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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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门主要是指关系教学、科研和教职员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财务科、档案室、电教室、教学设备集中的科室、配电室等部门。

1.对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要立即调离或撤换。

2.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的要求。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4.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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