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层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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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广东阳江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项目
水稳层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广东阳江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项目
工程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国道即合山收费站北侧
发包方:阳江市东鹏集团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
承包方:黄华庆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于本项目施工周期紧、要求高,为了提高效率,更好地保质、保量、按时地完成该项目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本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东阳江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
1.2工程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国道即合山收费站北侧
1.3工程内容:广东阳江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道路水稳层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和包保修
1.5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按甲方通知)
1.6竣工日期:年月日
1.7施工要求:按合同、规范、图纸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项目施工;
1.8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材料要求
完成本工程水稳层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增减工作内容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设计变更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工包机械(钩机、汽车、铲车等)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场地内材料运输、包材料节约、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
3.2单价:水稳层按47元m³。(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搅合、运输、铺平、
碾压、人工修平、养生)
3.3工程量计算:水稳层按250mm厚度计算体积。
3.4乙方自行负责交通费、伙食费、住宿用品等。
3.5支付依据:确认此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施工管理、施工后质量达到
甲方、监理和业主要求。
3.5乙方应按照项目部要求及图纸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如乙方不做某一项难度较大的部位,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工,代工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总产值的20%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代工工程量不计入乙方完成量。
甲方需乙方完成合同外内容时,必须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报公司确认后发出指令及书面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工长指令无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另合同内单价不论任何原因,均不予调增,单价为包干价(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工人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小件材料费、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以及工人的各种福利费、高温补贴费等一切费用。工程单价均含合同范围内辅助材料、小型机械、安全帽、雨衣等工具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再作调整,否则甲方一律不予承认,情况严重的甲方给以完成的工程量50%结算给乙方并且要求退场处理。
项目部有权按照乙方人数随时分配、调整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要求增加费用等。
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平均每天干活人数不低于甲方要求,不得于任何理由不接受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进场前应向甲方交纳 0 元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与工程结算尾款一同支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2、每月1-10日统计、验收上月完成的工程量,并在25日前支付上月已
完工程量60%的进度款,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任何一项在月验收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则当月工程进度款在上述基础上减付5%;
3、本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按已完工程量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已完工程量付至85%。
4、办理完竣工结算后的2个月内甲方将乙方结算款付至100%。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 甲方派遣为甲方驻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
5.3 甲方负责乙方和其他班组沟通、协调。
5.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住宿等;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 乙方相应负责并承担甲方与业主所订立的工程施工总合同内的乙方施工质量及工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2 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的口碑及信誉,努力提升甲方的品牌价值;
6.3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并严格执行;
6.4 乙方在对外协同、文件格式、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资料整理、工程预结算办理等方面,均应按照甲方的正确指令或标准格式操作,并自觉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6.5 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及甲方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绝不允许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间及其他施工班组间的相互扯皮现象发生,若发生此类情况,处乙方罚金人民币500元/次,再由甲方出面协调,乙方必须按前述方式协调后的结果不折不扣地执行;
6.6 施工现场严禁发生争吵、打架、斗殴等现象,不论属该班组内部人员或
与其他施工班组间发生此类现象,不论责任方在谁,各班组均分别从该班组工程款中扣罚500元/次;
6.7 乙方派遣为乙方代表,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协调工作。
第七条工具设备、劳动力分配
7.1乙方须在进场施工后一周内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配备的劳动力,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无条件,已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
7.2乙方对进场的工具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本工程质量应择优达到国家及广东地区执行的相关施工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乙方必须保证其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规范及甲方要求。
8.2 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按施工要求,施工须符合规范及现场项目经理要求,否则无条件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修,其返工费及材料浪费,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期不顺延。如甲方管理人员工作指示有偏差,乙方有义务及时提出修正,杜绝造成工程损失;
8.3 乙方在节点完成施工后,在自检合格后情况下及时应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对业主和监理的验收。
8.4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业主和监理的验收,对由于的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应及时完成返工责任,否则乙方要承担赔偿甲方的损失。
8.5 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必须在施工完工后一周内提交结算报告给甲方。
第九条工程签证及变更
9.1 工程签证:施工过程中,如业主有较大的工程变更,须办理工程签证,提交书面材料,且须经甲方代表、以及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