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主要税制

中国古代主要税制
中国古代主要税制

中国古代主要税制介绍

井田制

井田制是西周时的土地制度。国家在修筑水渠和道路时把土地划分为许多“井”字形方块,故称为井田。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亦即属于周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各级贵族,让他们世代享用。他们只有享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不准转让和买卖。为了充分发挥地力,并规定了定期“换土易居”的分配制度。西周的井田制根据剥削对象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区划,一种是“十夫有沟”,即国中平民的份地。其收入要上缴国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以充军赋。另一种是“九夫为井”,即国家将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获全部缴给领主。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我国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初税亩

初税亩是我国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制度,改行“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井田之外的私田,从此也开始纳税。这是三代以来第一次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是个很大的变化。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制转化的开端。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干脆废除国君对贵族(卿大夫)分封、赏赐食邑的制度,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

编户齐民

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平民。两汉对百姓的管理,由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的编户制度。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居延汉简》曾记载编户齐民户籍情况,如户主徐宗:“居延西道里徐宗,年50,妻1人。男同产2人,妇同产2人。宅一区值3000。田50亩值5000。用牛2值5000。”

秦献公十年,实行“为户籍相伍”的措施,打散了国野制的区分,把个体小农按五家为一伍的编制,编入国家的户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的“民”,即所称的“编户齐民”。编入国家的户籍,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控制。“齐民”即所有的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地位平等的(即“齐”)。

秦也有

租庸调制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如“租”,这种按田以农作物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自夏朝以来早已有之。而“调”这种以手工业品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与东周时代的“布缕之征”属于同一类。“调”的名称,较早曾见于东汉明帝的诏令之中。到了东汉末年,曹操便正式普遍征收了户调。当时调的负担是每户绢2匹,绵2斤。至于代役租形式的“庸”,周期已有原始力役形式的开端,至唐始改为实物征课。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是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宋朝积贫积弱,屡遭侵略。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需要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

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轻了一些负担,而拥有土地多者则要多交税,非常符合公平税负原则。因此,马克思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甚至有现代学者评论说:青苗法、方田均税法是具有近代国家资本主义特点的法令。

市易法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又称“一条编法”,是明代中期的赋税制度。明初的赋役制度是将赋和役分别征收,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②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③“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出现的一次重大的赋税制度的改革。清初的赋役制度承袭明代的一条鞭法。但实行的不够彻底和普遍,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随着土地兼并的进一步发展,穷丁、无地之丁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农民畏惧丁税流亡迁徙、隐匿户口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明末清初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丁随地派、均丁于地”的赋役改革。后来清廷也开始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基本上分为两步: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税。由于丁银额数固定化,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这样既减少贫民逃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

为日后的“摊丁入亩”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二步即实行地丁合一。这种办法先在康熙55年(1716年)在广东、四川等省试行。这些省份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统一的“地丁钱银”,此后在一些地区逐渐推广。雍正皇帝继续并完成了康熙皇帝开始的赋役制度改革。雍正元年即1723年,雍正帝下令以雍正二年为始,在各省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实行也比较彻底。它最终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役一元化。自改革后,原来独立的丁税已不存在,丁随地起,田多丁税多,田少丁税少,无田无丁税,从而调整了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消除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的税负不公状况。

募役法

1.内容及背景

募役法是熙宁四年(1071年)宋神宗在位期间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法令。在中国古代自秦朝始,农民每年都要服徭役。而募役法的颁布使得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役。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

宋朝的募役法是在唐朝的基础上制定的。将唐朝的赋役制度“租庸调制”中“调”的限定由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改为了直接收钱。

此项制度为王安石变法中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需要指出的是,此法令使得原本拥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阶级也不得不交钱,这直接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为日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2。史书记载

志第一三十食货上五(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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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法役出于民,州县皆有常数。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京百司补吏,须不碍役乃听。

建隆中,诏文武官、内诸司、台省、寺监、诸军、诸使,不得占州县课役户,州县不得役道路居民为递夫。后又诏诸州职官不得私占役户供课。京西转运使程能请定诸州户为九等,著于籍,上四等量轻重给役,余五等免之,后有贫富,随时升降。诏加裁定。淳化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自余众役,多调厢军。大中祥符五年,提点刑狱府界段惟几发中牟县夫二百修马监仓。群牧制置使代以厩卒,因下诏禁之。惟诏令有大兴作而后调丁夫。然役有轻重劳佚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承平既久,奸伪滋生。命官、形势占田无限,皆得复役,衙前将吏得免里正、户长;而应役之户,困于繁数,伪为券售田于形势之家,假佃户之名,以避徭役。乾兴初,始立限田法,形势敢挟他户田者听人告,子所挟田三之一。

时州县既广,徭役益众,太常博士范讽知广济军,因言:“军地方四十里,户口不及一县,而徭差与诸郡等,愿复为县。”转运司执不可,因诏裁捐役人。自是数下诏书,督州县长吏与转运使议蠲冗役,以宽民力。又令州县录丁产及所产役使,前期揭示,不实者民得自言。役之重者,自里正、乡户为衙前,主典府库或辇运官物,往往破产。景祐中,稍欲宽其法,乃命募人充役。初,官八品以下死者,子孙役同编户;至是,诏特蠲之。民避役者,或窜名浮图籍,号为出家,赵州至千余人,诏出家者须落发为僧,乃听免役。禁诸县非捕盗毋擅役壮丁。庆历中,令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裁捐役人,即给使不足,益以厢兵。既而诏诸路转运司条析州县差徭赋敛之数,委二府大臣裁减,科役不均,以乡村、坊郭户均差。时范仲淹执政,谓天下县多,故役蕃而民瘠,首废河南诸县,欲以次及他州。当时以为非,未几悉复。王逵为荆湖转运使,率民输钱免役,得缗钱三十万,进为羡余,蒙诏奖。繇是他路竞为掊克以市恩。皇祐中,诏州县里正、押司、录事既代而令输钱免役者,论如违制律。又禁役乡户为长名衙前。

初,知并州韩琦上疏曰:“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苟免沟壑之患。每乡被差疏密,与赀力高下不均。假有一县甲乙二乡,甲乡第一等户十五户,计赀为钱三百万,乙乡第一等户五户,计赀为钱五十万;番休递役,即甲乡十五年一周,乙乡五年一周。富者休息有余,贫者败亡相继,岂朝廷为民父母意乎?请罢里正衙前,命转运司以州军见役人数为额,令、佐视五等簿,通一县计之,籍皆在第一等,选赀最高者一户为乡户衙前,后差人放此。即甲县户少而役蕃,听差乙县户多石役简者。簿书未尽实,听换取他户。里正主督租赋,请以户长代之,二年一易。”下其议京畿、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转运司度利害,皆以为便。而知制诰韩绛、蔡襄极论江南、福建里正衙前之弊,绛请行乡户五则之法,襄请以产钱多少定役重轻。至和中,命绛、襄与三司置司参定,继遣尚书都官员外郎吴几复趋江东,殿中丞蔡禀趋江西,与长吏、转运使议可否。因请行五则法,凡差乡户衙前,视赀产多寡置籍,分为五则,又第其役轻重放此。假有第一等重役十,当役十人,列第一等户百;第二等重役五,当役五人,列第二等户五十,以备十番役使。藏其籍通判治所,遇差人,长吏以下同按视之,转运使、提点刑狱察其违慢。遂更著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颁焉。

