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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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体育信息技术系继续推进微课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和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搭建高校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按照教务处[2015]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体育信息技术系推进微课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日辉
成员:姚瑶王顺堂王进忠丛波姜翀
秘书:谷风娟曹悦
二、建设要求
1.按照“从横向上数量布点,纵向上形成课程体系”的总体要求,每个教研室要拿出一门课程,围绕这门课程进行微课资源库的建设。
2.本年度微课建设要与全国课件大赛(微课组比赛)和全国微课大赛两项活动结合,要求参加评比的教师至少完成2小节内容,每节内容时间为8-10分钟,教研室要统筹安排一下申报教师的制作内容,不能有重复的知识点。
3.每位参选教师限报1 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由1 位教师完成。
4.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建设标准
具体的建设标准参照教务处发[2015]9号文件的附件内容《微课试点建设标准》(附件1)和《微课视频制作参考》(附件2)。
四、院系自评时间安排
(一)2015年上半年
2015年5月15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申报工作,每位申报者只需要提交1节微课内容,统一将《微课试点建设任务书》报送到系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理申报名单,按照报名人数,安排具体评选时间。
2015年6月17日左右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
2015年6月30日前将自评汇总表及微课资源光盘报送到教务处。继续参加学院级别的评选。
(二)2015年下半年
2015年10月16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申报工作,要求每位申报者报送2节微课内容,统一将《微课试点建设任务书》报送到系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理申报名单,按照报名人数,安排具体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18日左右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
2015年11月30日前将自评汇总表及微课资源光盘报送到教务处。继续参加学院级别的评选。
五、专家要求
专家由系内外高级职称专家担任,系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参评教师要求
要求参赛教师结合微课视频,进行15分钟的该门课程的讲解,除了要有微课视频外,还要准备教学设计方案(具体格式详见附件4)。
七、建设补助
为了鼓励教师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学校对评审“合格”的课程每节奖励500元,体育信息技术系将对系自评阶段“合格”推荐到学校进行评选的微课每节奖励200元。
体育信息技术系
2015年5月8日
附件1:
微课试点建设标准
附件2:
微课视频制作参考
一、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
每门课程总时长8-10分钟,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二)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现场是否安排学生互动可根据录制需要自行决定。
(三)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可采用多机位拍摄(2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内容无误,排版格式规范,版面简洁清晰,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
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名称、单位、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二)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视、音频文件压缩格式要求
(一)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格式编码。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0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视频分辨率:
(1)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请设定为640×480;前期采用标清16:9拍摄,请设定为1280×720;为保证视频效果,建议优先选用后者;
(2)在同一课程中,各讲的视频分辨率应统一,不得标清和高清混用。
4.视频画幅宽高比:
(1)分辨率设定为640×480,请选定4:3;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请选定16:9;建议优先选用后者;
(2)在同一课程中,各讲应统一画幅的宽高比,不得混用。
(3)比赛支持两种比例视频上传,请在“视频介绍”中进行展示比例设置。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二)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H.264格式编码。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