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师商品销售合作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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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师商品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销售商):广州素色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设计师):
为更好的推广、宣传和销售乙方设计作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乙方在互联网上的个人形象推广及产品销售。
2、甲方负责搭建和运营网络销售平台和线下实体店。
3、乙方负责提供设计样衣及货品。
第二条销售区域
销售区域为互联网所覆盖国家和地区,销售范围为甲方网络销售平台(包括线下实体店)。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年。
合作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半年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协议期限为2年。
第四条合作模式
互联网销售:
1、乙方提供服装现货供甲方进行销售,根据乙方市场定位与服装成本,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最终零售价。
2、乙方如果提供服装现货有困难的,则提供样衣,甲方协助争取定单,相关生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利润分成模式:
a、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包装费用(不包括特殊包装),客服、运营、网页平面、推广费用、仓储费。
b、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成衣成本、拍摄及模特费用、数据包完善、快递费用、运输费用。
c、利润分成的处理为:乙方委托甲方销售,甲方有权收取30%作为甲方利润,其余归乙方;乙方需提供17%专用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甲方收到后发票后三日内与乙方结账。
d、结算方式为:按自然月结算,每月15号结算前月1日至30日的销售所得,以此类推。
e、甲方每月提供给乙方实际销售的服装数量及库存数量,乙方如有特殊返货要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品需保证原创性和限量产品的真实性;销售所产生的退货和库存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根据甲方销售需求,向甲方提供产品描述及生活状态的文字或图片描述,并确保产品面料成分描述与实物产品一致,并确保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质检检验合格。
6、乙方须保证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如销售时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由乙方自行承担。
线下实体店:销售扣率为销售额的40%。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网络上销售须以设计师个人名义进行。
2、在合作期限内,甲方需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上货计划及市场销售策略,积极拓展市场,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和推广。实现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3、甲方应随时向乙方反映在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用户需求情况及相关的后台数据信息。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解除合约。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三日内结款,若甲方不按时结款,每日赔付结款额的万分之一。
6、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经济利益。
二、乙方
1、乙方须保证所供产品的原创性。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其他相同或类似模式的商业合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他渠道销售的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平台售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10万元人民币。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资料,如因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资料和实际产品不符,以及产品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标准);所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赔偿实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商议确定的货品计划提供货品,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货品供应迟延的,则甲方有权在规定的赔付额度内向乙方全额追偿,乙方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为该批迟延货品销售总价的30%,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利润中直接扣除。
4、乙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经济利益。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合作期限内,如甲乙双方变更合作模式的,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再在互联网店或线下实体店进行产品销售业务;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保证与承诺不真实。
三、本协议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本协议在下列任一情况下终止,一方需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1、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2、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合作期限内及合作期限终止后半年内,如有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机密,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广州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