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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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新型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对服务业的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统计工作如何适应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就成了当前服务业统计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挑战。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
(一)、服务业统计的范围和对象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范围是除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之外的全部第三产业,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15个门类,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调查对象是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数据的来源
目前,服务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来自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三大行业数据来自统计部门相应专业的统计报表。

二是来自有关部门行业管理的资料。

(三)、调查方法
现行服务业统计方法是采取周期性普查与常规性统计相结合,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模式。

1、周期性普查。

迄今为止,已进行了两次基本单位普查和两次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经济普查尽管不仅仅是针对服务业的调查,但它包括了服务业,也为我们提供了较为详实的服务业统计资料。

2、常规性调查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现行统计部门执行的批零、住餐统计的基本调查方法是: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实施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对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产业活动单位、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市场、连锁经营企业实现全面调查。

3、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调查方法是对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包括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活动的附营房地产开发单位。

统计范围是上述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4、服务业抽样调查
调查的范围为服务业部分行业的企业,具体包括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行业大类。

以各行业为总体,以第二次经济普查名录库为抽样框,重点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其它企业法人采取抽样调查。

二、现行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发展服务业的意识不断加强,但与其他行业相比重视程度仍明显不够。

因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多数部门、乡镇在思想上还没有把服务业上升到产业统计的高度,因此在业务的规范上、人员的力量配备上都存在不足。

2、统计对象面广量大,总体单位变化快,准确统计难度大。

服务业统计涉及面广,范围大,单位多,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开停业、变更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个体户的变动更是频繁,难以掌握,这些变化给准确统计带来很大的难度。

3、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数据质量受影响。

服务业调查对象包含了大量的私营企业、个体户,作为服务业核心数据涉及劳动者报酬、税收、利润等敏感指标,业主受防范心理的影响,对调查配合程度差,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

4、部门统计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2009年起相继开展了部门统
计负责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向其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由于涉及到各行各业,主管部门多,导致主抓单位不明确,政府统计部门难以有效地对部门实行业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5、统计力量不足,统计基础工作薄弱。

从部门来看,虽然各部门指定了人员来负责服务业统计这项工作,但大多数人员是兼职,有财务、人事,办公室人员等,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工作量、工作要求不匹配,因精力有限,现在的统计人员还仅处在完成统计报表任务的状态,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报表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更多地是被动应付,就更谈不上规范统计和分析研究。

6、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缺乏规范和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在服务业的年度核算中,常规统计的仅有三个,有测算依据的行业共有15个,占服务业行业(47个)总数的31.9%,且服务业抽样调查的样本量偏少,对县级的推算缺乏代表性,其他32个行业只有在普查年份才能完成,其他年份主要是通过一些资料来间接推算,日常统计出现明显的空缺,服务业统计面临“三分统计,七分估算”的无奈和尴尬。

三、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的几点设想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困扰着服务业统计工作,影响着数据质量,因此,我们应有针对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服务业统计力度,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以适应当前形势对服务业统计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反映服务业发展成果,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和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服务业发展组织体系,并明确专门的部门(机构)来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服务业发展规划、项目和措施以及财力的保证,明确其职责和职能,统筹本地区服务业的发展。

2、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确保服务业统计与现代服务业同步发展。

首先要正确认识到现行服务业统计的落后现状,增强危机意识,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并举,像用发展服务业一样的劲头,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3、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建立与部门、镇区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沟通制度、定期汇商制度,用制度规范统计行为和统计工作。

4、增强统计力量,提高统计能力。

近年来,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新型服务业不断涌现,对服务业统计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从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新型服务业将不断踊跃和壮大,因此,与服务业相配套的统计机构和人员必须不断增加,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从现阶段的发展现状考虑,乡镇和工作量大的部门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一些工作量小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统计人员要通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和平时自己不断地学习、积累来提高自身的统计能力,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从而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

5、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以政府服务业机构牵头,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配合,建立服务业统计的网络架构。

政府要积极支持、
帮助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对分布在各部门、各行业的统计资源实施统计归口管理,实现统计信息的资源共享。

统计部门要增强“大统计”的观念,依法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数据监督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部门统计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科学性,确保部门统计调查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信息平台,提高统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统计机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开展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工作的制度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向统计机构报送服务业统计所需统计资料的义务,切实承担起全社会、全行业的统计工作任务。

6、突出重点,积极探索。

以现有的常规服务业统计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案,确保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同时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探索服务业其他行业的统计调查方法,加强对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研究。

加强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统一统计分类标准,规范统计指标。

以劳动报酬、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税和营业盈余等增加值构成项目为各类服务业的通用指标,以部门统计为主,条块结合的统计方法来消除各部门统计中的重复和矛盾,提高服务业统计的可行性、科学性。

7、逐步完善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以部分行业的全面统计,辅以其它行业的抽样调查数据为依据,科学测算服务业经济总量及其增长速度,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

因服务业涉及的范围广,单位
多,变动频繁等特点,采取重点调查和抽样推算并举的方法是当前服务业统计比较适合的选择。

以经济普查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及时更新服务业名录库,每年年终以行业分类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一般为10%左右),作为样本单位进行一次性调查,调查数据作为修订和评估服务业数据的主要依据。

普查年份以普查数据为准,修正相关数据。

8、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体系。

一是要加大对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力度,并把服务业统计纳入到年终的统计工作考核中,但相对其他专业来说还不够重视,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提高服务业在考核指标中的分值比重。

其次是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考核,激发各部门的工作动力和紧迫感,从而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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