自罢里正衙前,民稍休息。又诏诸路转运司、开封府界访衙前之役有重为害者条奏之;能件悉便利、大去劳弊者议赏。置宽恤民力司,遣使四出。自是州县力役多所裁损,凡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二人。

治平四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间因水旱,颇致流离,殆州郡差役之法甚烦,其诏中外臣庶条陈利害以闻。”先是,三司使韩绛言:“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曰‘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遂自缢而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等者。田归官户不役之家,而役并于同等见存之户。望博访利害,集议裁定,使力役无偏重之寄。”役法更议始此。

熙宁元年,知谏院吴充言:“今乡役之中,衙前为重。民间规避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故近年上户浸少,中下户浸多,役使频仍,生资不给,则转为工商,不得已而为盗贼。宜早定乡役利害,以时施行。”后帝阅内藏库奏,有衙前越千里输金七钱,库吏邀乞,逾年不得还者。帝重伤之,乃诏制置条例司讲立役法。二年,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

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今遂欲两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不问户之高低,例使出钱,上户则便,下户实难。”辙以议不合罢。

条例司言:“使民出钱雇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愿以条目遣官分行天下,博尽众议。”于是条谕诸路曰:“衙前既用重难分数,凡买扑酒税坊场,旧以酬衙前者,从官自卖,以其钱同役钱随分数给之。其厢镇场务之类,旧酬奖衙前、不可令民买占者,即用旧定分数为投名衙前酬奖。如部水陆运及领仓驿、场务、公使库之类,其旧烦扰且使陪备者,今当省使毋费。承符、散从官等旧若重役偿欠者,今当改法除弊,庶使无困。凡有产业物力而旧无役者,今当出钱以助役。”久之,司农寺言:“今立役条,所宽优者,皆村乡朴蠢不能自达之穷氓;所裁取者,乃仕宦兼并能致人言之豪右。若经制一定,则衙司县吏无以施诛求巧舞之奸,故新法之行尤所不便。欲先自一两州为始,候其成就,即令诸州军仿视施行,若实便百姓,当特奖之。”诏可。

于是提点府界公事赵子几奏上府界所在条目,下之司农,诏判寺邓绾、曾布更议之。绾、布言:“畿内乡户,计产业若家资之贫富,上下分为五等。岁以夏秋随等输钱,乡户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两县有产业者,上等各随县,中等并一县输。析居者随所析而定、降其等。若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减半输。皆用其钱募三等以上税户代役,随役重轻制禄。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有奇,岁输钱万二千九百缗。以万二百为禄,赢其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阁,他县仿此。”然输钱计等高下,而户等著籍,昔缘巧避失实。乃诏责郡县,坊郭三年,乡村五年,农隙集众,稽其物产,考其贫富,察其诈伪,为之升降;若故为高下者,以违制论。

募法:三人相任,衙前仍供物产为抵;弓手试武艺,典吏试书计;以三年或二年乃更。为法既具,揭示一月,民无异辞,著为令。令下,募者执役,被差者得散去。开封一府罢衙前八百三十人,畿县乡役数千,遂颁其法于天下。

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轻不一,民贫富不等,从所便为法。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其坊郭等第户及未成丁、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旧无色役而出钱者,名助役钱。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数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阁,虽增毋得过二分,谓之免役宽剩钱。

三年,命集贤校理吕惠卿同判司农寺,已而林旦、曾布相继典主其事。四年,罢许州衙前干公使库,以军校主之,月给食钱三千。后行于诸路,人皆便之。

两浙提点刑狱王庭光、提举常平张靓率民助役钱至七十万。薛向为帝言,帝问王安石,安石曰:“提举官据数取之,朝廷以恩惠科减,于体为顺。”御史中丞杨绘亦言:“靓等科配民输钱,多者一户至三百千,乞少裁损,以安民心。”五月,东明县民数百诣开封府诉超升等第,不受,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以相府不知;诉之御史台,台不受诉,谕令散去。杨绘又言:“司农寺不用旧则,自据户数创立助役钱等第,下县令著之籍,如酸枣县升户等皆失实。”帝乃命提点司究所从升降,仍严升降之法,畿民不愿输钱免役,县按所当供役岁月,如期役之,与免输钱。先是,帝既知东明事,及闻绘言,两降手敕问王安石曰:“酸枣既有自下户升入上户,则四等有免输役钱之名,而无其实。”安石力言尝取诸县新旧籍对覆升降,闻外间扇摇役法者,谓输多必有赢余,若群诉必可免,彼既聚众侥幸,苟受其诉,与免输钱,当仍役之。帝乃尽用其言。

中书孙迪、张景温体量不愿出钱之民,欲困以重役,杨绘复论之。而监察御史刘挚谓:“昨者团结保甲,民方惊扰,又作法使人均出缗钱,非时升降户等,期会急迫,人情惶骇。”因陈新法十害,其要曰:“上户常少,中下户常多,故旧法上户之役类皆数而重,下户之役率常简而轻;今不问上下户,概视物力以差出钱,故上户以为幸,而下户苦之。岁有丰凶,而役人有定数,助钱岁不可阙,则是赋税有时减阁,而助钱更无蠲损也。役人必用乡户,为其有常产则自重,今既招雇,恐止得浮浪奸伪之人,则帑庾、场务、纲运不惟不能典干,窃恐不胜其盗用而冒法者众;至于弓手、耆、壮、承符、散从、手力、胥史之类,恐遇寇则有纵逸,因事辄为搔扰也。司农新法,衙前不差乡户,其旧尝愿为长名者,听仍其旧,却用官自召卖酒税坊场并州县坊郭人户助役钱数,酬其重难,惟此一法,有若可行;然坊郭十等户,缓急科率,郡县赖之,难更使之均出助钱。乞诏有司,若坊场钱可足衙前雇直,则详究条目,徐行而观之。”帝因安石进呈役钱文字,谓之曰:“民供税敛已重,坊郭及官户等不须减,税户升等事更与少裁之。”安石曰:“朝廷制法,当断以义,岂须规规恤浅近之人议论耶?”

于是提点赵子几怒知东明县贾蕃不能禁遏县民来讼,杂摭他事致蕃于理。又使子几自鞫之。杨绘谓是希安石意指,而致县令于罪也。即疏辨之曰:“子几若劾蕃五月十日前事,臣固无言;若所劾后乎此日,是以威胁令佐使民不得赴诉,得为便乎?”又言:“助役之利一,而难行有五。请先言其利:假如民田有一家而百顷者,亦有户才三

顷者,其等乃俱在第一,以百顷而较三顷,则已三十倍矣,而受役月日,均齐无异;况如官户,则除耆长外皆应无役,今例使均出雇钱,则百顷所输必三十倍于三顷者,而又永无决射之讼,此其利也。然难行之说亦有五:民惟种田,而责其输钱,钱非田之所出,一也。近边州军,就募者非土著,奸细难防,二也。逐处田税,多少不同,三也。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四也。衙前雇人,则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议防此五害,然后著为定制,仍先戒农寺无欲速就以祈恩赏,提举司无得多取于民以自为功,如此则谁复妄议。”

