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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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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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0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我市竹产业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发展成效
近年来,我市竹产业发展围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和可持续”的目标,突出抓好资源培育、生态系统管理、先进科技推广、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竹业多种功能和生态产品、林产品供给能力,产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竹类资源120多种,竹林面积达460万亩,笋竹加工企业835家,实现竹业总产值96.4亿元、同比增长14%。具体体现在:
(一)竹林资源快速增长。全市竹林面积从2003年的400万亩扩大到2012年的460万亩。培育丰产竹林基地105万亩,亩立竹量由不足100株提高到150株,竹林结构日趋合理。经营竹种由2003年以前的毛竹为主,发展为苦竹、雷竹、石竹、麻竹、绿竹、黄甜竹、茶杆竹等20多个主要品种,改变了竹种结构单一的不合理状态,丰富了竹种资源。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通过实施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项目、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等,完善竹业发展基础设施。2003-2012年,全市累计开设竹山道路11645公里,竹山道路密度达2.53公里/千亩;新建竹山灌溉水池12.4万立方米,
竹林灌溉受益面积约25万亩,大大改善了竹山的生产经营条件,提升了竹林的经营水平。
(三)竹林效益持续提升。全市竹山产值从2002年的6.6亿元增加到2012年
30.1亿元,增长356%;平均亩产值从167元提高到650元,增加483元,其中亩产值500元以上的有280万亩,占全市竹林总面积的61%;1500元以上的有66万亩,占14.3%。竹农人均竹山收入由2002年的800元增加到2012年的2881元,增加2081元。
(四)笋竹加工初具规模。全市现有笋竹加工企业835家,其中产值在千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80家,并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笋竹制品从2003年前以竹筷、竹香蕊、清水笋等低附加值的初级加工产品,发展到附加值较高的软包装笋制品、竹胶合板、竹木复合板、竹刨切板、竹地板、竹重组材、高档竹凉席、竹家具、竹工艺品、竹炭和竹提取物等200多种产品。竹业加工产值从2002年的9.2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66.3亿元,翻了近三番。
(五)品牌建设初见成效。永安市、沙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等获得“中国笋竹之乡”称号;永安市、沙县、尤溪县获“中国竹子之乡”称号;沙县获“中国竹凉席之乡”称号;尤溪县获“中国绿竹之乡”称号。“明健盛”笋制品和“家丰”牌竹日用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明通”、“和其昌”、“簟丰”牌竹胶板,“家丰”、“华福”、“三恒”牌竹制日用品,
“栖息园”、“孟宗”、“吐里吐趣”、“农旺”、“竹神”、“拼榈”牌笋竹制品等12件商标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三阳”、“明通”、“永庆”牌竹胶合板,“天竹”牌竹凉席,“家丰”牌竹制日用品,“栖息园”、“双林”、“孟宗”、“明竹神”牌笋制品等10种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永安闽笋干”和“尤溪绿竹笋”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主要措施
市政府高度重视竹业开发工作,把竹产业列为全市十大特色产业加以重点培育,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定期召开竹业开发现场会,有力推动了竹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挂帅。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竹业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竹业开发工作。市里将竹产业发展列入三明市建设农业强市若干意见和千亿绿色农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发展。健全机构。市林业局专门设立市竹业开发站,承担竹业开发行业管理职能。永安、沙县、尤溪、泰宁、宁化、将乐等竹业大县也成立了竹业开发站,其余县(区)则依托林业部门营林科(股)开展工作,确保竹业开发有人抓、有人管。其中永安还专门成立林竹产业局,进一步强化竹业工作。开展竞赛。从2003年起,连续10年由市政府下发文件,在全市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并将竞赛结果列入各级政府年终考核的内容,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强化改革推动。明晰产权。2003年率先在全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以来,突出抓好竹林林权证核发工作,明确了竹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全市竹林累计登记发证457.7万亩、发证率99.5%、到户率100%,有效调动了广大竹农的生产积极性,使竹农“把山当田耕、把竹当菜种”。放活经营。除对竹山实行竹农自主经营外,在完善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允许对竹林进行转包、转让、租赁、抵押、入股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实行有偿转让或开发利用,有效盘活竹山资源。同时,推广和其昌、孟宗笋业、健盛食品、永林竹业等“企业+基地+农户”经验,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购并、合作、租赁等形式,创建原料林基地。完善配套。创新融资平台,通过联保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扩大竹山林权抵押贷款覆盖面。如永安创新“林权转让、竹山返包”、“第三方仓储质押”贷款,支持竹产业发展贷款余额达4.6亿元。同时,引导规模经营,全市累计组建笋竹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约40个,有效实现了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投入多元化、管理规范化,不断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促进“增长、增值、增效”。
(三)强化政策扶持。减征税费。下调竹税费计征价,并执行免征农业特产税政策,仅收取育林金和植物检疫费,使原竹平均税费从2002年的2.25元/根下降到现在的0.37元/根,仅此项全市竹农每年增收1.5亿元以上;对于笋竹企业利用“三剩物”加工的,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简化手续。取消毛竹伐区作业设计和竹材检量制度,对竹材及半成品、成品的运输实行绿色通道,进一步理顺和简化了毛竹采伐、运输审批手续,有力调动广大竹农开发竹山的积极性。农机补助。全面落实惠农政策,2010,2013年,在享受政府农机产品下乡补贴的基础上,市里下拨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补贴竹农购买爬山虎搬运机,平均每台补助2000元。全市共推广爬山虎搬运机400多台,大大降低了竹农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
(四)强化资金投入。资金补助。市级财政每年从山地水利资金中拔出专款,用于丰产竹林培育、竹山道路和喷灌水池建设,2003-2012年,累计投入竹业开发补助资金1000万元。
各县(市、区)也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有效改善了竹山生产经营条件,大幅降低竹山经营成本。据测算,有竹山便道后,每生产1根竹材平均可节约成本1.5元,加上肥料、鲜笋运输成本的降低,每年可为竹农节约成本2亿元以上。项目争取。2004,2008年,每年有5,6个县列入省竹业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共争取项目资金900万元。2009-2011年永安、沙县、将乐等3个县(市)列入第一期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项目,每年补助资金1350万元,3年共补助4050万元。2012-2014年永安、三元、宁化等3个县(市)列入第二期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项目,每年补助资金1600万元,2年共补助资金3200万元。品牌奖励。市政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笋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市林业局再加奖10万元;对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20万元,获省著名商标的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