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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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发[2008]3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15

【实施日期】2008.01.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政发〔2008〕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安全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安全生产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安全发展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和深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科学

发展,实现安全发展,增强执政能力建设,解决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把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奥帆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2.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政府部门是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者,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加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及办法,将年度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企业。政府、部门、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倡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引导企业对政府、社会、公众、职工作出安全承诺,并制定践行承诺的保证措施,认真组织实践,督促企业把承诺转变成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操作人员,形成无缝隙的责任管理网络。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政府、部门、企业的政绩、业绩、绩效、年薪、奖金以及干部使用等挂钩,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坚持“一票否决”,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障安全生产。健全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执行。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改造、更新力度,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坚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保证企业达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对达标考核的范围和目标作适当调整,重点抓好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取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年内全部达标,力争规模以上企业明年年底前全部达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至5年内达标。 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引入安全生产质量评估体系,将企业依照生产规模、危险源状况、生产危险性等不同指标进行量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情况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成A、B、C三类,对确定为C 类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跟踪督查,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

8.进一步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资源整合互促、持续长效推进和组织考核激励等三项创建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区(市)-青岛市-国家(或世界卫生组织WHO)”三级梯次创建体系,形成全市创建“安全社区”规模化效应,提高全市人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为建设平安青岛、和谐青岛奠定安全基础。

9.加强应急管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政府资源、信息、智力优势,落实资金和编制,力争年内建成市、区(市)两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尽快形成硬件基本保障、软件有效运行、动态实时监控、救援及时到位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指挥中心的区域协调作用,完善应急救援功能,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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