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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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
法)》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高通量测序技术已经广泛的应用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中,不同公司在不同的测序技术平台上开发了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目前尚无相关的标准对试剂盒的性能及使用进行规范。项目名称定为:“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标准起草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撰写。主要起草人:曲守方等。
2、工作过程
本标准于2018年3月形成工作组草案,2018年4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工作组草案讨论会,5月30日召开标准研讨会,针对工作组草案和验证方案进行了讨论。会后在2018年月至月组织企业对标准进行了验证,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1、标准制定的意义、原则
染色体非整倍体是指相对于人的正常的46条染色体而言,细胞中的某一条或几条染色体数目增加或减少,与婴幼儿期显著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新生儿中染色体异常的发病率为1/60,其中21三体(唐氏综合征)、18三体(爱德华氏综合征)和13三体(帕陶氏综合征)是三种最主要常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在新生儿中发病率分别为1/(600-800)、1/(3500-8000)和1/(7000-20000) 。临床上对胎儿这几种病变产前诊断方法主要是通过B超引导下的羊水穿刺,再将羊水细胞培养后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该技术检测结果准确,但所需时间长,检测过程中还可能导致羊水量骤减而造成胎儿宫内窘迫;另外羊水细胞不易培养,不便于大规模的产前普查。高通量测序的方法是通过检测孕妇外周静脉全血样本中的胎儿游离DNA,然后对测序信号的生物信息学分析,对21、18和13号染色体所属的DNA 片段数量进行统计,将统计的结果与大量正常样本构成的参考集合相比较,从而获得样品中所含的DNA 片段数量是否存在异常,从而实现对21、18和13三体综合征快速的产前辅助诊断。高通量测序技术在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中具有显著优势,不同公司进行了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开发,但是不同的技术平台及评价指标不统一。目前尚无相关的标准对试剂盒的性能及使用进行规范,对临床使用上的风险不易把控。
所以需要确认此类产品的技术评价指标,并研制制定其行业标准对试剂盒进行评估,行业标准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并统一产品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制定的标准应能反映我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的水平。制定标准时尽可能地做到简化、统一、协调、优化;既要考虑其先进性,也要考虑到实用性、可行性;既要符合国内外发展的需要,也要结合国内目前的实际状况。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命名和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参考文献、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A。本标准编制时遵守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确定的规则。本标准在相关技术指标的确定参考了相关文件以及目前市场上产品说明书和性能评估资料,并结合临床要求,确定了本标准。
2、本标准性能指标制定依据,对于有争议指标的处理及验证情况。
对现有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指标进行调研评估,考虑到不同测序平台与技术可能存在不同的结果评价指标,因此需要在这些指标中找到具有代表性的通用评价指标,才可以对不同测序平台的试剂盒检测结果进行规范性评判,以满足标准制定需要简化、统一的要求。目前已经建立高通量测序用外周血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和T13)国家参考品,用于低深度全基因组高通量测序法检测外周血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和T13)体外诊断试剂盒性能评价。经过研究与分析,选定符合的评价指标,包括建库质量、检测有效数据量控制、阳性参考品符合率、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检测限、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符合率、嵌合体参考品符合率、重复性等。
以上指标即作为本标准评定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的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形成前,对行标中以下问题进行了探讨:
1、范围中“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高深度目标片段测序法、SNP位点测序法和甲基化基因位点测序法等其他高通量测序法进行的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采用该类原理的产品可参考本标准的要求。”建议去掉“采用该类原理的产品可参考本标准的要求”,并且建议删掉“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符合率和嵌合体参考品符合率”中“注2采用高深度目标片段测序法、SNP位点测序等其他原理的检测试剂是否适用需进行验证”的描述。
2.完善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保证术语定义的全面性,术语定义要求有出处,和其他标准相同的定义建议引用并采用见**标准的形式表述。
3、“重复性:使用同一批次试剂盒进行三次重复实验,要求三次实验结果每次均满足5.4-5.8检测要求”,进一步征求重复性定义在本标准中的适用性,征求行业意见考虑为一致性指标。
4、“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符合率”中“注1:现批次的国家参考品的说明书中已经标注的技术指标为对国家参考品中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进行检测,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中18号染色体中20Mb以上微重复样本应全部检出T18,其余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检测结果不应为T21、T18、T13阳性。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的胎儿DNA浓度为10%。”胎儿DNA浓度应与检测限中5%和3.5%浓度检测限参考品保持一致。
经过验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收到相关意见后进行修改,并且在月份的研讨会上,专家给出意见,与会代表进行讨论。
三、主要实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目前国内外开展了高通量测序技术用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临床对该试剂盒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外都尚未有标准可供参考,无法对相应试剂盒的性能评价和使用进行规范。2014年我们已经建立高通量测序用外周血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和T13)国家参考品对试剂盒进行性能评价。因此建库质量、检测有效数据量控制、阳性参考品符合率、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检测限、微缺失微重复参考品符合率、嵌合体参考品符合率、重复性等指标成为通用指标。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因此中国食品检定研究院联合国内主要生产单位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目前国际上没有相关产品的官方标准。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无。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七、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或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
该标准申报时为强制性标准。同时由于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方法学的进步可能会带来相应产品技术指标的提高,制造商在制定产品标准的过程中应参考该标准,鼓励大家通过不断完善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
八、贯彻行业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建议在本行业标准发布后一年内进行宣贯,宣贯对象是企业、医学实验室、省市药局等相关部门。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