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2017】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号【2017】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乐东滨海大道〔2017〕012号
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
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施工、监理单位:
鉴于前段时间对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结果,有人员缺岗的情况,为了确保各在建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现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承诺,组织资源投入,有序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对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的环节应尽快完善。我司将组织合约部、工程部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日常合同履约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设备、生活办公设施到位和配备情况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的审批和管理:
1.所有进场人员与投标承诺人员不符的须报人员变更,没有得到代建单位书面批复的视为该合同人员未按合同承诺进场,将按合同条约定处理;
2.原则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变更。当合同承诺人员因工作安排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司,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审查办理批复手续,直到代建单位书面批复文件到达后且变更人员进场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违约缺岗;
3.为加大假证打击力度,代建单位审查核实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报批资料时,发现有持假证、冒名顶替等虚假欺骗行为,代建单位将向中标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4.施工期合同承诺人员的调换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比例,如人员调换超过合同比例,原则上我司将不予以批复,擅自离岗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加强日常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合同人员请、销假和考勤制度以及合同承诺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试验检测设备等进、退场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履约检查登记管理工作,现将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为保公平公正,所有参建单位履约检查均实行不定
期不定时检查。检查活动将于检查当日的上午8:3 0或下午1 4:3 0临时通知,请各施工监理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安排相关配合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2.各参建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主要准备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通知合同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合同人员变更台账,如有人员变更或退场请准备好代建单位批复文件;
(3)实际到场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中标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实际到场主要人员的公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中标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如有合同人员请假,请准备好有代建单位批准的请假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设备进出场台账,须提供由监理批准进场的机械设备进场报验手续。如有设备退场,请提供代建单位同意该设备退场的审批文件。
3.我司组织的日常履约检查不影响各参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组织会议。对于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在能核实身份的情况下直接到现场核查,不影响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
开展。
4.对于我司组织的连续两次履约检查中发现有合同人员均为违约缺岗的,我司将视为该合同人员两次履约检查期间连续缺岗处理。对于无设备进出场台账,未办理进出场手续,我司将视为该设备未按合同约定进场处理。对于监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相关施工、检测设备等违约行为,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为防止个别施工、监理单位合同人员经常无故请假、长期违约缺岗等现象发生,我司将严格各施工、监理人员的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施工、监理单位采用统一的主要人员请假申请单,详见附件;
(2)施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人员请假必须得到总监和代建单位业主代表的书面批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和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监理组长必须得到代建单位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3)严格请假单审批程序,无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和签名。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注明委托人并在请假单上签名,并于办理请假手续当天报代建单位备案,如未及时上报以及伪造他人签字的行为,我司将视为该请假单无效,并将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4)施工、监理单位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依请假起始时
间先后排序独立连续编号归档保存备查,编号方法:项目名称首字母一标段代码一年份一请假单序号,例如省道S366A1标某合同人员请假单编号:S366-A1-2017-001;请假单编号必须独立、连续,出现重复编号、编号不连续的将视为请假单无效,按该合同人员违约缺岗处理;
(5)请假期间工作接替人员原则上在请假人员销假前不得再予以请假,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另外安排工作接替人员。代岗人员必须与请假人专业相当或工作内容类同,且不得同时接替两个及以上请假人员的工作,否则视为请假手续无效,按违约缺岗处理。
(6)请假单必须加盖施工、监理以及代建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请假单无效;施工单位请假单一式三份,审批完后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监理单位核查,一份交代建单位留存;监理单位请假单一式两份,审批完后一份监理单位留存备查,一份交代建单位留存;仅单方面持有请假单将视为请假单无效;
(7)请假审批完成后此单按以上要求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保存以备合同履约检查,销假时请假人员持此单报代建单位核实销假时间并签字,销假后此单返还施工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留存。
6.加强合同承诺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试验检测设备进退场管理,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承诺组
织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试验检测设备进场施工,我司将不定期抽查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检测设备的配备情况,根据现场施工进展部分设备暂缓进场或者需要中途退场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得到代建单位的书面批复,否则视为未按合同承诺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试验检测设备进场,影响施工进度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履约检查登记表和考勤登记表自发文之日起统一按照新表格于每月月底报送至合约部(新表详见附件)。要求如下:
(1)履约检查登记表和考勤登记表务必如实填报,我司将对履约检查登记表中所填报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视为违约处理;
(2)填报内容必须详尽具体,不得以“基本能够按照总施工进度要求”、“正常”、“较好”等过于模糊概括的词语描述相关情况,否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要做到能通过履约检查登记表如实反应各项目以及参建单位目前的运转情况;
(3)履约检查登记表和考勤登记表每月按时上报,逾期或拒不报送,我司将视为该月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处理。
(4)履约检查登记表和考勤登记表装订顺序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检查登记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履约检查登记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