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职业学院青协义务支教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支教成员必须按时上课,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请假流程:1.向协会支教活动负责人(扶贫助残部部长)提出申(交请假条)请批准。2.提前半天向新科学校支教班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请其代管)。
二.不允许带非支教人员一同前往支教班讲课,特殊情况下可带一人前往听课但必须向协会支教活动负责人(扶贫助残部部长)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
三.支教成员须尊重老师爱护学生,不允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特殊情况下向协会支教活动负责人(扶贫助残部部长)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
四.支教成员须服从协会支教活动负责人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提出严重批评并剥夺评选“优秀志愿者”的资格,情况严重者开除其义务支教。
五.支教成员按时上好自己的课,对于其它老师的要求(如代上课)成员最好予以拒绝,特殊情况下与协会负责人交流,协会支教活动负责人再与校方负责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