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街头诈骗犯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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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街头诈骗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廖锦屏衡山县公安局警令室民警
近年来,街头诈骗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五花八门的街头诈骗术层出不穷,骗子拙劣的行骗手段久用不衰,屡屡得手,已成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一、街头诈骗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所谓的街头诈骗,是指发生在街面或商业场所等地,针对不特定受害人所实施的以非法手段骗取群众钱财的诈骗活动。这类案件的最大特点就是作案人员与受害人互不相识,在某一街区路段“偶然”相遇,进而发生钱物关系并最终导致被害人上当受骗。常见街头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主动贴靠被害人,假装看病、算卦,以能给受害人消灾为名骗取钱财。今年以来,衡山县两路口一带先后发生诈骗案件十多起,犯罪分子利用人们对女人防范较弱的特点,实行男女搭配,先以女人与受害人进行搭讪,在得知受害人要去的地方后,立即过来一辆小轿车,车上的人假装向妇女和受害人问路,而要去的地方正好与受害人一致,然后以顺路或带路的方式请二人上车。上车后,车上的人千方百计给人看手相,看完后便断定对方有血光之灾,又说自己可以发功作法帮人消灾,方法非常简单,只要下车背对车子三百六十五步,不准回头,在地上拍一下再返回,就可以将灾难去掉。但身上不能带任何钱财,必须拿出来放到车上。妇女听了后非常相信,并且立即照做一遍,以此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当受害人将身上所带财物拿出来,下车走完步子回来,车子早已走了。犯罪分子十分猖狂,不仅骗取受害人身上所带财物,还骗取受害人的存折密码,将银行存款取走,被骗财物累计达二十余万元。
(二)以捡到钱包假装平分进行诈骗。诈骗分子用的是老手法,骗子利用的是一些人占便宜的心理。选择对象后,表演“丢钱捡钱”、“丢包捡包”的“小品”。钱包里厚厚的钱用牛皮筋捆扎,只有下面两张是真的中间的都是冥币。然后“拾者”以“见者有份”诱惑被害者,“失主”择机出现,以检查钱物为名强行查看同伙及受害人随身物品,骗取受害人钱财或银行卡账号、密码,并且迅速将银行卡进行调包,盗取受害人卡内存款。
(三)以出土的“金元宝”、“金佛”进行诈骗。骗子捧假的“金元宝”、“金佛”灾街头拦截单身独行的妇女或老人,向你讲述如何在建筑工地做工时挖出地下的这些宝藏,家中急等着用钱愿意低价出售这些东西,
并拿出自称一起挖出的“遗书”和从银行开具的“金子纯度鉴定证明”,向你讲述埋藏“宝物”的事情经过,这时,一名胸前挂“银行职工”恰好从你身旁走过,被诈骗分子拦住,“银行职工”在对“金元宝”等物进行认真的“鉴定”后,认为真货无疑,并当场邀约你一起把“宝物”买下转手即可发财,于是你便会把身上的现金和真金戒指、项链全部取下,并从银行取出巨额现金一起交给了诈骗分子,换回一堆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廉价工艺品。
除上述诈骗形式外,还有以“借手机”诈骗、假扮尼姑治病、“兑换”外币、打电话告诉你谁出事了打点钱过来,以及“短信中大奖”等诈骗形式。
二、街头诈骗的成因
(一)从社会层面来分析:街头诈骗案件增多,有其深刻得社会原因,如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社会风气不良,部分社会成员道德水准下降,社会分配不公贫富悬殊加大,人员财物大量流动,闲杂人员增多等等。
(二)从受害人方面来分析:虽然各种媒体上多次揭露过一些街头诈骗伎俩,但仍然有执迷不悟者上当受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害人缺乏科学文化知识,文化素质不高。街头诈骗案件的侵害目标大都是女性,尤其是以老年妇女为主,很多中老年人,接受的是“仁义礼智信”的传统教育,缺乏对现实社会的真切了解,心地善良而思想愚昧,犯罪分子看重中老年妇女警惕性不高,害怕家人受灾,迷信、贪便宜的弱点,而且人到了中年后,家中往往都有些积蓄,所以把侵害目标锁定到她们身上。所有的街头诈骗都是基于受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
(三)从犯罪嫌疑人方面分析:主要是充分利用受害人的这种贪财心理和愚昧无知,达到不劳而获、满足个人欲望之目的。他们作案的手段和特点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伙作案,分工配合。街头诈骗犯罪大多是团伙作案,一般为3至5人,多为同一个地区人员结合,部分成员有亲属关系,并且都能言善辩。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具有职业化犯罪的倾向。