刘挚亦言:“赵子几以他事捃摭贾蕃为过,且变更役法,意欲便民,民苟以为有利害也,安可禁其所欲言!今因畿民有诉,而刻薄之人,反怒县官不能禁遏。臣恐四远人情,必疑朝廷欲钳天下之口,而职在主民者,必皆视蕃为戒,则天下休戚,陛下何由知之?子几挟情之罪,伏请付吏部施行。”

于是同判司农寺曾布摭绘、挚所言而条奏辨诘之,其略曰:

畿内上等户尽罢昔日衙前之役,故今所输钱比旧受役时,其费十减四五;中等人户旧充弓手、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六七;下等人户尽除前日冗役,而专充壮丁,且不输一钱,故其费十减八九。大抵上户所减之费少,下户所减之费多。言者谓优上户而虐下户,得聚敛之谤,臣所未喻也。

提举司以诸县等第不实,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开封府、司农寺方奏议时,盖不知已尝增减旧数。然旧敕每三年一造簿书,等第尝有升降,则今品量增减亦未为非;又况方晓谕民户,苟有未便,皆与厘正,则凡所增减,实未尝行。言者则以谓品量立等者,盖欲多敛雇钱,升补上等以足配钱之数。至于祥符等县,以上等人户数多减充下等,乃独掩而不言,此臣所未谕也。

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尝不典主仓库、场务、纲运;而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轮差乡户,不复募人。言者则以谓衙前雇人,则失陷官物;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又以谓近边奸细之人应募,则焚烧仓库,或守把城门,则恐潜通外境,此臣所未谕也。

免役或输见钱,或纳斛斗,皆从民便,为法至此,亦已周矣。言者则谓直使输钱,则丝帛粟麦必贱;若用他物准直为钱,则又退拣乞索,且为民害。如此则当如何而可?此臣所未谕也。

昔之徭役皆百姓所为,虽凶荒饥馑,未尝罢役;今役钱必欲稍有余羡,乃所以为凶年蠲减之备,其余又专以兴田利、增吏禄。言者则以谓助钱非如税赋有倚阁减放之期,臣不知昔之衙前、弓手、承符、手力之类,亦尝倚阁减放否?此臣所未谕也。

两浙一路,户一百四十余万,所输缗钱七十万尔;而畿内户十六万,率缗钱亦十六万。是两浙所输才半畿内,然畿内用以募役,所余亦自无几。言者则以谓吏缘法意,广收大计,如两浙欲以羡钱徼幸,司农欲以出剩为功,此臣所未谕也。

贾蕃为令,不受民诉,使趋京师喧哗,其意必有谓也。诚令用心无他,亦可谓不职矣。蕃之不职不法,其状甚众,皆赵子几所不得不问;御史之言,欲舍蕃而治子几,是不顾陛下之法、陛下之民,宜莫如蕃与御史也。

于是下其疏于绘、挚,使各言状。

绘录前后四奏以自辨。挚言:“助役敛钱之法,有大臣及御史主之于内,有大臣亲党为监司、提举官而行之于诸路,其势顺易矣;然旷日弥年,终未有定论,为不顺乎民心而已。陛下以司农为是耶,则事尽前奏,可以覆视;以臣言为非耶,则贬黜而已。虽复使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而风宪之官,岂当与有司较是非胜负耶?”诏绘知郑州;挚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

遣察访使遍行诸路,促成役书,改助役为免役,不愿就募而强之者论如律。初,诏监司各定所部助役钱数,利路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判官鲜于侁曰:“利路民贫,二十万足矣。”议不合,遂各为奏。帝是侁议。侍御史邓绾言利路役岁须缗钱九万余,而李瑜率取至三十三万有奇,提点刑狱周约亦占名无异辞。诏责瑜、约,而擢侁为副使。

诸路役书既上之司农,乃颁募役法于天下,用免役钱禄内外胥吏,有禄而赃者,用仓法重其坐。初,京师赋吏禄,岁仅四千缗。至八年,计缗钱三十八万有奇,京师吏旧有禄及外路吏禄又不在是焉。时知长葛县乐京称助役之法不可久行,常平司询其故,不答,遂罢。京西使者召知湖阳县刘蒙会议,蒙不肯议,退而条上利害,即投劾去。而权江西提刑提举金君卿首募受代官部钱帛纲趋京,不差乡户衙前,而费减十五六。赐诏奖谕,仍落权为真。

免役剩钱,诏州县用常平法给散休息,添给吏人餐钱,仍立为法。京东免役钱以秋料起催,若雇直多少、役使重轻有未究者,命监司详具来上,仍须熙宁七年乃行。永兴、秦凤比之他路,民贫役重,诏提举司并省冗役,次第蠲减,当留二分宽剩,以为水旱阁放之备。

七年,诏:“役钱千别纳头子五钱,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辇运之类,皆许取以供费;不给,以情轻赎铜钱足之。诸路公人如弓箭手法,给田募人为之。凡逃、绝、监牧之田籍于转运司者,不许射买请佃。提刑司以其田给应募者,而核其所直,准一年雇役为钱几何,而归其直于转运司。”衢州西安县用缗钱十二万买田,始足募一县之役。司农寺言,不独两浙如此,他路宜亦如之。费多难赡,乃欲改法。遂诏自今用宽剩钱买募役田,须先参会余钱可以枝梧灾伤,方许给买。若田价翔贵之地,则已之。

时免役出钱或未均,参知政事吕惠卿及其弟曲阳县尉和卿皆请行手实法。其法:官为定立田产中价,使民各以田亩多少高下,随价自占;仍并屋宅分有无蕃息立等,凡

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买田谷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以三分之一充赏。将造簿,预具式示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以其价列定高下,分为五等。既该见一县之民物产钱数,乃参会通县役钱本额而定所当输,明书其数,示众两月,使悉知之。诏从其请。

司农寺乞废户长、坊正,令州县坊郭择相邻户三二十家,排比成甲,迭为甲头,督输税赋苗役,一税一替。其后,诸路皆言甲头催税未便,遂诏耆户长、壮丁仍旧募充,其保正、甲头、承帖法并罢。

王安石言给田募役,有害十余。八年,罢给田募役法,已就募人如旧,阙者弗补。官户输役钱免其半,所免虽多,各无过二十千。两县以上有物产者通计之,两州两县以上有物产者随所输钱,等第不及者从一多处并之。

初,手实法行,言者多论其长告讦,增烦扰。至是,惠卿罢政,御史中丞邓绾言其法不便,罢之,委司农寺再详定以闻。

九年,以荆湖两路敷役钱太重,较一岁入出,宽剩钱数多,诏权减二年。寻诏自今宽剩役钱及买扑坊场钱,更不以给役人,岁具羡数上之司农,余物凡籍之常平司者,常留一半。侍御史周尹言:“募役钱数外留宽剩一分,闻州县希提举司风旨,广敷民钱,省役额,损雇直,而民间输数一切如旧,宽剩数多。募直轻而仓法重,役人多不愿就募。天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乞募耆长、户长及役人不可过减者悉复旧额,约募钱足用,其宽剩止留二分。”

是岁,诸路上司农寺岁收免役钱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石、匹、两:金银钱斛匹帛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三百五十二贯、石、匹、两,丝绵二百一两;支金银钱斛六百四十八万七千六百八十八两、贯、石、匹;应在银钱斛匹帛二百六十九万三千二十贯、匹、石、两,见在八十七万九千二百六十七贯、石、匹、两。

