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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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及处理流程
一、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已在社会保险局购买工伤保险;
二、工伤申报流程如下:
事故伤害报
2.1发生工伤事故,员工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汇报;
2.2工伤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马上安排受伤员工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向人力资源部经理提交工伤备案;
2.3人力资源部经理通知保险办理专员进入工伤申报流程,同时向管理中心总监汇报
2.4管理中心总监视工伤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向总经理汇报;
2.5人力资源部保险办理专员接到工伤报案后,立即分发工伤所印制的《事故伤害报告表》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给工伤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按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于12小时内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上报工伤所进行初次备案;
2.6人力资源部按工伤申报相关流程于1个月内收集所有资料向工伤所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3.1员工于在职期间发生任何事故伤害,必须先按以上流程进行申报;
3.2凡出现事故伤害未按以上流程进行申报,导致逾期无法申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会提请管理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3.3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伤害,在完成以上处理流程后将提请管理中心进行问责处理;
3.4受伤员工如不按附件中就医须知中规定程序就医,导致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工伤所报销规定而无法报销,后果由受伤员工自行承担。
附件:工伤参保人员就医须知及公司工伤定点医院名录。
参保职工就医须知
一、就医
参保职工就医必须到本区定点医院
用药必须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物
(一) 门诊:
1、就医时须使用《工伤保险职工专用病历》,要求医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
方、正规收据、结算单、诊断证明等;
2、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
记录(加盖鲜章)。
(二) 住院:
1、参保职工住院必须在3日内到该医院医保科登记填写《工伤职工住院申请表》
并交工伤保险所;
2、出院时除需保留上述门诊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总清单、住
院病案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所有的检查报告、手术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
3、住院每超过30天的还应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殊情况申请表》并报工伤所
备案。
(三) 转院
1、因医院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往市内定点医院的参保职工,必须在转院前
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工伤保险所,经市工伤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转院;
2、特殊原因不能当天报表的必须先电话通知工伤保险所,由我所报市工伤中心
统一安排后才能转院,并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
(四) 特殊用药
1、单价100元以上的贵重药品必须先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种项目(药品)
审批表》向我所申报,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2、带药量门诊最多不能超过10天、出院最多不能超过30天的用药量。
3、超目录用药只限于抢救使用。
(五) 特殊检查
1、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八种特殊检查(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CT和ECT、
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介入放射检查治疗、电子内窥镜检查、高压氧舱治疗)以及1000元以上的单项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500元以上
的特殊材料,必须先填写《重庆市工伤医疗特种项目(药品)审批表》向我
所申报,经我所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抢救危重病人时可在三天内补报)。二、 定点医院
北碚区内定点医院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北碚区嘉陵村69号 68203424
天府矿务局职工医院北碚区天府镇沙坝48号 68300534
北碚区中医院北碚区碚峡路93号 68355127
北碚蔡家中心医院北碚蔡家镇正街40号 68110070
北碚水土医院北碚水土解放路53号 68230293
北碚区红十字医院北碚区澄江镇运河路20号 68226954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医院北碚区柳荫镇柳江街1号 68236295
6905厂职工医院北碚区歇马盐井坝 68348191
北碚区第二人民医院北碚歇马东路9号 68247018 注:上述定点医院不包括其对外承包的医疗科室及分支机构
北碚区工伤保险市级转诊医院
单位地址电话
解放军林园医院(手足外科)沙坪坝区林园 65550940 重庆市长城医院(手足外科)高新区渝州路79号 68588018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烧、烫
巴南区李家沱 62857510 伤科)
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令89012377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骨科、五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