼论应用型高校金融专业实践教学_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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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第6期2016年3月高等教育
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现状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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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论应用型高校金融专业实践教学李水平,杨心怡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金融系,湖南长沙,410205)
摘要:针对我国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的四种模式:联合开发项目、联合培养人才、建立实习基地、建立实验实训中心存
在的问题,提出了高校要主动与金融企业开展合作、搭建金融业产学研合作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金融业产学研中介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四项措施。关键词:金融业;产学研合作;应用型高校;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401(2016)06-043-02作者简介:李水平(1969—),男,汉族,湖南衡山人,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金项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本科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编号:湘教通[2012]401号)。
以就业为导向,为金融企业输送高素质实践操作型人才,是我国金融类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此,各金融类应用型高校都在大力开展实践教学,紧密推进产学研合作。
一、产学研合作的内涵
关于产学研合作,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全公认的定义。较为广泛认同的定义是:产学研合作是企业界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技术创新主体,为了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其他共同利益而实现的优势资源互补与利用的交流合作关系。这个定义简明扼要,但偏于抽象。综合各研究者的意见,本论文认为,产学研合作是有某种行业关联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相关各方,在政策引导下,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在人、财、物方面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利用合理化、最大化的新型良性行业发展模式。产学研的合作方式是构建多方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主要参与者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企业作为实业从业者一般拥有雄厚的资金、丰富的市场信息和客户资源,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作为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研发基地则具有大量的优质人才和科研平台,而政府的重要作用在于对各方利益的协调,包括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和资金扶持等。产学研成败的关键就在于将各个主体各个环节有机对接起来,发挥其自身资源优势,实现多方位互利共赢。
对于高等院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而言,产学研合作是一种通过教学、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向社会输送合格人才的教学模式。其实质是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针对用人单位需要培养人才。在培养过程中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向用人单位输送合格人才。
二、我国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产学研合作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模式。(一)联合开发项目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针对难度系数较大、科研水平较高的重大科研项目,由金融类高校或金融科研机构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完成课题研究。以此实现科技带动市场,使理论成果产业化,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比如,2015年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启动的“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重大课题。该项目目标是建立保证投资项目
环境完整性的相关制度体系,推动“绿色”成为金融发展新的增长点,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框架与路线图。课题组核心成员包括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资源研究所等多家国内外生态金融领域权威机构的高水平专家。
(二)联合培养人才模式
这一模式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通过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手段,使企业能够获得自己所需要的“订单式”人才。这种模式的合作形式主要有定向委培招生、联合办学、互派兼职等。校企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校企紧密合作,共同研究人才需求走势、定位学生学习方向、规定合理的专业设置、实施系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策略,对已经就业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和测评分析。
(三)实习基地模式
这种模式的一般操作办法是:由金融类高校相关专业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对口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高校每年派遣一定数量的学生(一般是毕业生)进入这些企业进行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的实习。实习过程中对学生实行双导师制,一名来自金融企业,一名来自高校教师,分别负责解答学生提出的实践和理论问题,并随时进行双向沟通。实习学生在条件许可下,尽可能地在不同的业务岗位上实行轮岗,熟悉金融企业各个方面的业务流程。实习结束,金融企业还可以从实习生中选择优秀学生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录用为正式员工。
(四)实验实训中心模式
通过引入金融业真实的各种综合系统,在高校建立金融实验实训中心,包括商业银行实验室、保险实验室、证券实验室等,让学生更真实更及时地了解金融业的真实业务及管理。比如,在证券实验室,学生可以进行期货、现货、外汇等多种金融产品的模拟交易,交易软件提供对全球任意多个交易所24小时连续交易的支持,具有与真实交易系统相似的功能,使学生对证券市场运作、业务有一定了解和实际操作经验。不少高校还会邀请金融机构实务部门的专家到实验实训中心给学生做专题讲座。
以上四种模式,尤其是实习基地模式和实验实训中心模式,是目前我国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的普遍做法,也是高校金
DOI :10.16681/ki.wcqe.2016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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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第6期2016年3月
