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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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应急预案汇编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综合应急预案 (3)

二、专项应急预案 (14)

(一)人身伤亡 (14)

群死、群伤事故应急预案 (15)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1)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6)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2)

冻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7)

(二)自然灾害部分 (41)

异常大雪、大雾应急预案 (42)

地震应急预案 (47)

异常低温应急预案 (53)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61)

(三)公共系统部分 (69)

全场对外停电应急预案 (70)

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75)

(四)火灾与交通部分 (82)

风力发电机组着火应急预案 (83)

大型变压器着火应急预案 (93)

电缆着火应急预案 (100)

蓄电池爆炸应急预案 (110)

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119)

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 (127)

森林草原着火应急预案 (131)

(五)公共卫生部分 (135)

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36)

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应急预案 (143)

(六)治安保卫部分 (152)

风场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153)

财务现金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157)

一、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处置危急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急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和电监办《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各部门。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危急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赤峰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发电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防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公司概况

大唐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成立,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风电能源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生产和销售;风电设备检修与维护、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赤峰新能源公司本部位于赤峰市新城区锦西路西段,目前公司在役风场有八个,分别是赛罕坝风场(位于克旗境内)、大黑山风场(位于克旗境内)、东山风场(位于松山区境内)、道德风场(位于阿旗境内)、查干哈达风场(位于左旗境内),西场风场(位于翁旗境内)、大水菠萝风场(位于林西境内)公司现有从业人员 225 人。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影响公司安全生产,并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引起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风险,风电场垃圾和污水排放等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赤峰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公司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组成,负责赤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领导小组及电话

总指挥:桑海洋(9016)

副总指挥:陈子新(9052)

成员:安监部王明(9151)、生产技术部杨德学(9152)、工程部李国英(9097)、总经部曹子丕(9026)、思政部付宝才(9186)、人资部刘越(9077)、财务部李艳芬(9078)、审计部孙志勇(9039)、计划部吴永刚(9099)、规划部吴乐(9129)、赛罕坝风电场杨景明(9246)、大黑山风电场孙默然(9269)、东山风电场包博文(9226)、道德风电场吕金鹏(9258)、达里风电场王欣(9284)、查干哈达风电场尚志刚(9313)等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

2、工作小组及电话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生产副总经理(9052)

成员:安全监察部(9151)、生产技术部(9152)、工程部(9097)(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经理(9098)

成员:总经部曹子丕(9026)、思政部付宝才(9186)、人资部刘越(9077)、财务部李艳芬(9078)、审计部孙志勇(9039)、计划部吴永刚(9099)、规划部吴乐(9129)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经理(9098)

成员:总经部(9026)、生产技术部(9152)、工程部(9097)负责人

(4)在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保卫部设立应急领导办公室总经部:曹子丕(9222) 安监部:王明(9151)、张伟(9155)(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赤峰公司本部及各发电公司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4)及时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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