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总体规划2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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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总体规划(2002-2020年)

第一条潼南的发展要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入世贸组织、扩大内需三大发展机遇;利用好重庆市在西部地区独具的直辖效应、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三峡开发建设的三大契机;发挥好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旅游优势。根据近几年迅猛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对今后若干年内潼南大发展的预期,对潼南96总规进行修编,以进一步开拓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缓解人地矛盾,改善人居环境。

第二条本次规划是对1996年潼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原规划对当时潼南县城市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特点作出了较为正确的总结,对县城及周边城镇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原规划确定的限制旧城、开发新区的建设模式仍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原规划对县城的历史遗迹保护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但是原规划编制于重庆直辖之前,缺乏从市域角度对全县经济地位的分析认识,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要求对原总规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条本次总规修编的重点:

1.根据目前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城市规模。

2.进一步明确城市性质,突出城市的自身特点。

3.在研究县域城镇关系的基础上,注重外部交通条件对城市用地布局的影响,对城市发展方向作出科学合理地调整。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尊重自然和历史,创造宜人的人居环境。

5.重视城市防灾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5.《潼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6.《潼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相关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第五条规划期限

结合重庆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

1.近期:2002年——2005年;

2.中期:2006年——2010年;

3.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六条本规划由《潼南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纸及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法律效力。本规划具体由潼南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潼南县建设委员会是潼南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本规划进行管理。

第一章规划目标、城市性质及规模

第七条规划目标

到2020年把潼南县城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生活舒适、环境优美的富有山水园林特色的中等城市。

第八条城市性质潼南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庆市渝西经济走廊上的重要增长极,是以发展商贸、旅游、工业为主的,富有山水园林特色的中等城市。

第九条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05年12.5万人,其中,梓潼组团11.5万人,双江组团1万人;

中期:2010年16.9万人,其中,梓潼组团15.6万人,双江组团1.3万人;

远期:2020年22.5万人, 其中,梓潼组团20万人,双江组团2.5万人;

2.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11平方公里, 其中梓潼组团10平方公里,双江组团1平方公里;

中期(2010年):16.1平方公里, 其中梓潼组团14.8平方公里,双江组团1.3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22平方公里, 其中梓潼组团19.5平方公里,双江组团2.5平方公里;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梓潼组团和双江组团,并把位于江北郭家冲的铁路站场区域和桂林的无公害蔬菜基地一并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该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28Km2。东至江北城区的老寨子、大田湾,江南城区的水屋基、黎家湾、老爷坡、龙家沟一线,北靠康家桥、米家沟、庙沟、大中坝、小中坝、状元屋基、双江的李家湾,西以遂渝高速公路外500米范围为界。

第十一条规划城市建设区:

梓潼组团东至江北城区的雷打岩、徐家坡和江南城区的黄桷树坡、干坝子、仙岩洞、贾家坪;南至邓家湾;西至大佛寺;北至白庙子、干湾、马家湾。由城区周边的几条较大的冲沟界定建设区范围,规划城市建设区面积19.5平方公里。

双江组团东起柏木沟,北至涪江,西抵银龙寺、猪槽湾,南以遂渝高速公路外500米范围为界,规划城市建设区面积2.5平方公里。

第三章城市形态与功能布局

第九条控制城市规模,防止城市无序发展,充分利用山体、水面、冲沟等

自然地形地貌,划定规划城市建设区及外围生态保护区,将绿色楔入城市,形成结构清晰、定位鲜明、联系便捷的组团式城市。

第十条潼南县城按其地理位置和结构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梓潼组团和双江组团。其中,梓潼组团用地结构由“一环、一带、三片区”组成。“一环”即外围生态保护区;“一带”即以涪江及两岸湿地及防护绿化为主的绿色生态走廊;由“一环”、“一带”将城市界定为三个片区,即旧城片区、江北片区、凉风垭-哨楼片区。

第十一条城市外围生态保护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是包括河流、冲沟、丘陵、农地组成的,有相当宽度的复合生态系统,以蔬菜基地、林地为主,是城市的郊区。

第十二条以涪江及两岸湿地及防护绿化为主的绿色生态走廊;面积6平方公里,包括涪江两岸100-200米范围内的河流、滩涂湿地及岸线绿化。

第十三条旧城片区规划建设区面积约3.9km2,人口5.5万人。该片区是潼南县的商业中心,城市建设以旧城改造为主,不宜进行大拆大建,并严格控制城市向旧城区以南的发展规模。

第十四条江北片区规划建设区面积约8.83km2,人口7.2万人,是潼南县新的政治、文化中心及商业副中心,是城市的重要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凉风垭-哨楼片区规划建成区面积约6.77km2,人口7.3万人。该组团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集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信息、交通、生活为一体的综合经济园区;在该组团内建设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园区。

第十九条双江组团规划建设区面积约2.5km2,人口2.5万人,是以发展旅游、商贸、轻工机械为主的旅游组团。规划形成以旧城为中心,各组团密切联系的组团式布局结构。新城建设应脱开老城,跳过碉楼堡、金龙寺,向高速路接口方向发展,严格控制长滩子、三星堡地区,保护老镇及其周边环境。

第二十条梓潼组团以北的郭家冲地区为潼南火车站及附属设施用地,规划面积 1.5km2。严格控制火车站与县城之间的用地,主干道两侧20米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

第四章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规划

潼南县城梓潼组团的居住区分为旧城居住区、凉风垭居住区、哨楼居住区、城北居住区等四个片区。居住区建设应控制旧城改造的强度,加强新区开发的力度。旧城区的改造要着重功能的完善,加快危旧房改造,疏散部分居住人口,降低建筑密度,留出足够的绿化用地及公共活动空间,注重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新区开发应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保证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至2005年,城市居住用地达到257.2公顷,至2020年,达到525.82公顷。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居住区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如中学、小学、农贸市场等。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均应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合理布局、先建后拆”的原则。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用地,加强对现有学校用地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学校用地,禁止将现有学校教学用地挪作非教学用途。

第二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的原则是净化旧城的功能性质,将行政办公用地置换出旧城,突显旧城的商业特色;并在江北城区建设相对集中的行政中心,在对外交通便利的地区布置专业批发市场。

第二十三条行政办公用地

逐步迁出旧城的行政办公用地,在江北城区建设潼南县新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原址可根据建设需要置换为其它功能用地,用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至2005年,城市行政办公用地达到38.28公顷,至2020年,达到60.2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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