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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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区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中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办好政务服务中心,在其组建与运行中,应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中心管理机构定位要准确。机构定位准确主要是解决中心管理机制的行政行为在政府机构组织关系中的定位问题。就是说,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中担当什么角色、在编制序列中给予什么样的单位性质。从区内外已运行的政务服务中心看,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应该成为行政部门。首先,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本级政府的行政审批工作,如果不是行政序列,在组织上就没有保障,工作较难顺利开展。其次,政务服务中心在工作中需要组织、协调、监督政府各部门,如果不是行政序列,在政府各部门中就无威望可言。再次,人才是中心得以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政务服务中心定性为公务员序列,能吸引政府各综合部门的业务骨干。

二、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要集中。这样可解决审批中内设机构过多、审批程序过繁和时间过长的问题。落实集中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有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及其承担审批职能的二层机构中专门设立行政审批处、科或股,将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归集到这个处或科、股,这个处或科、股的职能和所有人员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减少审批事项在部门内轮转的繁多环节;二是实行审批环节和后续监管环节的分开,以利于部门内部互相监督和部门在受理阶段落实“三项制度”;三是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应进入中心设窗口,若因人员多材料多设备多或其它原因不能进入中心的,可在部门设分中心接受中心的协调管理和监管,审批事项少的部门可委托中心代受理;四是公共资源类的服务事项比如招投标、政府采购、水电服务等,有条件的也应进入中心办理,没有条件的也应纳入中心监管。

三、各部门要充分授权。充分授权主要解决部门内部在事项审批中岗位过多、流程过长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对核准、备案和审核上报这三类审批事项,各部门有专门业务领导在大厅常驻,可以授权窗口办结。授权是否充分,需要多方面努力。一方面,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级政府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每个事项的特性和审批中的操作难易度,提出最合理的审批程序,尤其要定好事项在本单位中审批的岗位和最高权限,各部门对进入中心的窗口要做到最大限度授权。另一方面,法制部门和中心的管理机构要一起从源头上、岗位上、操作方式上深入研究,给予把关,对授权不积极、不充分的部门,要依法有理有据地进行沟通工作,以达到最大限度授权的目的。

四、要有电子政务的强力支持。这是中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率的手段。强力的支持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心本身要有一个局域网,供各部门、各窗口及管理机构共同使用;二是要有政务外网,这个外网主要是中心和各部门对外公布信息及供办事者网上查询、预申请或下载表格等等;三是配置完整齐全的其它各相关硬件和软件;四是研发和推广使用各类关联审批业务软件,提高一个事项涉及几个部门审批的效率;五是对在中心设窗口并已使用自己业务审批软件的部门软件开发接口,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六是注意本级中心与上级和下级中心业务审批管理系统软件的统一和衔接。

五、落实好“三项制度”。以上四个方面工作,在中心的组建过程中已经从管理机构、人员素质、事项审批的运行机制、事项审批的方式、支撑事项审批的条件等作了必须的准备和提供有力的支撑。但中心的高质量运行还需要一个对人员工作状态、效率等衡量的准则和制约的机制,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这“三项制度”就能有效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因此说,落实好“三项制度”是中心组建后得到持续高效运行的关键。(作者单位:南宁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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