十年,知彭州吕陶奏:“朝廷欲宽力役,立法召募,初无过敛民财之意,有司奉行过当,增添科出,谓之宽剩。自熙宁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余贯,今岁又须科纳一万余贯。以成都一路计之,无虑五六十万,推之天下,见今约有六七百万贯宽剩在官。岁岁如此,泉币绝乏,货法不通,商旅农夫,最受其弊。臣恐朝廷不知免役钱外有此宽剩数目,乞契勘见今约支几岁不至阙乏,霈发德音,特免数年;或逐年限定,不得过十分之一。所贵民不重困。”不报。

王安石去位,吴充为相,沈括献议莫若稍变役法,杂以差徭为便。御史知杂蔡确言括反覆,贬括知宣州。

役钱立额,浙东多以田税钱数为则,浙西多用物力。至是,诏令通物力、税钱互纽为数,从便输纳。淮东路估定物产,如其实直,以均敷取。初,许两浙坊郭户家产不及二百千,乡村户不及五十千,毋输役钱,已而乡户不及五十千亦不免输。元丰二年,提举司言坊郭户免输法太优,乃诏如乡户法裁定所敷钱数。提举广西常平刘谊言:“广

西一路户口二十万,而民出役钱至十九万缗,先用税钱敷出;税数不足,又敷之田米;田米不足,复算于身丁。夫广西之民,身之有丁,既税以钱,又算以米,是一身而输二税,殆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而又益以役钱,甚可悯也。至于广东西监司、提举司吏一月之给,上同令录,下倍摄官,乞裁损其数,则两路身丁田米亦可少宽。”遂诏吏辈月给钱递减二千,岁遂减役钱一千二百余缗。三年,司农寺丞吴雍言:“议定淮、浙役书,减冗占千三百余人,裁省缗钱近二十九万,会定岁用,宽剩钱一百四万余缗,诸路役书多若此类。乞先自近京三两路修定,下之诸路。”从之。

七年,天下免役缗钱岁计一千八百七十二万九千三百,场务钱五百五万九千,谷帛石匹九十七万六千六百五十七,役钱较熙宁所入多三之一。

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间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远者尤甚,特创免役。虽均敷雇直,不能不取之民;然民得一意田亩,实解前日困弊。故群议杂起,意不为变。顾其间采王安石策,不正用雇直为额,而展敷二分以备吏禄、水旱之用。群臣每以为言,屡疑屡诘,而安石持之益坚。此其为法既不究终防弊,而聚敛小人又乘此增取,帝虽数诏禁戒,而不能尽止。至是,雇役不加多,而岁入比前增广,则安石不能将顺德意,其流弊已见矣。

哲宗立,宣仁后垂帘同听政,门下侍郎司马光言:

“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盖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或因水火损败官物,或为上下侵欺乞取,是致欠拆,备偿不足,有破产者。至于长名衙前,在公精熟,每经重难,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使之一概输钱,则是赋敛愈重。自行免役法以来,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监司、守令之不仁者,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或一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丰岁追限,尚失半价,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卖田不售,遂致杀牛卖肉,伐桑鬻薪,来年生计,不暇复顾,此农民所以重困也。

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诸色役人,并如旧制定差,见雇役人皆罢遣之。衙前先募人投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差乡村人户,每经历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所有见在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存三年之蓄,有余则归转运司。凡免役之法,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不利于贫。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复旧名,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复差役矣。”

于是始诏修定役书,凡役钱,惟元定额及额外宽剩二分已下许著为准,余并除之。若宽剩元不及二分者,自如旧则。寻诏耆户长、壮丁皆仍旧募人供役,保正、甲头、承帖人并罢。

元祐元年,侍御史刘挚言:“率户赋钱,有从来不预差役而概被敛取者,有一户而输数百以至千缗者。昔惟衙前一役,有至破产者尔。今天下坊场,官收而官卖之,岁计缗钱无虑数百万,自可足衙前雇募支酬之直,则役之重者已无所事于农民矣。外惟

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之类,无大劳费,宜并用祖宗差法,自第一等而下通任之。”监察御史王岩叟请于衙前大役立本等相助法,以尽变通之利。借如一邑之中当应大役者百家,而岁取十人,则九十家出力为助,明年易十户,复如之,则大役无偏重之弊;其于百色无名之差占,一切非理之资陪,悉用熙宁新法禁之,虽不助犹可为也。

殿中侍御史刘次庄言:“近制许雇耆户长须三等已上户。不知三等已上户不愿受雇,既无愿者,则郡县必阳循雇名,阴用差法,不若立法明差之为便。”户部言:“诏凡耆户长、壮丁并募人供役,窃虑户长雇钱数少,无应募者。兼四等以下户旧不敷役钱,惟输差壮丁,今悉雇募,用钱额广,提举司必从人户增敷。盖旧法役不尽雇,亦有轮差轮募之处,欲且如本法。”

中书舍人苏轼言:“先帝初行役法,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以备灾伤。有司奉行过当,行之几十六七年,积而不用,至三千余万贯石。熙宁中,行给田募役法,大略如边郡弓箭手。臣知密州,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曾未半年,此法复罢。”因列其五利。王岩叟言:“苏轼乞买田募役,其五利难信,而有十弊。”大指谓:“官市民田,虑不当价;民受田就募,既非永业,则卤莽其耕,又将转而他之。”而其六弊特详,曰:“弓箭手虽名应募,实与家居农民无异,虽或番上及缓急不免点集,实不废田业,非如州县色役长在官寺,则弓箭手之扰可知矣。然犹闻阙额常难补招,已就招者又时时窜去,引以为比,不切事情。”其七弊曰:“户及三等以上,皆能自足,必不肯佃田供役。今立法须二等以上方得供弓手,三等以上方得供散从官以下色役,乃是用给田募役之名,行揭簿定差之实。既云百姓乐于应募,何以户降四等必须上二等户保任?任之而逃,则勒保者就供田役,此岂得云乐应也耶?”上官均亦陈五不可行,轼议遂格。

司马光复奏:

“今免役之法,其害有五:上户旧充役,固有陪备,而得番休,今出钱比旧费特多,年年无休息。下户元不充役,今例使出钱。旧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皆浮浪之人应募,无顾藉,受赇,侵陷官物。又农民出钱难于出力,若遇凶年,则卖庄田、牛具、桑柘,以钱纳官。提举常平仓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宽剩。此五害也。

今莫若直降敕命,尽罢天下免役钱,其诸色役人,并依熙宁元年以前旧法人数,委本县令佐揭簿定差。其人不愿身自供役,许择可任者雇代,有逋逃失陷,雇者任之。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难,固有因而破产者,为此始作助役法。自后色色优假,禁止陪备,别募命官将校部押远纲,遂不闻更有破产之人;若今衙前仍行差法,陪备既少,当不至破家。若犹矜其力难独任,即乞如旧法,于官户、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产月收僦直可及十五千、庄田中熟所收及百石以上者,并随贫富以差出助役钱,自余物产,约此为准。每州桩收,候有重难役使,即以支给。

尚虑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齐同。乞许监司、守令审其可否,可则亟行,如未究尽,县许五日具措画上之州,州一月上转运司,转运司季以闻。朝廷委执政审定,随一

