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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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及未来

发展

摘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目标,也是中国政治学、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服务型政府是要求坚持公民本位、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坚持主权在民的民主政府,是服务公共利益、捍卫公民尊严的公共政府,更是权力受约束的法治政府和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有利于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正,捍卫公民尊严,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本文通过对服务型政府进行理论概括,介绍迄今为止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现状,并结合有关文章,得出中国服务型政府的未来发展趋势及所需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中国;服务型政府;现状;发展趋势

1、导言

建立一个运转良好的政府始终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人们为了安全、秩序和有尊严的生活而建立政府,但是,并不是所有政府都能实现人类的美好愿景。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中,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着不同的政府模式,其中一些能够实现人类的期待,满足人类的公共需求;而另一些非但不能实现是,甚至与人类建立政府的初衷背道而驰。人类政治生活文明化的过程,实质就是在这些不同政府模式之间进行“优胜劣汰”的过程。

上世纪70年代末,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在西方,这场改革运动被看作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再造公共部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简而言之,就是改变政府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转变政府的职能。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进行了反思,主线是调整政府和社会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管理自身和社会事务的手段、过程和模式,解决新时代背景下政府管理社会和自身事务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直至上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范式实现了转变,公共服务理论也不断发展成熟。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经济、效率和效能为基本价值,提出“重塑政府”的观点,要求建立以服务为导向、以公众为顾客的新政府治理理念,重新部署政府的公共服务方式,增强政府与公共消费者之间的联系1。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2、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

(1)中国服务型政府发展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形成一个“经济建设型政府”模式,政府长期主导资源配置,并将掌握的资源主要运用在经济领域,这使政府充当了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这种模式造成了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失衡等等现象。所以,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公共服务型政府并没有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抛弃了政府把主要精力用来直接搞投资建设的做法,主张政府为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魁教授指出,服务型政府的提出适应三大需要: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二是社会转型的需要;三是政府改革的需要。官僚型政府发展的下一步就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行政体制和机制转变,也就是结构功能和运行方式的转变,强调政府为所有人服务,为一切对象服务”3。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实在的实践基础,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道路。于此同时,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调整也在逐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政府及时转换角色,增强学习能力,吸取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制度设计和安排时注意协调好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使政府职能的调整能够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其次,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和发展,公民素质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动力;再次,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为实现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定义

虽然对服务型政府的关注越来越多,但国内学者对服务型政府概念的界定并不统一。一些观点从政民关系角度出发,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4;一些观点从转变政府职能角度出发,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认为服务型政府是指政府以原来的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传输服务为要务,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尤其应该提供私人和社会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非排他性服务5

;一些观点从政府服务的性质、方式角度来理解,认为对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的政府而言,服务型政府应强调提供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地以自愿为基础6。还有一种观点从系统角度对服务型政府定义,认为它是一个由理念、体制和管理方式三个具有极强内在逻辑性的板块组成的整

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调整、职能变化、权责体系重构,而且必须对政府与外部关系做出重大调整7。

2005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会上一些学者提出,服务型政府的特质是:有限服务而非无限服务,平等服务而非差别服务,依法服务而非特别服务,积极服务而非消极服务。服务型政府的四大行为要素是“问政于民、决政于共、行政于和、监政于公”。也有学者提出,建构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是建设民选政府,核心是建设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关键是推进具体的制度建设。一些与会者还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治口号”层面,应该要通过政府改革和创新使之逐步制度化。实践表明,仅仅停留于提出新的政治口号而不立足于制度建设,结果只能是社会在新一轮的等待和期望之中错失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良机。从制度上讲,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建设民选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绩效政府8。

由于服务型政府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公仆身份的确认,它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它的职能基础是法治政府与责任政府,它的生命力在于公平性和公正性,因此,综上所述,本文将服务型政府定义为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为己任,具有公共信用并受到公民支持的公开透明、民主开放、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并以实现服务职能、承担服务责任的现代政府模式。

(3)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政府管理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力度也越来越大,积累了很多经验,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3.1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近年来,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省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初见成效。这些省份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合法性和实践性的要求,建立了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确立绩效目标、绩效责任,再造行政流程,开展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把治庸治懒治繁和自身建设能力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和作风转变,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3.2探索行政要素的优化组合。深圳市在十六大之后,积极探索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开、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科学有效方式,大部门制改革力度大,启动 法定机构试点改革,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的新型组织形式。四川各市县推进标准化政务服务建设,实现了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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