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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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个人的死亡而引发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从“收容”变“救助”,湖北青年孙志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一个自由公民,在自己的国家因为没有携带证件而被活活打死。在媒体和学界关注下,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旧制度开始松动,但是暴露出的城乡二元结构对立、公民自由迁徙权、违宪审查机制等问题,还需要更长时间的努力。

《孙志刚墓志铭》的文字是这样的: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某公司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

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墓志铭》最下方还有两行字: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B]

在孙志刚的墓碑上,还有着这样两段话: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从孙志刚到孙中界:一个人的战斗[/B][/ALIGN]

国际先驱导报

【编者按】从外地来上海打工的孙中界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不惜牺牲自己的一根手指,一个公民凭借自己的力量挑战社会公权力,而且以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孙中界的命运和之前开胸验肺的张海超如出一撤。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开始,一系列“个体”事件对于中国社会的进步、社会制度的完善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于秋记者陈璟贝发自北京这位18岁的河南小伙子也许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被全国媒体所关注,而代价是,一根断指。

在孙中界被认定在上海打工期间涉嫌非法营运,“为表清白”自残小指一周之后,10月21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进行的核查公布了结果:不存在所谓的“钓鱼式执法”问题。

这样的结果显然无法令孙中界信服。而不满意的还有上海市的高层。上海当地新闻网站新民网头条置顶的新闻大标题为《上海高层不满浦东结论邀各界彻查孙中界案》。当天,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一事作进一步的调查。

一根断指:够不够换“清白”好心反遭冤枉,令他心中郁闷,他甚至用菜刀伤了自己的小指,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10月14日晚7时许,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司机孙中界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行驶在闸航路上。这是他到上海的第三天,到公司上班的第二天。

据孙中界事后向媒体回忆,他路过浦东新区闸航路、召泰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出于同情心”,孙中界顺道将他送到1.5公里外的目的地。

5分钟后,他驾驶的车辆被另一辆面包车逼停到路边,搭车男子向车里扔了10元钱,并且在放钱的同时,右手拔钥匙,左脚踩刹车。接着,车门被打开,一名男子出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称孙中界从事非法客运,孙中界和车辆都被带离现场。最后,孙中界在调查处理通知书上签字。当晚,孙中界受到公司批评。好心反遭冤枉,令他心中郁闷,他甚至用菜刀伤了自己的小指,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正是在这一晚之后,媒体对上海“钓鱼式执法”(也称“倒钩式执法”)问题进行大篇幅的报道和解读。尽管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初步调查结果认定,不存在所谓的“钓鱼执法”问题,而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重新组建的联合调查组还没有取得更进一步的成果,但媒体却已采访到金盆洗手的上海“钓头”,曝光了“钓鱼式执法”的内幕。据悉,上海市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曾披露光辉“业绩”:两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上级的预定指标。而《新闻晚报》披露,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其他区的行价甚至更高。因此,有评论认为,正是在业绩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刺激下,各地交通执法部门互相仿效,使用“钓鱼式执法”强行罚款,牟取巨额利益,也由此导致车主与执法部门的矛盾激化。律师王明红对媒体表示,“钓鱼式执法”缺乏正当的执法目的,执法手段上也违反了法定程序,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目前,有些区县已经紧急叫停了这种“钓鱼式执法”方式。

一个人,改变一部法律

从孙志刚开始,以一己之惨痛代价暴露制度的缺陷并使之得以完善的人,不乏其数

然而,对于从某种程度上使得“钓鱼式执法”被曝光甚至叫停的孙中界本人而言,他付出的代价未免过于沉重。

而在他之前,以一己之惨痛代价,暴露制度的缺陷并使之得以完善的人,不乏其数。在他之后,相信还有。

2003年,那个27岁的年轻生命,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收容,而后被同被收治的人员殴打致死。孙志刚的死亡使得一项“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得以废止,而后,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从“收容”变“救助”,孙志刚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他的墓志铭上写道: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相比之下,佘祥林稍为幸运,却同样沉重。

1994年,他被指控杀害了自己的前妻张在玉,在证据不足,甚至有人看到其前妻的情况下,仍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11年后,那个一度“被杀害”的前妻重新回到当地公众的视野中,佘祥林被判无罪释放。

正是在包括佘祥林案件等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影响之下,2005年,法学界展开关于死刑程序的激烈讨论,最高法院则宣布收回下放长达二十多年的死刑复核权,并为此增建3个专门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庭。普遍认为,正是在这一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成为改革的焦点。

但社会系统是如此复杂,死角暗沟比比皆是,于是类似的个体事件并未绝迹。

今年2月8日,云南省晋宁县24岁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森林被拘押,受伤致死。云南警方最初给出的说法是,他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

由于网友的热议和质疑,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语“躲猫猫”诞生。由于网民剥茧抽丝穷追猛打,各地看守所命案接连曝光。因此,从4月20日开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对全国看守所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一些地方的看守所开始改造监控系统,甚至实行“阳光公安监所工程”改革。更重要的是,建立检察院巡查制度,改革押审合一制度,将调查权与羁押权分开的呼声也在法律界蔓延开。

今年6月,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的张海超,因为现行职业病诊断制度的漏洞,始终无法拿到相关的鉴定证明。为了弄清病情,他坚持“开胸验肺”,用胸前那道再也抹不去的伤疤换来了一纸鉴定和61万元的职业病赔偿。

此后,卫生部发文要求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

别让他们孤独前行

社会制度的完善,是不是一定要个人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舒国莹注意到,新近发生的张海超、孙中界等事件体现了近年执法过程中的新现象——公民的不服从。

“如果公民认为法制不合理,或者执法过程中有过失,有人会采取抵抗法规的方式,也就是不服从。那么,问题就变为,国家制度如何应对、解决公民不服从的问题。”他表示,“从现在的一些案例看来,国家制度改变了原有的一些不合理的方式,达到与行动个体的一致。”

“孙志刚案等标志性的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但是,张海超、孙中界事件却让我们思索,社会制度的完善,是不是一定要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

在一个以人为本为目标的国家,以这种方式换来社会进步或许并不值得庆幸。由于中国记者所作的大量报道,这些事件也同样引起了外国同行的注意。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驻京首席记者吉米·福洛库鲁斯就认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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