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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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及处理流程

一、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已在社会保险局购买工伤保险;

二、工伤申报流程如下:

事故伤害报

2.1发生工伤事故,员工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汇报;

2.2工伤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马上安排受伤员工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向人力资源部经理提交工伤备案;

2.3人力资源部经理通知保险办理专员进入工伤申报流程,同时向管理中心总监汇报

2.4管理中心总监视工伤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向总经理汇报;

2.5人力资源部保险办理专员接到工伤报案后,立即分发工伤所印制的《事故伤害报告表》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给工伤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按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于12小时内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上报工伤所进行初次备案;

2.6人力资源部按工伤申报相关流程于1个月内收集所有资料向工伤所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3.1员工于在职期间发生任何事故伤害,必须先按以上流程进行申报;

3.2凡出现事故伤害未按以上流程进行申报,导致逾期无法申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会提请管理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3.3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伤害,在完成以上处理流程后将提请管理中心进行问责处理;

3.4受伤员工如不按附件中就医须知中规定程序就医,导致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工伤所报销规定而无法报销,后果由受伤员工自行承担。

附件:工伤参保人员就医须知及公司工伤定点医院名录。

参保职工就医须知

一、就医

参保职工就医必须到本区定点医院

用药必须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物

(一) 门诊:

1、就医时须使用《工伤保险职工专用病历》,要求医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

方、正规收据、结算单、诊断证明等;

2、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

记录(加盖鲜章)。

(二) 住院:

1、参保职工住院必须在3日内到该医院医保科登记填写《工伤职工住院申请表》

并交工伤保险所;

2、出院时除需保留上述门诊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总清单、住

院病案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所有的检查报告、手术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

3、住院每超过30天的还应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殊情况申请表》并报工伤所

备案。

(三) 转院

1、因医院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往市内定点医院的参保职工,必须在转院前

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工伤保险所,经市工伤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转院;

2、特殊原因不能当天报表的必须先电话通知工伤保险所,由我所报市工伤中心

统一安排后才能转院,并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

(四) 特殊用药

1、单价100元以上的贵重药品必须先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种项目(药品)

审批表》向我所申报,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2、带药量门诊最多不能超过10天、出院最多不能超过30天的用药量。

3、超目录用药只限于抢救使用。

(五) 特殊检查

1、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八种特殊检查(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CT和ECT、

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介入放射检查治疗、电子内窥镜检查、高压氧舱治疗)以及1000元以上的单项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500元以上

的特殊材料,必须先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种项目(药品)审批表》向我

所申报,经我所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抢救危重病人时可在三天内补报)。二、 定点医院

北碚区内定点医院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北碚区嘉陵村69号 68203424

天府矿务局职工医院北碚区天府镇沙坝48号 68300534

北碚区中医院北碚区碚峡路93号 68355127

北碚蔡家中心医院北碚蔡家镇正街40号 68110070

北碚水土医院北碚水土解放路53号 68230293

北碚区红十字医院北碚区澄江镇运河路20号 68226954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医院北碚区柳荫镇柳江街1号 68236295

6905厂职工医院北碚区歇马盐井坝 68348191

北碚区第二人民医院北碚歇马东路9号 68247018 注:上述定点医院不包括其对外承包的医疗科室及分支机构

北碚区工伤保险市级转诊医院

单位地址电话

解放军林园医院(手足外科)沙坪坝区林园 65550940 重庆市长城医院(手足外科)高新区渝州路79号 68588018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烧、烫

巴南区李家沱 62857510 伤科)

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令89012377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骨科、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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