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解

41326068 刘志周四下午89节

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保证的.

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本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不断地进一步加以完善.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对加强立法,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的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八届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50多件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认真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作为实施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工作监督的制度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选举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1995年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为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1991年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代表法的实施,对于保证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进一步完善民主程序,加强人大组织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根据宪法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制定和修改了有关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各项制度. 在农村和城市进一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经过十多年的实践,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正式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亿万农民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基层群众自治.198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了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三、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时地修改宪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做了修改. 在宪法的序言中,增加规定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增加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比较集中、完善地表述了党的基本路线.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宪法第六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规定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重大的保障作用.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有法律作保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近十多年来,我国在民商和经济方面的立法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为了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振兴和发展,为了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国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去年,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适时完成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批准程序.同时,认真履行我国承担的义务和承诺,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在世贸组织规则的框架内维护我国利益,保护我国的产业安全,国务院制定了保障措施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

五、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现在,我国已经有现行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通过的现行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可以说,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六、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新的进展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能够得到正确执行的基本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1年、1996年和2001年,通过了三个在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三个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江泽民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法律.中央政治局先后举办了12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 十多年来,通过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增强了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提高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了专业法的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经验是:

第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我们党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对国家事务的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国家权力机关变成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和国家意志.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实现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

第二,坚定不移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是一致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根本着眼点是为了保证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联系人民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以法治为保障,推进民主政治,发展政治文明.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治国理政的法治水平.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征程中,我们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立法、监督、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