路一州各为之敕,务要曲尽。然免役行之近二十年,富户习于优利,一旦变更,不能不怀异同。又差役复行,州县不能不有小扰,提举官专以多敛役钱为功,必竞言免役钱不可罢。当此之际,愿弗以人言轻坏良法。”

知枢密院章惇取光所奏疏略未尽者驳奏之。尚书左丞吕公著言惇专欲求胜,不顾命令大体,望选差近臣详定。右正言王觌奏:“光议初上,惇尝同奏,待既施行,方列光短,其实小人,不当置腹心地。”于是诏以资政殿大学士韩维、给事中范纯仁等专切详定以闻。

王觌又言:“近制改募为差,用旧法人数为则,而熙宁元年以后,募数屡经裁减,则旧数不可复用,请悉准见额定差。”先是,差法既复,知开封府蔡京如敕五日内尽用开封、祥符两县旧役人数,差一千余人以足旧额。右司谏苏辙言:“开封府亟用旧额尽差,如坛子之类,近例率用剩员,今悉改差民户,故为烦扰以摇成法,乞正其罪。”

司马光之始议差役,中书舍人范百禄言于光曰:“熙宁免役法行,百禄为咸平县,开封罢遣衙前数百人,民皆欣幸。其后有司求羡余,务刻剥,乃以法为病。今第减助免钱额以宽民力可也。”光虽不从,及议州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百禄押刑房,固执不可曰:“乡民因徭为吏,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若尽以重法绳之,将见黥面赭衣充塞道路矣。”光曰:“微公言,几为民害。”遂已之。

苏辙又言:

“差役复行,应议者有五:其一曰旧差乡户为衙前,破败人家,甚如兵火。自新法行,天下不复知有衙前之患;然而天下反以为苦者,农家岁出役钱为难,及许人添刬见卖坊场,遂有输纳京给者尔。向使止用官卖坊场课入以雇衙前,自可足办,而他色役人止如旧法,则为利较然矣。初疑衙前多是浮浪投雇,不如乡差税户可托。然行之十余年,投雇者亦无大败阙,不足以易乡差衙前之害。今略计天下坊场钱,一岁可得四百二十余万贯,若立定中价,不许添刬,三分减一,尚有二百八十余万贯。而衙前支费及召募非泛纲运,一岁共不过一百五十余万缗,则是坊场之直,自可了辨衙前百费,何用更差乡户?今制尽复差役,知衙前若无陪备,故以乡户为之;至于坊场,元无明降处分,不知官自出卖耶,抑仍用以酬奖衙前也?若仍用以酬奖,即召募部纲以何钱应用?若不与之钱,即旧名重难,乡户衙前仍前自备,为害不小。

其二,坊郭人户旧苦科配,新法令与乡户并出役钱,而免科配,其法甚便。但敷钱大重,未为经久之法。乞取坊郭、官户、寺观、单丁、女户,酌今役钱减定中数,与坊场钱用以支雇衙前及召募非泛纲运外,却令桩备募雇诸色役人之用。

其三,乞用见今在役人数定差,熙宁未减定前,其数实冗,不可遵用。

其四,熙宁以前,散从、弓手、手力诸役人常苦迎送,自新法以来,官吏皆请雇钱,役人既便,官亦不至阙事,乞仍用雇法。

其五,州县胥吏并量支雇钱募充,仍罢重法,亦许以坊场、坊郭钱为用;不足用,方差乡户,乡户所出雇钱,不得过官雇本数。”

诏送看详役法所详定,择其要者先奏以行。

于是役人悉用见数为额,惟衙前用坊场、河渡钱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其余役人,惟该募者得募,余悉定差。遂罢官户、寺观、单丁、女户出助役法,其今夏役钱即免输。寻以衙前不皆有雇直,遂改雇募为招募。凡熙、丰尝立法禁以衙前及役人非理役使及令陪备圆融之类,悉申行之,耆壮依保正长法。坊场河渡钱、量添酒钱之类,名色不一,惟于法许用者支用外,并桩备招募衙前、支酬重难及应缘役事之用。如一州钱不供用,许移别州钱用之,一路不足,许从户部通他路移用;其或有余,毋得妄用,其或不足,毋得减募增置。衙前最为重役,若已招募足额,上一等户有虚闲不差者,令供次等色役。乡差役人,在职官如敢抑令别雇承符、散从承代其役者,转运司劾奏重责。时提举常平司已罢置,凡役事改隶提刑司。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天下版籍不齐,或以税钱贯百,或以田地顷亩,或以家之积财,或以田之受种。虽皆别为五等,然有税赋钱一贯、占田一顷、积财千缗、受种十石而入之一等。一等之上,无等可加,遂至税缗、田顷、积财、受种十倍于此,亦不过同在一等。凭此差役,必不均平。虽无今日纳钱之劳,反有昔时偏颇陪费之害。莫若裁量新旧,著为条约:如税钱一贯为第一等,合于本等中差一役,税钱两倍于一役者并差二役,又倍即差三役;虽税钱更多,不过三役,并听雇人。或本县户多役少,则上户之役不须并差,但可次叙休役年月远近而均其劳逸。假令甲充役后可闲五年,乙税钱两倍于甲,可闲三年,丙又倍于乙,可闲一年。以其田土顷亩之类为等并其余同等多少不侔者,并仿此。又成、梓两路差役,旧专以户税为差等,熙宁初,别定坊郭户营运钱以助免役。乃在税产之外,州县抑认成额,至今不减,至有停闲居业移避乡村,犹不得免。今方议法,坊郭等第固不可偏废,然须参究虚实,别行排定,以宽民力。”并送详定所。

苏辙又言:“雇募衙前改为招募,既非明以钱雇,必无肯就招者,势须差拨,不知岁收坊场、河渡缗钱四百二十余万,欲于何地用之?熙宁以前,诸路衙前多雇长名当役,如西川全是长名,淮南、两浙长名太半以上,余路亦不减半。今坊场官既自卖,必无愿充长名,则衙前并是乡户。虽号招募,而上户利于免役,方肯占名,与差无异。上户既免衙前重役,则凡役皆当均及以次人户,如此则下户充役,多如熙宁前矣。”

3.汉代的更赋和唐代的庸、宋代的募役法区别

“更赋”的“更”我想是针对于秦的重税和徭役的繁重而言;为了稳定住时局,汉采取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了一定的的徭役和赋税;经过文景之治,又将田租先后降到十五税一和二十税一;但农民必须服徭役和兵役,并且还要交人头税,即算赋和口赋。

发展到唐朝,最大的不一样应该就是免去了服兵役农民(估计那时候都是农民里来抓兵)的赋税;同时府兵,募兵制还给衣食,更加能稳定住军心。而租庸调最大

的特点就是可以纳绢或布来代服徭役(我突然想起了卖炭翁里那段,“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宋朝和唐朝有些细微的不同(富人官僚地主也要出人服兵役了),宋朝王安石的募役法,这时候是开口要钱了,不服兵役可以,你出钱,国家帮你请人服兵役。这样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轻农民的一点负担。

其实如果我回答,根本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统治阶级盘剥百姓,稳定政权的花样。但花样不断翻新。