高等教育融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这些模式在培养金融人才、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的来说,我国金融业产学研合作还很不充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参与意识不强,高校“一头热”的现象非常普遍。大学扩招以来,金融人才市场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金融专业招生规模庞大,其他相关专业,比如会计、管理、市场营销等也有不少毕业生到金融行业就业,导致金融业就业门槛抬高,金融业已经“不缺人”。加上金融业经营的对象是货币,金融业的客户资料需要保密等行业特征,导致金融企业参与产学研的积极性不高,不少金融企业甚至不愿意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把接纳学生实习看作是一项负担,是一种不安全因素。
第二,产学研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合作增强了金融业技术成果的产出量,但这些科研成果转换为经济效益的效率低下。其中的主要障碍是企业对金融领域高新尖产品的需求不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经济目前还处于转型阶段,虽然国家一直在积极倡导创建“创新型国家”,但国内大部分金融企业的管理理念还没有完全转换过来,加上金融行业的门槛限制,行业竞争不够充分,使得金融企业依靠传统产品就可以乐享其成,对那些成本高、回报周期长、风险大、不确定性强的高新金融成果投资项目敬而远之。
第三,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不完善。一是目前的合作尚处于诸如某所高校与某家银行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这样的点对点合作,没有形成一个多方主体相互联系、力量统一、各司其职的协调机制,无法合力使科技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利益保障机制的缺乏。企业、科研人员因为有共同的利益而结合在一起,因此,利益的分配将会影响到项目的完成与合作的成败。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利益保障机制,在现实中会出现因为技术研发问题导致人员之间责任的推诿或是资金链的中断,最终导致项目不能完成。这些都影响了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顺利进行。
第四,缺乏充分的政策、法律支持。产学研合作是各行业相关主体携手并进、共同发展的一种模式,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一些人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宏观政策、法律和制度支撑,用以规范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提高他们的合作积极性。但目前这些配套措施还很缺乏。比如,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针对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样一来,在合作中如果出现产权、经济利益的纠纷,当事人各方就没有完整的法律保护和法律约束。另外,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制度也只注重考察学术水平,注重论文发表情况,基本不管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对工作的贡献;学生就业只看文凭不看其实际工作能力;金融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人员不会因投入产学研合作教育而取得相应的报酬。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企业管理人员、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投身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
三、以实践教学为依托,完善金融业产学研合作第一,高校要主动与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在师资力量引进方面,广泛吸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金融实业界人士作为专、兼职教师;在课程设置方面,大力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主动联系金融企业,推动实习基地建设,将学生送到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等单位学习实践;在科研方面,积极承揽各级横向课题,为金融企业解决各项发展问题出谋划策,引导和鼓励教师、学生进行技术创新,开发金融产品,革新金融服务流程,并向金融企业营销。
第二,搭建金融业产学研合作信息共享平台。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如在加拿大,为了让企业知道在哪里可获取相应的技术,加拿大产业部把高校研究机构和研究领域放在网上,方便企业查找;在法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中有30%以上有企业参与。借鉴这些经验,建议由我国各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出面,建立辖区内金融产学研信息服务平台,公开研发资金需求、学生实习、人才需求、金融产品开发等各方面信息,供相关金融类高校、科研机构和金融企业查询接洽,实现资金、人才、项目等要素的自由、公开、有效组合。
第三,建立金融业产学研中介服务体系。我国金融业产学研合作尚停留于点对点的双方合作的主要原因就是各合作主体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沟通途径。所以,有必要建立一批中介机构来弥补这个缺陷。中介机构的职能包括合作信息的传达,创新产品、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合作纠纷的协调等。目前,我国总体的科技中介机构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政府应通过加强科技中介的引导、培训、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科技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中介的衔接与纽带作用。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美国于1963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案》中对产学研合作发展模式进行了法律规定;英国也有专门法律条文对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支持:如果学校安排学生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共同培养学生,政府将减免学校的教育税。我国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和制度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和职责,比如,在税法上对于产学研合作各方税费予以减免;修改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注重对教师的实际能力考查等。唯有如此,才能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期健康发展。
四、结语
产学研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让金融业产学研合作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为整个行业整个社会的发展服务,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高校、科研单位积极主动,也急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企业的积极参与。激发各方兴趣、均衡各方利益是其中的关键。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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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者简介:
杨心怡(1993—),女,汉族,湖北宜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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