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加工食品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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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加工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下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合同利益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签定本合同,并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一条:购买产品

1-1 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购买商品(以下简称“商品”)。商品的名称、包装、规格、价格等商品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订单信息,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1-2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具备生产、销售商品的全部资质,其向甲方交付的商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甲乙任何一方未在合同有效期内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2-2 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或解除,乙方均应以负责的态度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行事,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赔偿甲方各项损失。甲方亦应遵守合同约定,向乙方按约支付货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及附随义务,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赔偿乙方各项损失。

第三条:订货及交货

3-1甲方购买商品时,应分别将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交付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信息,以订单(下称“订单”)形式提早至少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时,须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甲方确认,否则视为乙方已确认订单(甲方通知形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3-2如果乙方发送的产品同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样品不相符合(包括但不限于配方、规格、原料等),乙方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检测乙方样品,且乙方需要收到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发货;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规格、原料等,导致发送产品同标准样品存在差异,甲方有权利主张退货,并且乙方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

损失。

3-3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必须按照订单要求的日期、时间、交货地点将商品交付甲方,甲方对商品表面和数量进行验收,双方同意并确认,下列事项全部完成后视为乙方交付商品,但该交付不表示对商品质量的认可:

1、将合格商品运输至订单要求的地点,并卸载至甲方指定位置;

2、向甲方交付商品相关文件资料,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商检证明、卫生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和送货单以及甲方需要的其它资料。

3、甲方签署书面接收凭证。

3-4验收事项

1、乙方商品在甲方指定地点开箱验收,由双方共同对商品数量及品质进行初步验收,商品验收标准以甲方企业标准为准,商品质量标准均以商品样品(如有)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食品标准为准。

2、商品内外包装均符合国家标准,并足以保护商品外观及内在品质的完好无损。内外包装上印有中文标示的生产商,产品名称,规格,技术数据,产地,数量,保质期等。内外包装清洁,牢固,无破损。

3、甲方在使用本合同商品过程中,如发现其品质存在与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要求、产品规格、产品质量、双方确认的样品等不符的情形时,经查明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退/换货,乙方须及时作退/换货处理,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损失。

4、商品的有效期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效使用时间,特殊用品的有效期以附件约定为准。

5、双方对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由上海市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四条:换货和退货

4-1若乙方逾期交付商品,或商品在保质期内非甲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或其它缺陷、瑕疵,或交付的商品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和退货,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受阻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批商品总货款**倍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相应提高该违约金。

4-2甲方提出换货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主张之日起(2)日内将被更换的商品运离存放地点,并于甲方主张之日起(2)日内交付更换后的商品。若乙方逾期运离被更换的商品,则该等商品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予以处置并对该等商品不予支付货款。更换后的商品亦适用本合同相关约定。4-3 若甲方主张退货,则乙方应于甲方主张之日起(2)日内将被退货的商品运离存放地点并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相应货款(下称“退货款”)。若乙方逾期运离被退货的商品,则该等商品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予以处置并对该等商品不予支付货款,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换货和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适用该本条4-1至4-4项的前提是货物经本合同第三条3-4“验收事项”第5项约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结论确定质量不合格。

第五条:商品价格及付款

5-1商品价格为含税及运费价格,具体价格参照合同附件订单信息,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应。付款帐期为月结日,即乙方按本合同3-2交付商品后的次月_日前与甲方完成对账,并于次月_日前按对账金额开具同实际商品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依据采购品类确定)交予甲方,甲方则于根据本合同3-2货物合格交付后当月的最后一日起算___日,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如遇节假日,付款日期相应延后;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需扣减违约金等金额的,付款金额相应减少,付款日期相应延后。

5-2乙方指定开户行和帐户: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

乙方开户帐号:

5-3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明示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履行本合同所涉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5-4双方同意,尽管有以上第5-1条的规定,但是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的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但甲方并不得以故意不接收乙方发票或未收到乙方发票为由迟延支付货款,尽管甲方未接收发票,但只要乙方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并且货物发票从税控系统开出,乙方就有权向甲方主张货款。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发票不存在虚假、借用、伪造或变造等非法情形,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发票金额***%的违约金,如发生乙方提供非法发票而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及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罚金、向外部税务顾问支付的服务费等费用)。

5-5双方同意并确认,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退款、商品处置费、交易折扣、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若该等扣除行为在日后被证明并非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甲方应双倍赔付扣除的款项。

第六条:食品安全约定

6-1乙方特此承诺与保证,其所交付给甲方的商品在所有方面均符合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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