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山西煤炭产业发展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山西煤炭产业发展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摘要本文以山西煤炭产业为研究对象,分别讨论了煤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各种影响,以自然辨证法的理论为基础研究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提出了山西煤炭产业的发展方向,为煤炭产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山西煤矿,环境问题,发展方向
引言
19世纪以来,由于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断加深,在认识和了解自然的同时人类不断的对自然进行改造以适应人类的生活需求。但是随着人类对自然改造力度的加大,目前全球的生态环境已经无法承受这种无休止的掠夺,各种各样的认为灾害不断出现,这使人类措手不及。如今人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获取资源的同时,对自然的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
本文将以山西煤炭产业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分别讨论煤矿对周边生态环境问题的各种影响,进而提出煤炭产业的发展方向,为煤炭产业转型提供一点建议。
1 人与自然的关系
恩格斯说过:类要真正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必须认识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行事。这也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人和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人和自然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就像鱼和水,没有水鱼就无法生存下去,而水里没有了鱼那水也就没有了生机,失去的它原有的意义。因而人不能离开自然独自存在,自然也只有在人的作用下才有意义。人来源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要生存就一定要依靠自然,需要不断的从大自然获取资源,进行必要的物质和能量交换。这种交换就意味着人类或多或少的要对自然产生影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的活动力度不断加大,对自然的影响也越来越强,自然原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此时,自然和人类便处于一种相互否定的关系中,人类要不断的改变自然,而自然又力求恢复原来的平衡,如果这种矛盾被激化到不可调和,那就会出现不可挽回的灾难,人类将受到自然无情的报复。
因此,人类要实现长久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自然的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山西煤矿的生态环境问题
2.1水污染现状
煤炭开采对谁的污染主要有两个方面:1.副产品直接污染水源。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生产生活用水没有经过回收处理直接排放,尤其是生产用水中含有大量的S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渗透进入地下水或者排入周边河流,对周围水资源影响巨大。2.破坏地下水层。煤矿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漏水防护,矿区受到雨淋后渗入污染地下水;煤层的开采导致地层出现裂缝,地下水位严重下降。
2.2大气污染现状
煤矿一般配套的设备是锅炉、热风炉、储煤场和运输机械,这些设备产生的烟尘是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尤其是有的煤矿中锅炉、热风炉等设备没有脱硫装置,而且部分乡镇
企业使用的燃料为高硫煤,故SO2排放严重超标。其次,储煤场为露天煤场,如果没有挡风设备,在大风天会产生大量煤尘对附加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产生了不必要的浪费。
2.3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
煤矿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煤矸石、炉渣等。煤矿的此类废弃物排放量较大,且未经过无害化处理乱堆乱放,或随意倾倒混有煤矸石的炉渣。这样不紧占用大量土地而且煤矸石中含重金属等一系列有害物质,胡乱堆放会对土地造成极大的污染。
2.4地质灾害现状
由于煤矿的过度开采,山体的平衡遭到破坏,且长时间受到雨水的冲刷导致山体滑坡,有的地区甚至出现滑坡掩埋住房的问题。
2.5土地性质改变
由于煤矿大多处于地底深处,大面积的开采必然会破坏地底结构,进而出现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沉陷、土壤肥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矿区周边的地表植被遭到破坏,无法成为正常的农耕用地和城市用地,甚至没有植被的附着,最终出现土地沙化这种不可逆的严重后果。
3 山西煤炭产业发展方向
3.1科学进行矿区生态恢复
生态恢复的主要对象是矿区废弃地、地表沉陷和裂缝、滑坡、矸石沟以及土壤侵蚀加剧区。矿区废弃地造成生态破坏的根源是土壤因子的改变,因此土壤整治是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最
重要的环节之一,方法主要有客土覆盖、化学修复两种。土壤整治后要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和需要选择适宜的植物。而矿区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只考虑土壤、植被的恢复是不够的,还需要恢复废弃地的微生物群落,完善生态系统的功能。另外,在废弃地生态恢复中若能引进一些有益的土壤动物如蚯蚓,将使重建的系统功能更加完善,加快生态恢复的进程。对于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根据急重缓轻的原则进行治理。地表沉陷和裂缝多采取平整式土地复垦法,即用机械将地面平整后作为林地或耕地。要注意生产矿山应采用减轻地表沉陷的开采技术和推广使用充填采矿工艺;正在开采矿山地面塌陷应边开采、边修复;生产煤矿的井田范围内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处理。
3.2完善监管制度
完善乡镇煤矿的生态环境准入与准出制度,对于在产煤矿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评价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实行年度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对于新建、扩建煤矿要求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要与生产设施做到“三同时”;对于退役煤矿应提交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环境治理的评估规划、方案,生态环境治理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役手续。对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行为应依法律严惩,对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和巨额经济损失的,必须禁采、限采或采取有效保护和防范措施,依法促使煤炭企业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贯穿于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加工、转化的全过程。作为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事前监管,弱化事后处罚。在管理体制方面,土地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等相关行政执法管理单位应积极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权责、利等问题,齐抓共管[1-4]。
3.3建设健全的废料处理系统
对矿井废水、废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的过滤处理程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产生的煤矸石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根据其成分和性质来推测本矿的矸石性质,利用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将不同的煤矸石用作建材、地基等。对于无法利用的煤矸石选择用作填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