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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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注:

1.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不含设备价格。

2.工程结算、决算的审核,也可根据减(增)金额1-3%(即按核减或核增后工程造价总额减去送审价的绝对值为基数)收费。不可将核减和核增额分开计算,分别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也不可重复按上述标准收费。

3.工程预算、标底、结算、决算的审核如果只需对部分工程量进行审核,按其实际审核工程量收取费用。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如:某土建工程造价5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预算咨询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6‰=3万元; (1000-500)万元*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2.5‰=10万元;

(合计收费:3+2.25+10=15.25万元)

编制说明:

本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参考湖南和江西收费标准和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

核工程量收取费用。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如:某土建工程造价5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预算咨询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6‰=3万元; (1000-500)万元*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2.5‰=10万元;

(合计收费:3+2.25+10=15.25万元)

编制说明:

本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参考湖南和江西收费标准和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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