如果说最大的区别,我想就应该是在赋税这块,汉代太狠了,虽然比秦好了点,但服了兵役还要上税。唐比较能创新,可以以绢代役,到了宋朝就伸手要钱了。

自考中国税制重点简答汇总

简单说明我国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依据。 标准答案:中央税:属于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 地方税:税源分散,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兼顾各方利益,调动中央与地方两方积极性。 简述税务机关的权利。 标准答案:执法的相对独立权;征税权(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税法解释权;估税权;委托代征权;责令提供纳税担保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 简述“三性”特征的关系。 标准答案:(1)“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的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3)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4)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5)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简述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区别。 标准答案:(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标准答案:(1)前转(由卖方向买方转嫁);(2)后转(由买方向卖方转嫁,厂商让利); (3)消转(提高效益,消化掉税负)。 试比较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的优缺点。 标准答案:——比例税率:优点:(1)计算简便。(2)不论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不影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缺点:对收入调节的效果不理想。就高,低收入者难以承受。就低,对高收入者缺乏调节作用。 ——累进税率: 优点:(1)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无得不交,最适合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2)据以征税,将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缺点:计算和征收都比较复杂。 ——定额税率: 优点:(1)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2)征税对象应该是价格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3)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4)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 论述现代国家税收的经济职能。 标准答案:(1)调节总供求平衡。一般而言,当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出现总需求膨胀时,,应采取增税政策;当社会总需求严重低于社会总供给,出现总供给过剩时,应采取减税政策。 (2)调节资源配置。直接税,主要是各种所得税,直接影响投资报酬率,进而影响投资倾向;间接税直接影响的是消费水平,进而影响投资规模的变化,同

财政学笔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政学》是财税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课,也是其他财经类专业的经济基础理论课。在学科属性上,是社会科学中经济学的二级学科。 由于财政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以国家政治权利为依据的分配活动,是政府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直接经济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成为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主要手段,是国家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因而财政分配直接、间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关系到广大企业、家庭、个人的切身利益,财政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通过财政理论学习,对财税专业的学员而言,可为学习《税收学》、《中国税制》、《国家预算》等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政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他财经类专业而言,是学员经济学知识结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充足财税专者,是不合格的经济管理者。学好《财政学》,对自考学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课程结构看,《财政学》包括财政的共性、社会财政与国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财政管理和管理体制等内容。 第三章财政的职能和效益 重点:财政的职能。资源合理配置含义及针对市场失灵财政配置资源的领域;国民收入初次及再分配贯彻的不同分配原则;稳定经济含义及财政调节作用的体现;监督职能特点。 难点:财政的效益。理解公共选择对财政效益的影响,如免费搭车及财政挤出效应;如何评价财政效益问题。 此外,把握作为分配范畴的财政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其他环节如生产、交换的关系,财政的收支矛盾实质、表现及解决;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及其主导作用。 第四章税收概述 本章重点内容较多,如税制基本结构中所含各项要素及其涵义;从不同角度对税收进行的分类;税收的财政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的具体内涵;税收负担的转嫁问题;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上述重点中同时包含了一些难点问题。如在税制基本结构中累进税率的掌握仅靠文字表述的概念是不够的,税负减轻措施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异同区分,涉及运算的加重税负手段税收附加与加成,二者均是加在正税税额基础上的;又如在税收转嫁原理中,作为转嫁程度约束条件的商品供求弹性的理解及把握,商品供给或需求的价格弹性大小的意义何在?主要针对哪类商品?进而又是如何影响税收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的分摊情况?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才能超越被动的记忆,真正牢固地把握这一内容。 另外,应掌握税收基本概念及三大特征;了解建国以来,我国税制发展的重要阶段以及税制沿革的主线。 第五章我国的主要税种 本章介绍了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行为财产税类的11个税种,其中,增值税、关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为重点税种,对其特点、作用及税制结构状况应有详细确切的把握。对于其他非重点的税种主要把握其税制结构所含内容,特别是那些独特的税制要素。 同时,多数税种均介绍了相应的税额计算公式,其中尤对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的计税公式要重点把握。对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的增值税,首先应清楚地理解其设计原理和征管机制,否则难以真正掌握其理论内容及计算方法。关税进、出口的完税价格分别为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在税额计算方法上亦有所差别,仍应以理解助记忆,将二者分辨清楚。在所介绍的税种中,计算公式最多的当属个人所得税,我国采用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区分不同所得给与不同的计税方法,因此记忆起来有一定难度,应多做练习。当然,除此之外,也不排除对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的计税方式的考查。 第六章国际税收 本章重点:首先应把握造成国际避税或重复征税的原因即: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别及税率(税负)的差别。关于国际避税,把握其含义、基本方法及避税地的利用。关于国际税收协定,重点把握其作用及基本准则,一般把握其分类及内容概要。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对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一方面以其文字表达的含义去理解,一方面能实际进行运用计算,二者应相辅相成。其中,相对复杂的抵免法,区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二者适用对象不同,计算思路也不尽相同,但都有抵免限额的设定。此处可联系前一章我国税种之中的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容来学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f216350022.html, 关于国际税收概念、产生原因、发展线索应有基本把握。 第七章财政支出及其效果 重点:关于财政支出的原则。在借鉴西方财政支出原则的发展和现状的情况下,主要关注我国财政支出的三大原则。搞清在量

00146中国税制复习题

2011年中国税制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目前,我国耕地占用税主要采取预缴税款、联合办公征收、 同级批地同纺征收和银行扣款四种征税办法。 2.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稳定原则三项。 3.税务检查的形式内容包括:重点检查、分类计谋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检查等。 4.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原料产品的资源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征收的一种税。 5.税收的形式特征包括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强制性和税收的固定性,本质上税收体现的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6.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属于财产转移税。7.营业税税目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和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8.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的征收方式。 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货方的记帐凭证;第三联为抵扣联,是购货方的 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帐联,是销货方的记帐凭证。10.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依据从价计征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据从租计征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C] A、纳税人销售林木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B、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C、电梯销售商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D、建材城销售建材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2、以下各项所得中适用加成征税的有。[A]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3、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起缴纳房产税。[C] A、生产经营次月 B、房产建成之月 C、生产经营之月 D、房产建成次月 4、位于某市的卷烟生产企业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提货时,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其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应在缴纳元。[A] A、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128 B、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80 C、在卷烟厂所在地、80 D、在卷烟厂所在地、112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BD] A、从国外进口数码相机 B、葡萄酒厂销售自产的葡萄酒 C、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烟酒 D、从国外进口小轿车 E、木地板厂家在销售地板时赠送外购的高档手表 2、下列货物销售征收消费税的有。[BC] A、汽车销售公司代销小汽车 B、汽车修理厂销售汽车轮胎 C、金店零售金银首饰 D、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口化妆品

