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雾霾以国家政策为主四辩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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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而对方辩友的辩词看似完美无瑕,实则仍有漏洞。接下来我将指出其中几点:首先对方辩友只是单单比较国家政策和公民意识,没有考虑这是一个最优组合问题,形成了一个缺失性比较!其二,对方辩友提到治理雾霾百姓为最终受益者,因此百姓意识在治理雾霾上发挥主要作用。就此我想请问,难道谁为收益者谁就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占主导力量吗?治霾结果收益和治理过程主导一样吗?其三,对方辩友质疑我们治理雾霾的国家政策没有强制性进而怀疑我们的落实弊端,就此我想说难道有强制性就一定是好的吗?就算是好,那相对于百姓意识,国家政策在治理雾霾上不更比百姓意识多一些强制性,更有效更决绝吗?其四,对方辩友提到百姓意识所具有的广度能在治理雾霾上发挥更主要的作用。那么请问,国家政策的制定过程,调动了全国范围内各个阶层,领域内的精英、专家的知识力量,融合了民智,这还能说,国家政策广度不够么?并且,专家学者能运用专业知识从更深的角度、层次来看待雾霾问题,难道不是更有深度么?其五,对方辩友认为国家政策最后一定是由百姓来实行,所以百姓意识在治理雾霾中更为主要。那请问对方辩友,实行国家政全部都是一种个体行为,但意识一定能转换成行为么?其六,对于对方辩友一概而论认为百姓意识就是集体智慧,因而要在治理雾霾中占主导力量这一点,您是否过于一概而论忽视了百姓意识中的一些落后的局限的东西,以含局限思想的意识作为治理雾霾的主导又怎么确保其更合理有效呢?其七,对方辩友在质疑国家政策治理雾霾落实慢的问题。我想问百姓意识的普及树立就一定快吗?而快就一定意味着治理雾霾更加合理有效需要占主导吗?其八,对方辩友点出了几个杰出人士的环保成就,那么我质疑对方辩友是不是混淆了个人英雄主义和百姓意识的区别呢?

下面我将再次重申我方观点,首先百姓意识的局限性,其中出于自己的个人利益的自发性,方式方法激进的现象都部分存在,而国家政策作为吸收百姓意识的总结和升华,更有其指导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因而在治理雾霾过程中以国家政策为主可以带动、号召百姓投身雾霾治理,更好的发挥两者优势,缩小局限性;其次,雾霾产生主要原因是燃料燃烧,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也只能靠国家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动用全社会人力物力财力,吸收加强政府治霾政策引导、媒体治理雾霾的宣传,从而提高百姓治霾意识,使雾霾治理以兼采百姓意识为基础,以国家科学宏观政策为主流大方向,从而收到“1+1>2”的治霾可观效果。

在治理雾霾这条路上,我们政府刚刚崭露头角,面对世界上雾霾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我们占据7个的严峻现状,迫切需要更合理更有效的措施手段加以遏制。的确,我们任重而道远,但雾霾笼罩,是危机,亦蕴藏转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坚持环保为民,应对雾霾带动深层次污染防治。国家其作为“治霾”这场战争的裁判员和运动员,我们应该坚信其有足够诚意,足够能力来取得胜利。当然不可否认百姓治霾意识固然也是重要的,所以,只有让国家政策作为治理雾霾的主要力量,吸收并借鉴百姓意识,建立健全一系列体制机制带动百姓平民、民

间组织,一同投身于雾霾治理,那么,我们所梦想的那一天,那同一片蓝天,那同一个梦想,扎根于脚下这片土地,与成千上万的人们同呼吸共命运,规划美丽中国,将指日可待。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治理雾霾应该以国家政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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