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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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制订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行署授权,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除外);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除外)备案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管理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区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实施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工作;负责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授权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按规定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

(九)承办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审

计科、科学技术科、法规科、人事科、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认证认可科、行政许可科)和1个直属机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

四、人员构成

2016年本级部门预算单位编制数54人,年末实有53人(其中:处级8人,科级及以下45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预算数为810。54万元,部门决算数为810.99万元,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差为0.45万元,主要原因为利息收入.

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收入737.16万元,2016年收入811.99万元,2016年收入比2015年收入增长7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和补发以前年度车补。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737.16万元,2016年支出811.33万元,2016年支

出比2015年增长7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和补发以前年度车补。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42.20万元,主要支出为:办公费8.7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印刷费0.17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2.93万元,取暖费4.93万元,物业费0.09万元,差旅费26.15万元,会议费0.88万元,维修(维护)费1.88万元,培训费0.71万元,工会经费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租赁费0.33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6.76万元,福利费5.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74.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 0 个,人数为 0 人,因公

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 0 台,公务用车保有量 2 台;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3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

(三)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 0 次,人数为 0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三公经费 0.3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较,减 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公务用车

改革,公务用车取消,所以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是 0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0 万元,比采购计划减 0 万元,减幅 0 %。其中:货物类金额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工程类政府采购 0 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 0 万元。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国有资产年初价值356.49万元。其中:房屋 75.56万元、车辆 169.1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1.84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2016年国有资产年末价值 314.83万元。其中:房屋 75.56万元、车辆 126.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2.88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减少原因:减少41.66万元,主要是车改拍卖待审批车辆1台,车改划拨其他单位待审批车辆1台,车改拍卖流拍待处置车辆1台。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末本单位对部门预算的绩效情况及重点绩效项目进行自评,由财政部门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财政部门将结果做为下一年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根据《行署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财绩(2016)5号)要求,我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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