00146自考中国税制考前复习重点

001461110中国税制 1.税收“三性”中的核心特征是什么? 税收的“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其 核心特征是无偿性。 2.简述税收的含义?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 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3.征税权利主体是什么? 征税权利主体是指征税方。 4.简述我国税法的分类? 我国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规章。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 言是否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 是对等的。 6.什么是偷税?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 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 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7.什么是抗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8.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什么权利? 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 9.委托代征权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委托代征权不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10.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什么?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11.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哪些? 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适应范围广泛性 ;取得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的稳定性12.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什么措施 ,体现的是经济职能? 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低税或补助 ,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职能. 13简述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 ⒈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 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 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必须遵守。⒉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 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从财政活动 的整体来看,税收最终通过政府提供公共 产品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体现了税收取 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就某一具体的 纳税人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与其消费的 公共产品中的价格并不一定是相等的。⒊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 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 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 变。 14简述税收“三性”的关系? 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 ,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 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 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 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1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 言是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 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16税收职能中,最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什么? 税收职能中,财政职能是最首要的、基本 的职能。 17简述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是指构成一国税制的基本要素, 尤其是构成税种的基本元素,也是进行税收 理论分析和税收设计的基本工具。它包括 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 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 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为税收制度 的基本因素。任何税种如果缺少这三个要 素中的某一个,均不能成立。税收分类是 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的分类,一个 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 构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 能。 18什么是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 标准。 19从价计征的税收,计税依据也称为什么 ? 计税金额 20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 的重要标志是什么? 税率 21最能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的税率是什么? 超额累进税率 22简述税收要素的构成? 税收要素的构成: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 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 23什么是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 高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 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 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 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按 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24简述税负转嫁的概念及其形式? 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 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 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 现象。一般包括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形式 25什么是间接税? 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 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 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26对收益额课税,税负不能转嫁,属于哪 类税? 直接税 27用于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什么? 征税对象 28根据税负是否可以转嫁,我国现行税收 可分为什么? 直接税和间接税 29简述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和联系? 起征点不等于免税,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 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 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 征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 额不予征收。两者的区别是:起征点是不需 要纳税,即没纳税义务;免税是应该纳税而 国家减免,有纳税义务而不需要实际交纳, 其法律性质是不同的。两者的法律地位也不 同,由于起征点是决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 所以一般只有国务院才能设立起征点,而免 税则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税务总局也可以免税。 起征点是不到不征,达到或者超过全额征收; 免征额是不到不征,达到的就其超过部分征收。 30什么是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 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 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 、税率、减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 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 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 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 31简述税制原则? 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 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判断税

论中国古代专卖制度和商品经济的关系

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评述 陈明光 (厦门大学历史系 福建厦门 361005) 财政问题在中国传统史学中一贯受到重视,先秦诸子关于富国强兵、节用、薄赋敛等议论就是针对财政问题而发的。自《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以来,有关古代财政活动的记载更是史不绝书,从而构成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为20世纪中国学者研究财政史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的学术史大体可划分为三大阶段加以评述。 第一阶段是20年代至40年代末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 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传统史学开始向近代史学转变,这种学术演变的时代特征在财政史领域同样有鲜明反映,即不少学者在继承发扬传统史学方法,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的同时,有意识地借助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对中国财政史(包括古代财政史)做出一些不同于《汉书?食货志》、《通典》、《文献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 评论,撰写了一些通史体裁或断代体裁的财政史论著,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 (商务印书馆,1920年)、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 (上海世界书局,1930年)、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3年)、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十册 (无锡大公图书馆,1936年)、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年)、刘不同《中国财政 史》 (大东书局,1948年)等。同时,专题研究和理财人物研究也取得不少成果,特别是田赋史。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出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战时经济的需要,进行田赋整理、田赋征实和其他财政制度的变革,因此有些学者本着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意图,对长期成为古代财 政收入支柱的田赋制度予以较多关注,如万国鼎《中国田赋史》(正中书局,1933年)、刘道元 《两宋田赋制度》(上海大学文学院,1933年)、徐士圭《中国田赋史略》 (商务印书馆,1935年)、陈登原《中国田赋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吴兆莘《中国税制史》 (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尽管内容有详略,识见有深浅,均属有一定影响的专著。程滨遗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二篇《田赋史》上册和马大英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三篇《田赋史》下册(正中书局,1934年),是一套按编纂者的观点“铺叙史实,推究因果”的资料性著作,上自夏商周,下及清末民国初,“就历代田赋沿革,为系统叙述,并作史料整理为主。其诸赋役设施,凡与田赋有关者亦触类引及,以 求明备”(《 弁言》)。层面较多,视角亦广,观点平实,在当时堪称详悉。不过,此期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者尚少,专题研究以汉、唐、宋、明等朝代为主,选题较狭小,征引资料多据习见的传世文献。特别是由于缺乏断代史研究和专题研究的厚实基础,刊行的中国财政通史著作大多还谈不上能对古代财政史作整体性研究和规律性探讨。 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此期有些论著无论选题或是阐述都颇具开拓性。例如,胡钧9 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评述

中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主要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研究及对当今积极意义 摘要:古代中国,赋税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历代君王都十分重视赋税,因为它不仅关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还关乎一个国家国力的强弱。综观中国朝代兴替,大多数朝代以赋税兴,又因赋税亡。励精图治,改革赋税制度,国力强盛起来,横征暴敛,赋税加重,国家走向灭亡,秦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赋税制度,是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的反应,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产生重要的影响。研究古代赋税制度,能让我们对古代的经济制度、政治体制,思想文化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虽说古代赋税已成历史,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具有借鉴意义,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古达的赋税制度不断完善,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无论是从其内部结构还是外部框架来看,对现在的我们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我希望能在总结各朝代赋税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规律,帮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古代赋税制度。关键词: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税制改革 引言:由于中国独特的国情,赋税制度比较独特,因此,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研究多以国内研究为主,当然也有不乏国外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等。当然对其的研究,对于当今社会的很多方面有借鉴意义,例如税制改革方面,应充分考虑国内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背景,改革方向必须坚持公平、简化的主导思想等等。 正文:研究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就必须了解“赋税”一词的含义,中国赋税指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依照法律或习俗征收的款项,尤指应付给政府的费用。中国赋税制度的形成于中国独特的国情密切相关,例如国土集中等独特的自然环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文化认同,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等等。这也或许是中国古代能形成比世界上许多国家先进的赋税制度原因。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3月1日) 容:以中国商业《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为教材,212页《新企业所得税法》,220页《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会计制度》分五个部分讲: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展历程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 三、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对比(重点)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税收工作的影响 五、最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时间: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展历程 (一)新税法概述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共八章六十条,包括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共有八章一百三十三条。 (二)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两者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法》统驭《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是对新税法具体

化和明析化,在其立法形式、框架结构、条文设置、具体用语等方面与新税法是一致。两者之间对应、协调和补充,构成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体系。 (三)企业所得税法的沿革 企业所得税也称公司所得税、公司税或法人税,最早产生于1799年英国,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开征。到目前为止,在世界上大约21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此税。我国开征企业所得税的历史不长,新中国成立以后,企业所得税发展大体可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79年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纲领性文件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属于所得税性质的工商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金报酬所得税,标志着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的初步建立。 第二阶段:1980—1990年 为了顺应改革发展和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通过征税维护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需要,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而建立了具有我国特点的涉外所得税制度。 1983年,我国将建国以后实行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简称利改税,开始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1984年国家又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经过两次利改税,实现了对国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随后,国务院于1985年4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国私营企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B)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 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 B.48万元 C.8万元 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 B.企业登记注册地 C.企业会计核算地 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三、多选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中国税制习题