二是精心策划,有较强的反侦查、反识别意识。犯罪分子在目标选择上一般都有一定的标准,按标准选择;对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居民小区、街道和市场、金融网点附近,以求事主方便提取现金;在时间上看,随意性比较大,但有的案件依然有规律可循,如“看病消灾”类案件多选择居民外出较为集中的上午10时左右。犯罪分子的作案流程事前都是经过精心设计,从开始接触事主的每一环、每一步,都为下一步作案和伪装掩饰做好了铺垫,然后通过各种道具或一系列同伙的登场表演,骗取事主的充分信任。
三是流窜作案。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越来越发达,造成了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增多。但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资料及案件线索的搜集。一般都集中在本地,除非遇上大要案件,各地公安机关的联系都很少,根本无
法做到互通信息,所以,对于大幅度跨地域、跨省作案的人员,就很难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坚持不在本地作案。
四是作案手段复杂多样化。街头诈骗犯罪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与其一整套的诈骗程序和行骗手段是密不可分的。作案过程环环紧扣,有序进行,尤其是在“台词”的设定上故弄玄虚或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诱惑受害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四)从警方的侦查进行分析:一方面,受害人在被骗过程中行动诡异,害怕别人知道,甚至包括自己的子女;发现被骗后又碍于颜面,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延迟报案。作案分子得手便溜,很少留下痕迹物证,这就给侦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有些办案人员认为这类案件与受害人自己有关,社会危害不大,不肯下大功夫开展侦查。于是,便造成破案率低,打击防控不力的局面。
三、打击街头诈骗犯罪的对策
侦办街头诈骗过程中的“四”难。一是查获难。街头诈骗多系惯犯,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大多又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持假身份证住宿、多人住宿舍登记一人、多次更换住宿地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易被抓获。二是处理难。诈骗团伙结成时,都要研究反侦查、反抓捕手段,又的还学习过相关法律知识,相互间订立攻守同盟,如有成员被抓,不得出卖同伙,如果被抓人员供出了同伙,回家甚至会被家人所鄙视,有的团伙还会找受害人私下协商,退换被骗财物,并进行威逼利诱,让其撤回报案。尤其是被抓后一声不吭,问什么都说不知道什么都不承认,街头诈骗易行成“一对一”的证据很难有旁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显的尤为重要,最后很多只能放人,刑拘的也要转治安处罚,导致侦查审讯难、扩大战果难、办案取证难。三是取证难。从受害人的结构看,多为中老年人,特别是中老年妇女,这一受害群体对犯罪嫌疑人描述不准确,不及时,甚至借口让人“昏迷”了这样的原因来回避办案人员的询问,一问三不知,让办案人员无从下手很难取得较为准确、全面的被害人陈述,难以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四是防范难。由于诈骗案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群众防范意识淡薄、警惕性不高、贪图小便宜、迷信思想严重所致,并且案犯诈骗手段也在不断翻新,所以很难从根本上杜绝。
针对街头诈骗犯罪发案多、侦办难的特点,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遏制和打击。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信息网等媒体,运用典型案例,广泛地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力度,以免上当受骗,从源头上防止街头诈骗案件地发生同时要在发现本辖区有这个苗头时做好预警性提示;同时还要教育群众,鼓励群众遇到此情况迅速拨打“110”为警方及时破案提供有利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