第一章税制概论 一、名词解释 1.税收制度 2.税制要素 3.征税对象 4.纳税人 5.间接税 6.税制结构 二、单项选择题 1.广义的税基是指()。 A.计税依据 B.税源 C.征税对象 D.税本 2.()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A.征税对象 B.税目 C.税率 D.纳税期限 3. 缴纳税款的主体是()。 A.纳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负税人 D.税务机关 4.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称为()税率。A.名义税率 B.实际税率 C.边际税率 D.平均税率 5.起征点属于()减免。 A.税率式B.税基式 C.税额式 D.税基加税额式 6.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法可分()。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B.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 D.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法 7. 下列税种中属于对流转额课税的是()。 A.房产税 B.营业税 C.资源税 D.印花税

8.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9.下列比例税率中不属于差别比率税率的是()。 A.产品差别税率 B.行业差别税率 C.地区差别税率 D.期限差别税率 10. 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的税制结构。 A.间接税为主体 B.直接税为主体 C.间接税和直接税双主体 D.无主体 11. 在税制构成要素中,作为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的是()。A.纳税义务人 B.税目 C.征税对象 D.税率 12. 下列哪个是以税收计税标准为依据进行的税种分类()。 A.价内税 B.价外税 C.从价税 D.货币税 三、多项选择题 1.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可分为()。 A.统一比例税率 B.差别比例税率 C.定额税率 D.幅度比例税率 2.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3.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 A.资源税 B.车船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土地增值税 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C.个人所得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中国税制练习题3、4

第三次作业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B.48万元C.8万元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C.企业会计核算地 三、多选B.企业登记注册地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BCD)2.企业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中药材的种植C.香料作物的种植B.林木的培育和种植D.海水养殖

) 3.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D.取得相应的发票 )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的有( A.为在建工程人员支付的工资 B.为雇员年终加薪的支出 C.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的支出 D.为雇员职务津贴的支出 5.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扣扣除的是() A.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B.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以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判断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五、简述 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是如何确定的。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税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具体情况,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我国的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税收制度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和改革。建国以来,我国的税制体系基本上建立了双主体税复合税制的模式,即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辅之以其他税种的税制体系。特别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为分水岭,我国税制进入了全面改革和深化的阶段,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但在此之前,新中国税收制度还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根据其演变的性质和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我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和我国税制的初步改革阶段。 我国税制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 我国税制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主要是指从1950年税制建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整个税制的过程,它是和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主要经历了1950年建立税制、1953年修正税制、1958年改革税制、1973年简并税制几个时期,下面具体来介绍一下。 (一)195O年建立税制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国家经济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为了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全国统一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巩固刚建立起的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财力,就必须加强税收工作,废除原国民党政府的旧税制,统一税法,统一税收政策,建立起新的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的原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决定》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等一系列税收建设的重大原则,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 按照《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征收14种中央税和地方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地产税、房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后政务院陆续公布了各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在农业税制方面,对全国各地实行的税政、税种、税目和税率也进行了调整。1950年4月,国家公布实施了《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9月,实施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特区省份也陆续制定了牧业税征收办法。 1950年7月,国家对税收作了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减并税种,把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决定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暂不开征;减并货物税和印花税目,将货物税原定1136个征税品目简并为358个品目,印花税由原定30个税目简并为25个。同时调低税率,增加所得税级距,把盐税、所得税、货物税和房地产税的某些税率调低;改进工商税收的征收办法和纳税手续。1951年4月,为了配合棉纱统购统销政策和保证财政收入,对棉花纱布公司统销的棉纱一揽,开征了棉纱统销税。 以上各税在全国统一施行以后,初步形成了以按产品或流转额征税的货物税和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按所得额征税的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其他税种相辅,在生产、销售、所得、财产等环节进行课征的统一的、多税种多次征的复合税制,标志着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建立。(二)1953年修正税制

第一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动态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一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动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操作实务》课程 第一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动态 第二篇我国现行营业税政策 第三篇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 第四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政策 第五篇营改增下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第六篇营改增下增值税发票与纳税申报 第七篇营改增对试点行业税负影响的分析 本篇主要内容: 第一讲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介绍 第二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 第三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和意义 第四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过程 第五讲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趋势 第一讲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介绍 本讲内容: 1.税收概述 2.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概述 1.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特点: (1)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2)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3)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4)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 (5)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2.税收的职能 (1)调节需求总量:税收对需求总量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稳定。 (2)调节经济结构: (3)调节收入分配: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中国税制习题集含答案

《中国税制》课程习题集 一、单选题 1. 国家以各种形式规定的税收法规的总称是()。 A、税法 B、税收 C、税制 D、税收法律关系 2. 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 A、实物 B、货币 C、实物或者货币 D、二者皆非 3. 税收作为一种特殊的分配手段,其本质体现在于其()。 A、无偿性 B、强制性 C特殊性 D、固定性 4. 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A、政治职能 B、财政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5. 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这项职能是税收的()。 A、财政职能 B、政治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6. 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是()。 A、税收法律 B、税收法规 C、税收规章 D、税收制度 7. 我国税收法律的立法主体是()。 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B、地方政府 C、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D、地方立法机关 8. 征税的目的物是()。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税率 D、税收要素

9. 税法最基本的要素是()。 A、纳税期限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10. 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 A、税目 B、税源 C、税率 D、纳税环节 11. 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 A、纳税人 B、负税人 C、自然人和法人 D、消费者 12. 考虑到调节收入的目的,最好采用的税率形式为()。 A、比例税率 B、名义税率 C、定额税率 D、累进税率

13. 纳税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由于承担税负而造成的损失在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这种税负转嫁的方式是()。 A、消转 B、后转 C、前转 D、减免 14.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分类依据是()。 A、征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税收收入的归属 D、税负是否转嫁 15. 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种应该划为()。 A、中央税 B、地方税 C、从价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16. 流转税制中各税种的征税对象是()。 A、流转率 B、流转额 C、流转费 D、流转量 17. 目前,我国流转税制改革的核心是规范()。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

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 考情分析 本章总共分为了6 节,本章内容也比较多,但历年考试的分数所占的比重是专门小的,一样为1 分,个别年份有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权益主体、权益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益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权益主体包括征收机关和纳税人两个方面,而不是只有其中一方。 权益主体一方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国企、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尽管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税收法律主体尽管是双主体,然而,它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权益义务的对等。 2.权益客体是指征税的对象,要紧包括商流转额、所得额和财产额三种。 3.法律关系的内容确实是权益主体双方具有的权益义务关系,即要紧是指征收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应该具有的权益与应承担的义务,征纳双

方在权益与义务上是不平等的,然而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税法应爱 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取决于税收法律事实。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 1. 税收法律爱护不能只爱护一方,要双爱护。 2. 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形式和方法是专门多的,也是不同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要素 书上一共有 11 个要素,其中第一个总则和最后一个附则为形式要素。 是作为一个法律条文形式上所具有的。第 2 个到第 10个为实质上的要素 2.纳税人 纳税人要紧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 3.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确实是客体,要紧有流转、所得和财产三种 4. 税目是类别化的征税对象。 5.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要紧有: (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它的税率随着征税对象的大小依次逐步提升的税 率。我国采纳的超额累进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按照实物单位固定的数额,从量征税。我国采纳定 额 征税对象的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依据 地 使 比率的高低征收税。我国采纳超率累进税率的有土地增值税 4 税率的有资源税、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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